SHPX20160873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万佳辰众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22080824,有效期自2016年05月23日至2021年05月22日止)。
二、准予“上海万佳辰众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产生64立方米/日污水及项目内雨水排入天目中路(1个排放口)城镇合流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废)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你单位排水主体、排水许可内容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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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万佳辰众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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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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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怡兴 |
2016-05-13 |
2021-05-22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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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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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0874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你单位提出的“市北高新技术服务园区N070501单元15-01(东部11-1地块)厂房建设项目”(东至闸北区土地发展中心15-02储备地块,南至走马塘,西至寿阳,北至铁路北郊站,建设工业厂房及辅助用房。项目总建筑面积45273平方米,总用地面积12256.3平方米)核发《排水许可证》(初审)的申请。
二、项目在《上海市污水处理系统专业规划》、《上海市城镇雨水排水系统专业规划》中属于雨、污水分流制地区,为寿阳排水系统。同意项目产生的139立方米/日污水排入岭南路城镇污水管道,经合流污水一期工程管道,至竹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提交的《总体设计》和《排水方案》,并提出以下具体意见,请你单位予以落实:
(一)项目内部排水系统应按雨、污分流设计,施工时雨、污水管道不得混接。
(二)项目内污水排放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岭南路城镇污水管道。
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项目应在污水排放口处设置排水专用检测井,排水专用检测井内应设置间距不大于15毫米的格栅。
(三)项目内雨水排放设置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万安路城镇雨水管道。
(四)车库及车辆冲洗废水需设置隔油、沉砂处理设施,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
(五)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相关事项告知
(一)项目的性质、规模 、内容若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
(二)项目施工前,须在基地内设置沉淀池等设施,严禁施工泥浆水直排市政管道,以保护周边市政排水管网,并至闸北区市政工程管理署(老沪太路202号)办理施工期间的《排水许可证》手续。
(三)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明确责任主体后,到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申领项目《排水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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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化金属材料销售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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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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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海明 |
2016-05-13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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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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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0875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君莲居住区B地块小学”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06114181号,有效期自2016年5月23日至2021年5月22日止)。
二、准予“君莲居住区B地块小学”项目产生的83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老沪闵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老沪闵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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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闵行地产经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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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1120004327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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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勇建 |
2016-05-13 |
2021-05-22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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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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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0851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你(单位)于2015年07月27日提出的“上海市第二中学(梅陇校区)”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初审)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 《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你单位提出的“上海市第二中学(梅陇校区)”( 项目位于闵行新城MCH1062单元02-01A-04地块,东至规划路,南至银都路,西至02-01A-03地块边界、北近春申塘。主要建设内容:教学楼、综合楼,图书信息中心、行政楼、报告厅、体育馆、运动场、食堂、学生宿舍、地下停车库以及门卫、垃圾房等配套辅助用房,建筑面积35662平方米。)核发《排水许可证》(初审)的申请。
二、项目在《上海市污水处理系统专业规划》、《上海市城镇雨水排水系统专业规划》中为雨、污水分流制地区,属曹行区域排水系统。同意项目内雨水及产生的211立方米/日污(废)水排入规划一路市政污水管道,至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三、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提交的《扩初设计》和《排水方案》,并提出以下具体意见,请你单位予以落实:
(一)项目内部排水系统应按雨、污分流设计,施工时雨、污水管道不得混接。
(二)项目内污水排放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规划一路市政污水管道
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项目应在污水排放口处设置排水专用检测井,排水专用检测井内应设置间距不大于15毫米的格栅。
(三)项目内雨水排放设置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规划一路城镇雨水管道和周边河道。
(四)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五)餐饮废水须设置相应的除油处理设施,实验室废水设置预处理设施,车库及车辆冲洗废水须设置隔油、沉砂处理设施,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
四、相关事项告知
(一)项目的性质、规模 、内容若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
(二)项目施工前,须在基地内设置沉淀池等设施,严禁施工泥浆水直排市政管道,以保护周边市政排水管网,并至闵行区水务局(庙泾路88号)办理施工期间的《排水许可证》手续。
(三)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明确责任主体后,到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申领项目《排水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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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虹口区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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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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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生龙 |
2016-05-13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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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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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0864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德健宾馆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09071616,有效期自2016年05月23日至2021年05月2日止)。
二、准予“上海德健宾馆有限公司”项目产生2.7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古浪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石洞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排入古浪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废)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你单位排水主体、排水许可内容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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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德健宾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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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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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健健 |
2016-05-13 |
2021-05-22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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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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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0855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你单位提出的“上海蒂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碳纤维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位于闵行区浦江镇工-191号,用地面积15815平方米,新建3栋厂房及地下车库等,总建筑面积31565平方米)核发《排水许可证》(初审)的申请。
二、项目在《上海市污水处理系统专业规划》、《上海市城镇雨水排水系统专业规划》中属于雨、污水分流制地区,为浦江圩区排水系统。同意项目产生的72立方米/日污水排入园区五路城镇污水管道,经污水治理二期工程管道,至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项目内雨水排入园区五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我局同意你单位提交的《设计文本》和《排水方案》,并提出以下具体意见,请你单位予以落实:
(一)项目内部排水系统应按雨、污分流设计,施工时雨、污水管道不得混接。
(二)项目内污水排放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园区五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车库冲洗污水须设置沉淀、隔油设施,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
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项目应在污水排放口处设置排水专用检测井,排水专用检测井内应设置间距不大于15毫米的格栅。
(三)项目内雨水排放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园区五路城镇雨水管道。
(四)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五)根据申报资料,项目内无生产(研发)污水、食堂餐饮污水排放。
四、相关事项告知
(一)项目的性质、规模、内容若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
(二)项目施工前,须在基地内设置沉淀池等设施,严禁施工泥浆水直排城镇排水管道,以保护周边城镇排水管网,并至闵行区水务局(庙泾路88号)办理施工期间《排水许可证》手续。
(三)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明确责任主体后,到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申领项目《排水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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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蒂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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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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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义 |
2016-05-13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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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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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0840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你(单位)于2015年07月13日提出的“上海明润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该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并颁发《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03130514号,有效期为2015年7月24日至2020年7月23日止)。具体要求告知如下:
二、准予该项目产生的8.1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嘉绣路市政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嘉绣路市政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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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城鸿置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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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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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剑虹 |
2016-05-13 |
2021-05-25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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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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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0836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长宁来福士广场(T2、T3商办楼;西地库;4#、5#保留建筑;银杏屋)”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63050995号,有效期自2016年5月19日至2021年5月18日止)。
二、准予“长宁来福士广场(T2、T3商办楼;西地库;4#、5#保留建筑;银杏屋)”项目产生的918立方米/日污水及项目内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长宁路城镇合流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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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东方海外凯旋房地产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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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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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臻毓 |
2016-05-13 |
2021-05-18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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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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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0838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你单位于2015年06月09日提出的 “锦元公司二期厂房”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该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并颁发《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10070161号,有效期为2015年6月19日至2020年6月18日止)。
二、准予该项目产生的22.6立方米/日污水设置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红柳路和柳园路市政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红柳路和柳园路市政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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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虹口区工人文体活动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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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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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军 |
2016-05-13 |
2021-05-15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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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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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0787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你单位于2015年06月09日提出的 “锦元公司二期厂房”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该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并颁发《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10070161号,有效期为2015年6月19日至2020年6月18日止)。
二、准予该项目产生的22.6立方米/日污水设置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红柳路和柳园路市政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红柳路和柳园路市政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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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东亚饭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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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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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伟钧 |
2016-05-13 |
2021-05-15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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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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