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项目名称 审批类别 许可内容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许可决定日期 许可截止期 许可机关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备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代码 税务登记代码 居民身份证号
SHSX20200538 填堵河道的审批 普通 上海淀山湖新城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0年6月3日提出的青浦新城青泰路(五浦路~盘龙浦路)新建工程填堵河道的申请(受理号:SHSX20200538)及2020年6月28日的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满足地区防汛排水安全的前提下,对长约0.59公里的青浦新城青泰路(五浦路~盘龙浦路)新建工程红线范围及周边地块内涉及的现状水系进行调整。 二、鉴于目前青浦新城青泰路(五浦路~盘龙浦路)新建工程红线范围内共4696平方米的现状罗卜江已被填堵,且青浦区水务执法部门已就擅自填河行为进行了执法。你公司须根据青浦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采取必要的临排措施,确保防汛安全。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将保留对已填堵河道造成的影响进行后续跟踪并采取必要措施的权利。 三、你公司应按照《青浦新城青泰路(五浦路~盘龙浦路)新建工程填河论证报告》实施水系调整,新开薛家湾江(新塘江北侧河段)长143米,河道中心线起讫点城建坐标(X:-10341.02,Y:-38244.75)~(X:-10471.02,Y:-38186.86),新增河道面积4822平方米。薛家湾江规模为:河口宽40米,河底宽26米,河底高程0.0米(上海吴淞高程)。 四、你公司应按程序落实新开河道用地,并于2020年10月底前实施完成新开河道工程,并报请市、区河道行政主管部门核验通过,同时落实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措施。 五、其它事项 (一)你公司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方案并报青浦区水务局审核后实施,以确保道路红线范围内及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二)请你公司根据青浦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落实新开河道的工程管理范围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规划道路穿越规划河道时应设置跨河桥梁,你公司应根据河道蓝线及《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具体落实。 (三)本次薛家湾江新增面积不再用作其它项目填堵河道的补偿,请青浦区水务局根据本项目开填河情况做好与年度航空遥感影像成果的对接和区域现状河湖数据的复核。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 抄送:上海市水务局,青浦区水务局,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淀山湖新城发展有限公司 蒋家敏 2020-07-03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7-03
SHSX20200553 填堵河道的审批 普通 上海西虹桥商务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0年6月5日提出的西虹桥商务区徐泾单元48-06地块填堵河道的申请(受理号:SHSX20200553)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满足地区防汛排水安全的前提下,对东至规划泾南河路、南至沪青平公路、西至蟠龙路、北至规划会旭路的西虹桥商务区徐泾单元48-06地块红线范围内涉及的现状水系进行调整。 二、你公司应按照《西虹桥商务区徐泾单元48-06地块填河论证报告》实施水系调整,疏拓张泾港(小涞港西侧河段)长160米,河道中心线起讫点城建坐标(X:-6832.19,Y:-14807.45)~(X:-6764.99,Y:-14674.93);疏拓泾南河(徐泾港南侧河段)长340米,河道中心线起讫点城建坐标(X:-6347.58,Y:-16853.65)~(X:-6633.25,Y:-16654.34);新开会旭路河(泾南河西侧河段)长358米,河道中心线起讫点城建坐标(X:-6415.66,Y:-17096.57)~(X:-6422.19,Y:-16839.85),共新增河道面积5590平方米。张泾港规模为:河口宽13~20.5米,河底宽6~9米,河底高程0.5米(上海吴淞高程,下同);泾南河规模为:河口宽21~23米,河底宽6~10米,河底高程0.0米;会旭路河规模为:河口宽10米,河底宽3米,河底高程1.0米。 三、按照“先开后填”的原则,你公司应按程序落实新开(疏拓)河道用地,并于2021年5月底前实施完成新开(疏拓)河道工程。河道工程须经过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核验通过,并在妥善落实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措施后,可对地块红线范围内涉及的面积约5323平方米的诸湾泾实施填堵。 四、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河道填堵前,你公司应就开、填河方案至青浦区水务局办理施工审核手续。