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SX20191106 |
填堵河道的审批(其他河道) |
普通 |
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人民政府:
你镇于2019年5月31日提出的颛桥镇65A-03A地块填堵河道的申请(受理号:SHSX20191106)及2019年7月19日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镇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镇在满足地区防汛排水安全的前提下,对东至中春路、南至65A-04A地块边界、西至嘉闵高架、北至西小江的颛桥镇65A-03A地块范围内涉及的现状水系进行调整。
二、你镇应按照《颛桥镇65A-03A地块填河论证报告》实施水系调整,新开(疏拓)西小江(嘉闵高架东侧河段)长111米,新开河道边界城建坐标 X:-21616.86,Y:-7487.25;X:-21628.78,Y:-7479.83;X:-21611.68,Y:-7366.21;X:-21571.30,Y:-7384.63,新增河道面积4239平方米。西小江规模为:河口宽12~50米,河底宽3~20米,河底高程-0.5~1.0米(上海吴淞高程)。
三、按照“先开后填”的原则,你镇应抓紧落实新开(疏拓)河道用地,于2019年10月底前实施完成新开河道工程。新开河道工程需经过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核验通过,并在妥善落实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措施后,可对地块范围内涉及的面积约3187平方米的现状河道实施填堵。
四、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河道填堵前,你镇应就填河方案至闵行区水务局办理施工审核手续。同时,填河实施期间,你镇应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五、其它事项
(一)你镇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方案并报闵行区水务局审核后实施,以确保地块范围内及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二)请你镇根据闵行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落实新开(疏拓)河道的工程管理范围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规划道路穿越规划河道时应设置跨河桥梁,你镇应根据河道蓝线及《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具体落实。
(三)本次西小江新增面积不再用作其它项目填堵河道的补偿,请闵行区水务局根据本项目开填河情况做好与年度航空遥感影像成果的对接和区域现状河湖数据的复核。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
抄送: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水利管理处,闵行区水务局,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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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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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冬发 |
2019-08-06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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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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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190955 |
填堵河道的审批(其他河道) |
普通 |
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
你镇于2019年5月16日提出的浦江镇周浦塘南10号地块填堵河道的申请(受理号:SHSX20190955)及2019年7月9日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镇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镇在满足地区防汛排水安全的前提下,对东至浦泉路、南至江州路、西至浦驰路、北至立跃路的浦江镇周浦塘南10号地块范围内涉及的现状水系进行调整。
二、你镇应按照《浦江镇周浦塘南10号地块填河论证报告》实施水系调整,根据规划要求新开(疏拓)恒星河(芦胜河北侧河段)长244米,河道中心线城建坐标X:-12123.81,Y:1638.21~X:-12365.63,Y:1672.51,新增河道面积4119平方米。恒星河规模为:河口宽30米,河底宽10米,河底高程-0.5米(上海吴淞高程)。
三、按照“先开后填”的原则,你镇应抓紧落实新开(疏拓)河道用地,于2019年9月底前实施完成新开河道工程。新开河道工程需经过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核验通过,并在妥善落实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措施后,可对地块范围内涉及的面积约3461平方米的现状河道实施填堵。
四、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河道填堵前,你镇应就填河方案至闵行区水务局办理施工审核手续。同时,填河实施期间,你镇应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五、其它事项
(一)你镇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方案并报闵行区水务局审核后实施,以确保地块范围内及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二)请你镇根据闵行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落实新开河道的工程管理范围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规划道路穿越规划河道时应设置跨河桥梁,你镇应根据河道蓝线及《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具体落实。
(三)本次恒星河新增面积不再用作其它项目填堵河道的补偿,请闵行区水务局根据本项目开填河情况做好与年度航空遥感影像成果的对接和区域现状河湖数据的复核。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
抄送: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水利管理处,闵行区水务局,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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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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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彬文 |
2019-08-06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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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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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190838 |
填堵河道的审批(其他河道) |
普通 |
上海西虹桥商务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19年5月5日提出的虹桥商务区徐泾单元(近、中期)部分区域三期范围填堵河道的变更申请(受理号:SHSX20190838)及2019年7月8日的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查,因补偿河道涉及规划调整,需变更原水系补偿方案,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同意对受理号: SHSX20130836填堵河道的审批予以变更,变更事项具体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满足地区防汛排水安全的前提下,对原批复中三期范围内水系补偿方案予以变更:填河范围仍然维持东至东向阳河、南至崧泽高架、西至G15沈海高速、北至规划双联路的地块范围,填堵河道面积维持15603平方米不变,申请主体维持上海西虹桥商务开发有限公司不变,仅对原水系补偿方案实施变更。虹桥商务区徐泾单元(近、中期)部分区域一期、二期范围仍维持原批复要求不变。
二、同意将补偿河道由原新开(疏拓)北蟠龙港(虬江~一期地块北边界)、迮庵龙港(北蟠龙港~G15)、湖泊1变更为新开(疏拓)蟠龙市河、蟠龙塘、小北港、蟠龙市河支浜、遇龙涧。你镇应新开(疏拓)蟠龙市河(三期地块西边界~蟠龙塘)长607米,河道中心线城建坐标 X:-4989.58,Y:-19048.70~X:-4825.91,Y:-18473.35;蟠龙塘(三期地块北边界~三期地块南边界)长777米,河道中心线城建坐标 X:-4462.46,Y:-18535.37~X:-4930.45,Y:-18223.46;小北港(蟠龙市河北侧河段)长129米,河道中心线城建坐标 X:-4769.53,Y:-18840.95~X:-4891.18,Y:-18798.43;蟠龙市河支浜(蟠龙市河南侧河段)长284米,河道中心线城建坐标 X:-4903.36,Y:-18771.02~X:-5177.44,Y:-18683.04;遇龙涧(蟠龙市河~蟠龙市河支浜)长486米,河道中心线城建坐标 X:-4993.13,Y:-19036.11~X:-5169.62,Y:-18693.06,共新增河道面积24761平方米,大于原审批要求的新增河道面积20734平方米。蟠龙市河规模为:河口宽6~114米,河底宽3~6米,河底高程0.0米(上海吴淞高程,下同);蟠龙塘规模为:河口宽32.5~56米,河底宽13米,河底高程0.0米;小北港规模为:河口宽9~24米,河底宽3~6米,河底高程0.5米;蟠龙市河支浜规模为:河口宽11~19米,河底宽3~4米,河底高程0.5米;遇龙涧规模为:河口宽5~41米,河底宽3~21米,河底高程不高于1.5米。
三、按照“先开后填”的原则,你公司应落实新开(疏拓)河道用地,于2020年5月底前完成新开河道工程,经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核验通过,并在妥善落实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措施后,可对地块范围内涉及的面积约15603平方米的现状河道实施填堵。
四、本次蟠龙市河、蟠龙塘、小北港、蟠龙市河支浜、遇龙涧新增面积均不再用作其它项目填堵河道的补偿,请青浦区水务局根据本项目开填河情况做好与年度航空遥感影像成果的对接和区域现状河湖数据的复核。
五、其他事项维持上海市水务局行政许可决定书SHSX20130836号文批复内容不变。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
抄送: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上海市水利管理处,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青浦区水务局,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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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西虹桥商务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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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连云 |
2019-08-06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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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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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190935 |
