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项目名称 审批类别 许可内容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许可决定日期 许可截止期 许可机关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备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代码 税务登记代码 居民身份证号
SHSX20160050 填堵河道的审批(其他河道) 普通 你公司于2016年1月7日提出的因嘉定区江桥北部社区C1-02地块建设需填堵河道的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鉴于你公司已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江桥北部社区C1-02地块河道开填平衡论证方案》,新开了老槎浦(桃浦公路至以南118米处),新增河道面积约2020平方米。已实施老槎浦规模为:河道长约118米,河口宽17米,河底宽4米,河底高程0.5米(上海吴淞零点)。因此,在满足地区防汛排水安全的条件下,原则同意嘉定区水务局的审核意见,对东至老槎浦,南至嘉城雅颂湾小区,西至嘉洲路,北至桃浦公路范围内现状水域进行调整,填埋水域面积约2002平方米。 二、你公司应就新开河道确认完成市区河道行政管理部门完工验收手续,并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到嘉定区水务局办理现状河道填埋的施工审核手续后,方可实施河道填埋。 三、其它事项 (一)填堵河道前,你公司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方案并报嘉定区水务局审核后实施,以确保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二)请你公司根据嘉定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落实新开河道的工程管理范围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同时按规划河口宽22米进行用地控制。规划道路穿越规划河道时应设置跨河桥梁,请你公司根据河道蓝线及《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具体落实。 (三)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规定,你公司应另行编制地块雨、污水排水方案并按程序批准后实施。   上海新江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91310114660701961G 沈斌 2016-01-27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1-27
SHSX20160176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审核 普通 详见行政许可决定书 上海市堤防(泵闸)设施管理处 79454818-1 申一尘 2016-01-27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1-27
SHSX20160078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审核 普通 详见行政许可决定书 上海市普陀区市政工程管理署 沈震宇 2016-01-27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1-27
SHSX20160087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审核 普通 详见行政许可决定书 上海市闸北区河道管理所 310000400081940 陈家岳 2016-01-27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1-27
SHSX20160088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审核 普通 详见行政许可决定书 上海市闸北区河道管理所 13228429-5 李德润 2016-01-27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1-27
SHPX20152798 核发《排水许可证》(大于1000(新申请,变更)) 普通 一、同意你单位提出的“七宝宝龙城市广场20-02(西地块)”(项目位于闵行区东至航西路、南至漕宝路、西至横沥港、北至新龙路,总用地面积5.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1万平方米,建设办公楼、商业和购物广场等综合体。)核发《排水许可证》(初审)的申请。 二、项目在《上海市污水处理系统专业规划》、《上海市城镇雨水排水系统专业规划》中属于雨、污水分流制地区,为七宝区域排水系统。同意项目内产生的2051立方米/日污(废)水达标后分别排入在建航西路和在建新龙路城镇污水管道,经吴闵外排工程总管,最终至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排入在建航西路和在建新龙路镇雨水管道。 三、我局同意你单位提交的《初步设计》文本和《排水方案》,并提出以下具体意见,请你单位予以落实: (一)项目内部雨污水管道应与周边在建的城镇雨污水管道同步建设,同步使用。 (二)项目内部排水系统应按雨、污分流设计,施工时雨、污水管道不得混接。 (三)项目内污(废)水排放共设置2个排放口。项目内的污(废)水从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在建航西路(1个排放口)和在建新龙路(1个排放口)城镇污水管道。 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项目应在污水排放口处设置排水专用检测井,排水专用检测井内应设置间距不大于15毫米的格栅。 (四)项目内雨水排放共设置2个排放口。项目内的雨水从4个排放口分别排入在建航西路(2个排放口)和在建新龙路(2个排放口)城镇雨水管道。 (五)项目所排放污(废)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六)根据《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7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餐厨废弃油脂从严监管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1〕54号)的要求,经营性餐饮的废水处理设施须设置有效的油水分离器,以强化动植物油脂的去除能力,并加强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严禁餐饮废水未经除油处理直接排入城镇排水管网。因项目经营性餐饮排放的污(废)水量约占总排水量50%以上,请你单位提供详细的餐饮废水处理方案和设计文本,报我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相关事项告知 (一)项目的性质、规模、内容若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 (二)项目施工前,须在基地内设置沉淀池等设施,严禁施工泥浆水直排市政管道,以保护周边市政排水管网,并至闵行区水务局办理《排水许可证(施工)》手续。 (三)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明确责任主体后,到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申领项目《排水许可证》。   上海宝龙展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吕崧 2016-01-27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1-27
SHPX20160004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警备区空余房地产管理处(沪太路3100号)”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30121481号,有效期自2016年1月29日至2021年1月28日止)。 二、准予“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警备区空余房地产管理处(沪太路3100号)”项目产生的13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上大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3个排放口排入沪太路城镇污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警备区空余房地产管理处 盖国胜 2016-01-27 2021-01-28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1-27
SHPX20160141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详见行政许可决定书 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施超 2016-01-27 2021-02-03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1-27
SHPX20160147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迎宾三路128号商铺”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41051075号,有效期自2016年2月5日至2021年2月4日止)。 二、准予“迎宾三路128号商铺”项目产生的1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机场新村污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13228429-5 李德润 2016-01-27 2021-02-04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1-27
SHPX20160148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机场新村门面房”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41051074号,有效期自2016年2月5日至2021年2月4日止)。 二、准予“机场新村门面房”项目产生的1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机场新村污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13228429-5 李德润 2016-01-27 2021-02-04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