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项目名称 审批类别 许可内容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许可决定日期 许可截止期 许可机关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备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代码 税务登记代码 居民身份证号
SHGX20152480 建设项目节水设施设计方案的审核(新申请) 普通 详见行政许可决定书 上海华泓钜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2520083-3 冯经明 2016-02-02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2-02
SHGX20152517 建设项目节水设施设计方案的审核(新申请) 普通 详见行政许可决定书 上海中骏创富房地产有限公司 10000000201510150171 叶华成 2016-02-02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2-02
SHPX20152736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你单位于2015年06月09日提出的 “锦元公司二期厂房”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该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并颁发《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10070161号,有效期为2015年6月19日至2020年6月18日止)。 二、准予该项目产生的22.6立方米/日污水设置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红柳路和柳园路市政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红柳路和柳园路市政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新黄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周旭民 2016-02-02 2021-02-1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2-02
SHPX20152397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详见行政许可决定书 上海绿地骥达置业有限公司 310112001309197 徐荣璞 2016-02-01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2-01
SHGX20152579 建设项目节水设施设计方案的审核(新申请) 普通 一、同意你单位提出的“闵行区虹桥镇龙柏社区S110201、S110202单元15-01地块商业项目”节水设施设计方案。经第三方中介机构节水评估,本项目在全部达到设计指标的情况下, 日用新水量为1646.5立方米(其中自来水日用水量为1620.5立方米,雨水日均用水量为26立方米)。 二、建设项目使用的用水设备和用水器具必须是国家认定的节水型产品。公共场所使用的水嘴、龙头内部建议设置限流配件。 三、项目竣工前应相应配备二、三级水表,二级水表装表率应达到97.5%以上,对绿化浇灌、道路冲洗等公用部位用水也均应安装计量水表。 四、绿化浇灌应采用高效节水灌溉方式,项目所有水池或水箱应设置溢流报警装置。 五、循环冷却水系统中冷却塔应选用散热性能、收水性能优良的产品,并运用高浓缩倍数的水处理运行技术,确保冷却水循环利用率保持在较高水平。 六、雨水利用应合理确定综合利用方式及设施规模,并做好相关安全保障。 七、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节水管理工作,制订施工期间相应的用水、节水管理制度。 八、你单位要严格按照节水设施设计方案和节水评估报告实施,加强与市水务局的沟通,及时进行信息反馈,市水务局相关部门将定期上门了解设计方案有关节水设施的施工落实情况,项目投入运营后将不定期检查节水设施使用情况。节水设施竣工后,相关资料应报送市水务局备案。   上海新华成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秦环龙 2016-02-01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2-01
SHGX20160154 建设项目节水设施设计方案的审核(新申请) 普通 一、同意你单位提出的“新建江川路街道205街坊07-09地块(竹港河边B地块)商品房项目”节水设施设计方案。经第三方中介机构节水评估,本项目在全部达到设计指标的情况下, 日用新水量为224.6立方米(其中自来水日用水量为220.6立方米,雨水日均用水量为4立方米)。 二、建设项目使用的用水设备和用水器具必须是国家认定的节水型产品。公共场所使用的水嘴、龙头内部建议设置限流配件。 三、项目竣工前应相应配备二、三级水表,二级水表装表率应达到97.5%以上,对绿化浇灌、道路冲洗等公用部位用水也均应安装计量水表。 四、绿化浇灌应采用高效节水灌溉方式,项目所有水池或水箱应设置溢流报警装置。 五、雨水利用应合理确定综合利用方式及设施规模,并做好相关安全保障。 六、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节水管理工作,制订施工期间相应的用水、节水管理制度。 七、你单位要严格按照节水设施设计方案和节水评估报告实施,加强与市水务局的沟通,及时进行信息反馈,市水务局相关部门将定期上门了解设计方案有关节水设施的施工落实情况,项目投入运营后将不定期检查节水设施使用情况。节水设施竣工后,相关资料应报送市水务局备案。   上海海赋置业有限公司 徐建耀 2016-02-01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2-01
SHGX20160159 建设项目节水设施设计方案的审核(新申请) 普通 一、同意你单位提出的“曹家村旧改地块综合开发项目(地块A17-08(商办)、A17-09(住宅))”节水设施设计方案。经第三方中介机构节水评估,本项目在全部达到设计指标的情况下, 日用新水量为422.5立方米(其中自来水日用水量为410.4立方米,雨水日均用水量为12.1立方米)。 二、建设项目使用的用水设备和用水器具必须是国家认定的节水型产品。公共场所使用的水嘴、龙头内部建议设置限流配件。 三、项目竣工前应相应配备二、三级水表,二级水表装表率应达到97.5%以上,对绿化浇灌、道路冲洗等公用部位用水也均应安装计量水表。 四、绿化浇灌应采用高效节水灌溉方式,项目所有水池或水箱应设置溢流报警装置。 五、雨水利用应合理确定综合利用方式及设施规模,并做好相关安全保障。 六、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节水管理工作,制订施工期间相应的用水、节水管理制度。 七、你单位要严格按照节水设施设计方案和节水评估报告实施,加强与市水务局的沟通,及时进行信息反馈,市水务局相关部门将定期上门了解设计方案有关节水设施的施工落实情况,项目投入运营后将不定期检查节水设施使用情况。节水设施竣工后,相关资料应报送市水务局备案。   上海绿地新龙基置业有限公司 钮国祥 2016-02-01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2-01
SHPX20160166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储备用地(武警新营房)”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41051080号,有效期自2016年2月6日至2021年2月5日止)。 二、准予“储备用地(武警新营房)”项目产生的60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空港三路城镇污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13228429-5 李德润 2016-02-01 2021-02-05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2-01
SHPX20160167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北灯光站用地、东航租赁用地”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41051079号,有效期自2016年2月6日至2021年2月5日止)。 二、准予“北灯光站用地、东航租赁用地”项目产生的11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空港三路城镇污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13228429-5 李德润 2016-02-01 2021-02-05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2-01
SHPX20160145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机场幼儿园”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41051078号,有效期自2016年2月5日至2021年2月4日止)。 二、准予“机场幼儿园”项目产生的118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机场新村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机场新村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13228429-5 李德润 2016-02-01 2021-02-04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