填堵河道的审批(其他河道) |
普通 |
上海地产住房保障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19年5月15日提出的浦东新区航头镇PDS1-0205单元02-04、02-05地块填堵河道的申请(受理号:SHSX20190935)及7月11日的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满足地区防汛排水安全的条件下,对圣北路、飞云桥路、航鸣路及老宅里河围合的浦东新区航头镇PDS1-0205单元02-04、02-05地块范围内涉及的现状水系进行调整。
二、你公司应按照《浦东新区航头镇PDS1-0205单元02-04、02-05地块填河论证方案》实施水系调整,根据规划要求新开(疏拓)圣北河(航鸣路西侧河段)长318米,河道中心线城建坐标X:-20892.35,Y:12442.47~X:-21116.87,Y:12324.21,新增河道面积4299平方米。圣北河规模为:河口宽28米,河底宽10米,河底高程0.0米(上海吴淞高程)。
三、按照“先开后填”的原则,你公司应落实新开(疏拓)河道用地,于2019年9月底前完成新开河道工程,新开河道工程需经过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核验通过,并在妥善落实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措施后,可对地块范围内涉及的面积约3947平方米的现状河道实施填堵。
四、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河道填堵前,你公司应就开、填河方案到浦东新区水务局办理施工审核手续。同时,开、填河实施期间,你公司应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你公司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方案并报浦东新区水务局审核后实施,确保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二)请你公司根据浦东新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落实新开河道的工程管理范围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规划道路穿越规划河道时应设置跨河桥梁,你公司应根据河道蓝线及《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具体落实。
(三)本次圣北河新增面积不再用作其它项目填堵河道的补偿,请浦东新区水务局根据本项目开填河情况做好与年度航空遥感影像成果的对接和区域现状河湖数据的复核。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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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地产住房保障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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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为 |
2019-08-06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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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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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191374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格认定 |
普通 |
同意你单位在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混凝土工程类乙级、岩土工程类乙级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担质量检测业务,自2019年7月2日起至2022年7月1日止。证书编号:沪水质检资字第20190003号。   |
上海继开工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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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5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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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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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91449 |
核发《排水许可证》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城建道路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14060868号,有效期自2019年08月09日至2024年08月08日止)。
二、准予“上海城建道路工程有限公司”项目9.5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共和新路城镇污水管道;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放入共和新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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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城建道路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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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5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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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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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91417 |
核发《排水许可证》 |
普通 |
上海建科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申请核发《排水许可证》,详情请看行政许可决定书SHPX20191417。   |
上海建科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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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5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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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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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91431 |
核发《排水许可证》 |
普通 |
上海漕河泾开发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核发《排水许可证》,详情请看行政许可决定书SHPX20191431。   |
上海漕河泾开发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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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5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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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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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91353 |
核发《排水许可证》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戏剧学院浦江校区”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11114553号,有效期自2019年08月09日至2024年08月08日止)。
二、准予“上海戏剧学院浦江校区”项目500立方米/日污水从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学亭路、昌林路城镇污水管道;雨水从2个排放口分别排放入学亭路、昌林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闵行区水务局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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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戏剧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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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5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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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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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91378 |
核发《排水许可证》 |
普通 |
你单位于2019年05月13日提出的“英业达科技有限公司”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十六条,《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该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并颁发《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11111248号,有效期为2019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5日止)。
二、准予该项目产生的490立方米/日污水设置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二号路和三号路城镇污水管道。雨水设置3个排放口分别排入三号路(1个)和西环西路(2个)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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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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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2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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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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