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GX20141646 |
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资质认定(乙级) |
普通 |
一、同意你单位关于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资质证书换证的申请,证书编号为水文证乙字第091405号,批准期限为2014年9月1日~2019年9月1日。
二、同意你单位的资质工作内容为:
(一)水文水资源监测:地表水水量监测、地下水水量监测、水质监测、水文调查、水文测量。
(二)水文水资源情报预报:水文情报预报、水质预测预报、地下水预测预报。
(三)水文测报系统工程设计与实施:水文水资源监测设施、传输设施及其附属设施设计与实施。
(四)水文分析与计算。
(五)水资源调查评价:地表水水资源调查评价,地下水水资源调查评价,水质评价。
201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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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水文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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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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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国光 |
2016-01-26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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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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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GX20142827 |
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资质认定(乙级) |
普通 |
一、同意你单位关于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资质认定的申请,证书编号为水文证乙字第091501号,批准期限为2015年3月1日~2020年3月1日。
二、同意你单位的资质工作内容为:
(一)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调查、水文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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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铁新地理信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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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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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国光 |
2016-01-26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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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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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GX20152582 |
建设项目节水设施设计方案的审核(新申请) |
普通 |
一、同意你单位提出的“虹桥商务区核心区北片区06号地块商办项目”节水设施设计方案。经第三方中介机构节水评估,本项目在全部达到设计指标的情况下, 日用新水量为277.22立方米(其中自来水日用水量为267.45立方米,雨水日均用水量为9.77立方米)。
二、建设项目使用的用水设备和用水器具必须是国家认定的节水型产品。公共场所使用的水嘴、龙头内部建议设置限流配件。
三、项目竣工前应相应配备二、三级水表,二级水表装表率应达到97.5%以上,对绿化浇灌、道路冲洗等公用部位用水也均应安装计量水表。
四、绿化浇灌应采用高效节水灌溉方式,项目所有水池或水箱应设置溢流报警装置。
五、雨水利用应合理确定综合利用方式及设施规模,并做好相关安全保障。
六、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节水管理工作,制订施工期间相应的用水、节水管理制度。
七、你单位要严格按照节水设施设计方案和节水评估报告实施,加强与市水务局的沟通,及时进行信息反馈,市水务局相关部门将定期上门了解设计方案有关节水设施的施工落实情况,项目投入运营后将不定期检查节水设施使用情况。节水设施竣工后,相关资料应报送市水务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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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极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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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6954-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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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映瑞 |
2016-01-25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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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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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52810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你单位于2015年06月09日提出的 “锦元公司二期厂房”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该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并颁发《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10070161号,有效期为2015年6月19日至2020年6月18日止)。
二、准予该项目产生的22.6立方米/日污水设置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红柳路和柳园路市政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红柳路和柳园路市政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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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复星长征医学科学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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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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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耀毅 |
2016-01-25 |
2021-01-30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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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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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0107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详见行政许可决定书 |
上海世纪出版股份有限公司少年儿童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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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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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晴 |
2016-01-25 |
2021-02-0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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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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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0094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你单位于2015年06月09日提出的 “锦元公司二期厂房”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该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并颁发《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10070161号,有效期为2015年6月19日至2020年6月18日止)。
二、准予该项目产生的22.6立方米/日污水设置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红柳路和柳园路市政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红柳路和柳园路市政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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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长征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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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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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荣康 |
2016-01-25 |
2021-01-30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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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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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0095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你单位于2015年06月09日提出的 “锦元公司二期厂房”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该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并颁发《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10070161号,有效期为2015年6月19日至2020年6月18日止)。
二、准予该项目产生的22.6立方米/日污水设置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红柳路和柳园路市政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红柳路和柳园路市政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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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众国通泓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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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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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三未 |
2016-01-25 |
2021-01-30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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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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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0098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南京西路站”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49060764号,有效期自2016年2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止)。
二、准予“上海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南京西路站”项目产生的31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威海路城镇合流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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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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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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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纯洁 |
2016-01-25 |
2021-01-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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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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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0081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你单位于2015年06月09日提出的 “锦元公司二期厂房”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该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并颁发《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10070161号,有效期为2015年6月19日至2020年6月18日止)。
二、准予该项目产生的22.6立方米/日污水设置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红柳路和柳园路市政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红柳路和柳园路市政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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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宜川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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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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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林波 |
2016-01-25 |
2021-01-29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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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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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0090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详见行政许可决定书 |
力宝置业(上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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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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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淑铃 |
2016-01-25 |
2021-01-29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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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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