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项目名称 审批类别 许可内容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许可决定日期 许可截止期 许可机关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备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代码 税务登记代码 居民身份证号
SHPX20160092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仲益大厦”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36060339号,有效期自2016年2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止)。 二、准予“仲益大厦”项目产生的313立方米/日污水及项目内部分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凤阳路城镇合流管道;项目内另部分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南京西路城镇合流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仲晟置业有限公司 李珩 2016-01-25 2021-01-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1-25
SHPX20160047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你单位于2015年06月09日提出的 “锦元公司二期厂房”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该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并颁发《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10070161号,有效期为2015年6月19日至2020年6月18日止)。 二、准予该项目产生的22.6立方米/日污水设置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红柳路和柳园路市政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红柳路和柳园路市政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市杨浦区政立路第二小学 陆敏 2016-01-25 2021-01-29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1-25
SHPX20160061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上海光华.爱而美特仪器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08114145号,有效期自2016年1月28日至2021年1月27日止)。 二、准予“上海光华.爱而美特仪器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8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天星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天星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光华?爱而美特仪器有限公司 310000500479057 吴晋 2016-01-25 2021-01-27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1-25
SHPX20160063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虹达楼用地”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41051058号,有效期自2016年1月28日至2021年1月27日止)。 二、准予“虹达楼用地”项目产生的26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空港八路城镇污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13228429-5 李德润 2016-01-25 2021-01-27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1-25
SHPX20160064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运行保障分公司北水塔用地”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41051059号,有效期自2016年1月28日至2021年1月27日止)。 二、准予“运行保障分公司北水塔用地”项目产生的4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空港三路城镇污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13228429-5 李德润 2016-01-25 2021-01-27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1-25
SHPX20160065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商贸公司机关用地”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41051061号,有效期自2016年1月28日至2021年1月27日止)。 二、准予“商贸公司机关用地”项目产生的1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空港八路城镇污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13228429-5 李德润 2016-01-25 2021-01-27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1-25
SHPX20160066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航服业务楼用地”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41051062号,有效期自2016年1月28日至2021年1月27日止)。 二、准予“航服业务楼用地”项目产生的44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空港八路城镇污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13228429-5 李德润 2016-01-25 2021-01-27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1-25
SHPX20160067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候机楼机关及食堂用地”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41051060号,有效期自2016年1月28日至2021年1月27日止)。 二、准予“候机楼机关及食堂用地”项目产生的30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空港一路城镇污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13228429-5 李德润 2016-01-25 2021-01-27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1-25
SHPX20160068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上海港复兴船务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01101032号,有效期自2016年1月28日至2021年1月27日止)。 二、准予“上海港复兴船务公司”项目产生的20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共青路82弄城镇合流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港复兴船务公司 邹方中 2016-01-25 2021-01-27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1-25
SHPX20160072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地面服务部用地(春秋航空)”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41051064号,有效期自2016年2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止)。 二、准予“地面服务部用地(春秋航空)”项目产生的25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空港三路城镇污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13228429-5 李德润 2016-01-25 2021-01-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