同时,填河实施期间,你公司应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五、其它事项 (一)你公司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方案并报青浦区水务局审核后实施,以确保地块范围内及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二)请你公司根据青浦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落实新开(疏拓)河道的工程管理范围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规划道路穿越规划河道时应设置跨河桥梁,你公司应根据河道蓝线及《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具体落实。 (三)本次补偿河道泾南河、会旭路河应按照规划控制水域要求进行管控,在青浦区河道蓝线库中落实河道线位,你公司应按照承诺结合后续单元规划、地区控规或蓝线专项规划修编等将本次实施的补偿河道全部纳入河道蓝线范围进行规划控制。 (四)本次张泾港、泾南河及会旭路河新增面积均不再用作其它项目填堵河道的补偿,请青浦区水务局根据本项目开填河情况做好与年度航空遥感影像成果的对接和区域现状河湖数据的复核。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 抄送:上海市水务局,青浦区水务局,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西虹桥商务开发有限公司 顾连云 2020-07-03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7-03
SHSX20200542 填堵河道的审批 普通 上海市嘉定区徐行镇人民政府: 你镇于2020年6月3日提出的徐行镇曹王村、红星村等土地整理项目填堵河道许可的变更申请(受理号:SHSX20200542)及2020年6月30日的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查,因补偿河道涉及基本农田及动拆迁,近期难以实施,需变更原水系补偿方案。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同意变更沪府河管〔2016〕33号(受理号SHSX20161369)的批复事项,变更事项批复如下: 一、填堵河道范围、面积及申请主体维持原批复不变,即对徐行镇曹王村、红星村等土地整理项目范围内涉及的16565平方米现状河道实施填堵。 二、鉴于目前徐行镇曹王村、红星村等土地整理项目范围内16565平方米的现状河道已被填堵,且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已就擅自填河行为进行了执法。你镇须根据嘉定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采取必要的临排措施,确保防汛安全。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将保留对已填堵河道造成的影响进行后续跟踪并采取必要措施的权利。 三、同意将原方案中的补偿河道由大理港(蒲华塘~爱普香料公司)调整为大理港(罗蕴河东侧河段)长2490米,河道中心线起讫点城建坐标(X:21603.55,Y:-15542.70)~(X:22353.29,Y:-13173.35);长浜河(大理港南侧河段)长341米,河道中心线起讫点城建坐标(X:22052.94,Y:-14019.41)~(X:21774.86,Y:-14022.61);徐家夹套(长浜河南侧河段)长90米,河道中心线起讫点城建坐标(X:21856.35,Y:-14151.75)~(X:21844.92,Y:-14063.15),共新增河道面积18209平方米,大于原审批要求的新增河道面积。大理港规模为:河口宽10~24米,河底宽1~8米,河底高程0.5~1.0米(上海吴淞高程,下同);长浜河规模为:河口宽22米,河底宽6米,河底高程0.5米;徐家夹套规模为:河口宽20米,河底宽4米,河底高程0.5米。 四、你公司应按程序抓紧落实新开河道用地,并于2020年10月底前完成新开河道工程,并经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核验通过。 五、本次大理港、长浜河、徐家夹套新增面积均不再用作其它项目填堵河道的补偿,请嘉定区水务局根据本项目开填河情况做好与年度航空遥感影像成果的对接和区域现状河湖数据的复核。 六、其他事项维持原批复内容不变 上海市人民政府 抄送:上海市水务局,嘉定区水务局,嘉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嘉定区徐行镇人民政府 邵刚 2020-07-03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7-03
SHSX20200543 填堵河道的审批 普通 上海市嘉定区徐行镇人民政府: 你镇于2020年6月3日提出的徐行镇伏虎村高水平粮田及土地整理项目地块填堵河道的申请(受理号:SHSX20200543)及2020年6月30日的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镇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镇在满足地区防汛排水安全的前提下,对东至村间路、南至南河塘、西至厂区围墙、北至横塘河的徐行镇伏虎村高水平粮田及土地整理项目地块范围内涉及的现状水系进行调整。 二、鉴于目前徐行镇伏虎村高水平粮田及土地整理项目地块范围内共4150平方米的现状河道伏子田已被填堵,且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已就擅自填河行为进行了执法。你镇须根据嘉定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采取必要的临排措施,确保防汛安全。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将保留对已填堵河道造成的影响进行后续跟踪并采取必要措施的权利。 