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5网上受理

  • 反映该处排水站擅自将未经处理的污水排放到该处河道内,导致河道黑臭,请核实处理并回复。

    绿园路到虹井路 赵高泾河 时间:7/29/2016 4:02:00 PM

    已回复。

    回复单位:市水务局执法总队 时间:

  • 市民来电反映:其7月27日下午15:10分左右发现上述道路马路两边的非机动车道积水严重,市民诉求:希望管理部门尽快安排人员排水,方便市民出行。(需回复)

    松江区九亭镇涞坊路715号 时间:7/29/2016 3:58:00 PM

    您反映的问题经九里亭街道现场疏通,现已处理完毕,感谢您对水务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回复单位:松江区水务局 时间:2016-07-30 10:18:26

  • 2016年7月17日在该处地址发生了单车事故,将这里的消防栓撞坏了,此事已经报警了,现在市民需要找消防栓部门,将费用赔偿给到消防栓部门,现在找不到方向,诉求:要求核实此事应该办理。

    浦东新区川沙镇德川路355号 时间:7/29/2016 3:55:00 PM

    您好!过几天会来公司商议赔偿事宜,17:20现在消防栓已装好了。感谢您对水务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回复单位:浦东新区水务局 时间:2016-08-01 15:54:45

  • 市民来电反映:南丰城和上嘉中心中间的紫云路上,市民表示因下水道堵塞造成大面积积水,沿线20米都是积水影响市民正常通行,诉求:管理部门尽快前去排水。

    长宁区紫云西路遵义路 时间:7/29/2016 3:52:00 PM

    您好!堵塞管道已疏通。感谢您对水务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回复单位:市排水管理处 时间:2016-07-29 21:57:53

  • 【重新交办,交办要求:告知办结报告,市民不认可,办结报告明显与事实不符,市民对奉贤区作为郊区应当是适当延迟,为何奉贤区要按期执行,以及为何要按照2014号文件执行,市民对此要求管理部门给予解释。最近派发的工单编号:20160720015418,工单内容:重新交办,告知市民办结报告,市民表示办结报告和事实不符,市民表示这些文件执行时有问题,2016年不应该执行2014的文件,诉求:请管理部门概予市民一个答复(需回复)原工单号20160714005081,原工单内容:其居住在上述地址,现在了解针对排污费征收城中心是3月1号开始,郊区适当延迟,但是现在其居住的这里已经收了好几年的排污费了,市民对此有疑问,现诉求:希望管理部门核实情况,给其收取排污费的合理解释。(需回复)】

    奉贤区四团镇红庄村 时间:7/29/2016 3:52:00 PM

    奉贤区居民污水处理费收费依据为沪奉价(2014)12号文件、沪财预【2016】25号文件,郊区适当延迟是指排水费更名为污水处理费此项工作可适当延迟,我所严格按照文件执行。奉贤区居民是实行统一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并将排水设施涵盖的范围与反映人解释(参考依据为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六章附则部分)。

    回复单位:奉贤区水务局 时间:2016-08-02 15:5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