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项目名称 审批类别 许可内容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许可决定日期 许可截止期 许可机关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备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代码 税务登记代码 居民身份证号
SHPX20200620 核发《排水许可证》 普通 上海骏奥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申请核发《排水许可证》,详情请看行政许可决定书SHPX20200620。   上海骏奥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2020-06-28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6-28
SHPX20200509 核发《排水许可证》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上海长途汽车客运总站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26060918号,有效期自2020年07月01日至2025年06月30日止)。 二、准予“上海长途汽车客运总站有限公司”项目130.4立方米/日污水从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中兴路、孔家木桥路城镇合流管道,雨水从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中兴路、孔家木桥路城镇合流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长途汽车客运总站有限公司 2020-06-24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6-24
SHPX20200512 核发《排水许可证》 普通 一、同意核发“永新城”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38040453号,有效期自2020年07月02日至2025年07月01日止)。 二、准予“永新城”项目200立方米/日污水及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辛耕路城镇合流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新昌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020-06-24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6-24
SHPX20200536 核发《排水许可证》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上海桦立商务有限公司桦立食府”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42040880号,有效期自2020年06月30日至2025年06月29日止)。 二、准予“上海桦立商务有限公司桦立食府”项目产生的污水(5立方米/日)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裕德路城镇合流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桦立商务有限公司桦立食府 2020-06-24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6-24
SHPX20200537 核发《排水许可证》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上海桦立商务有限公司桦立酒家”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42040879号,有效期自2020年06月30日至2025年06月29日止)。 二、准予“上海桦立商务有限公司桦立酒家”项目产生的污水(3立方米/日)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南丹路城镇合流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桦立商务有限公司桦立酒家 2020-06-24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6-24
SHPX20200545 核发《排水许可证》 普通 你单位于2020年05月07日提出的“松花江路349号洗车棚排水工程”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十六条,《上海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该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并颁发《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05101256号,有效期为2020年5月11日至2025年5月10日止)。 二、准予该项目产生的4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松花江路城镇污水管道。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经相邻小区雨水管排入松花江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莫泰周家嘴路酒店有限公司 2020-06-24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6-24
SHPX20200588 核发《排水许可证》 普通 一、同意核发“长兴(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17040959号,有效期自2020年06月29日至2025年06月28日止)。 二、准予“长兴(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污水(34立方米/日)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古美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古美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长兴(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2020-06-24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6-24
SHSX20200569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核(不涉及排水口) 普通 你单位提出的实施崇明区建设公路(团城公路-规划北沿公路)燃气管道工程穿越南横引河的申请,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上海市防汛条例》的有关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申请资料,实施崇明区建设公路(团城公路-规划北沿公路)燃气管道工程穿越南横引河的申请。工程南起团城公路,向北敷设至规划北沿公路,穿越南横引河段位于新建建设公路桥东侧约3.2m~3.5m处。本段南横引河规划河口宽78m、河底宽45m、河底高程-0.5m(上海吴淞高程,下同)。工程具体内容如下: 新建1根PE315聚乙烯燃气管,以定向钻施工的方式穿越南横引河,工程穿越处南北两岸防汛墙均按规划实施钢筋砼L型挡墙(目前上部结构暂未实施),拟建墙顶高程4.20m。管道在穿越南横引河河底处管顶标高为-14.0m,与南北两岸防汛墙结构桩尖最小距离均为4.25m。南岸入土点工作井与南横引河现状河口线最小距离为101.4m;北岸出土点工作井与南横引河现状河口线最小距离为100.0m。在管道穿越河道两岸处应设置警示标志。 二、你单位应进一步完善、细化施工方案及施工影响范围内防汛设施的监测方案,落实好施工期间的防汛预案和防汛责任制,并于项目开工前到我局办理有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审核”行政许可。   上海燃气崇明有限公司 2020-06-24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6-24
SHSX20200628 滩涂开发利用许可证的审批 普通 市堤防处: 你单位于2020年6月19日提出的办理崇明岛堡镇港北等四座水闸外移工程滩涂开发许可证的申请收悉。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滩涂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崇明岛堡镇港北等四座水闸外移工程使用崇明北沿堡镇港北闸至八滧港北闸外侧部分水域的滩涂。 二、滩涂使用者为上海市堤防(泵闸)设施管理处,用途为水利工程设施用地。使用方式为临时,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滩涂开发利用面积约约340万平方米,具体范围及坐标点以实际测量图为准。 三、根据《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崇明岛堡镇港北等四座水闸外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的精神,该项目是为提升崇明岛防汛除涝安全保障水平、消除水闸安全隐患,原则同意免征临时期间的滩涂使用费。 四、你单位应凭准予许可决定书到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领取临时滩涂开发利用许可证。   上海市堤防(泵闸)设施管理处 l兰士刚 2020-06-24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6-24
SHPX20200551 核发《排水许可证》 普通 上海市徐汇区捷胜汽车用品经营部申请核发《排水许可证》,详情请看行政许可决定书SHPX20200551。   上海市徐汇区捷胜汽车用品经营部 2020-06-23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