三、你镇应按照《徐行镇伏虎村高水平粮田及土地整理项目地块填河论证报告》实施水系调整,疏拓小西流(陈白路西侧河段)长126米,河道中心线起讫点城建坐标(X:22828.37,Y:-19399.40)~(X:22864.71,Y:-19300.37);疏拓伏虎朱家泾(横塘河~南河塘)长337米,河道中心线起讫点城建坐标(X:23605.88,Y:-19703.42)~(X:23302.54,Y:-19568.11);疏拓伏虎老宅沟(新泾河西侧河段)长851米,河道中心线起讫点城建坐标(X:23514.36,Y:-19637.78)~(X:23639.74,Y:-19044.50)、(X:23738.21,Y:-19291.46)~(X:23516.93,Y:-19385.73);疏拓陆家泾(南河塘北侧河段)长160米,河道中心线起讫点城建坐标(X:23463.57,Y:-19239.83)~(X:23313.40,Y:-19214.41),共新增河道面积18083平方米。小西流、伏虎朱家泾、伏虎老宅沟、陆家泾规模均为:河口宽15米,河底宽1.8米,河底高程1.0米(上海吴淞高程)。 四、你镇应按程序落实新开河道用地,并于2020年7月底前实施完成新开河道工程,并报请市、区河道行政主管部门核验通过,同时落实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措施后,可对地块范围剩余的面积约10559平方米的南白塘实施填堵并就擅自填河案件进行销案。 五、其它事项 (一)你镇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方案并报嘉定区水务局审核后实施,以确保地块范围内及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二)请你镇根据嘉定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落实新开河道的工程管理范围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规划道路穿越规划河道时应设置跨河桥梁,你镇应根据河道蓝线及《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具体落实。 (三)本次补偿河道小西流、伏虎朱家泾、伏虎老宅沟及陆家泾应按照规划控制水域要求进行管控,在嘉定区河道蓝线库中落实河道线位。 (四)本次小西流、伏虎朱家泾、伏虎老宅沟及陆家泾新增面积均不再用作其它项目填堵河道的补偿,请嘉定区水务局根据本项目开填河情况做好与年度航空遥感影像成果的对接和区域现状河湖数据的复核。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 抄送:上海市水务局,嘉定区水务局,嘉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嘉定区徐行镇人民政府 邵刚 2020-07-03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7-03
SHSX20200544 填堵河道的审批 普通 上海赵巷商业商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0年6月3日提出的青浦区赵巷镇嘉松中路东侧C1-01、C1-04地块填堵河道的申请(受理号:SHSX20200544)及2020年6月28日的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满足地区防汛排水安全的前提下,对东至新通波塘、南至和西排涝河、西至嘉松中路、北至镇界的青浦区赵巷镇嘉松中路东侧C1-01、C1-04地块红线范围内涉及的现状水系进行调整。 二、你公司应按照《青浦区赵巷镇嘉松中路东侧C1-01、C1-04地块填河论证报告》实施水系调整,疏拓西小汾泾(和西排涝河北侧河段)长 400米,河道中心线起讫点城建坐标(X:-7078.33,Y:-23488.68)~(X:-7348.47,Y:-23333.14),新增河道面积10048平方米。西小汾泾规模为:河口宽24~76.6米,河底宽不小于6米,河底高程0.0米(上海吴淞高程同)。 三、按照“先开后填”的原则,你公司应按程序落实疏拓河道用地,并于2021年9月底前实施完成疏拓河道工程。河道工程须经过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核验通过,并在妥善落实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措施后,可对地块红线范围内涉及的面积约4978平方米的月河梢河等河道实施填堵。 四、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河道填堵前,你公司应就开、填河方案至青浦区水务局办理施工审核手续。同时,填河实施期间,你公司应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五、其它事项 (一)你公司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方案并报青浦区水务局审核后实施,以确保地块范围内及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二)请你公司根据青浦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落实疏拓河道的工程管理范围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规划道路穿越规划河道时应设置跨河桥梁,你公司应根据河道蓝线及《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具体落实。 (三)本次西小汾泾新增面积不再用作其它项目填堵河道的补偿,请青浦区水务局根据本项目开填河情况做好与年度航空遥感影像成果的对接和区域现状河湖数据的复核。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 抄送:上海市水务局,青浦区水务局,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赵巷商业商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吴炳奇 2020-07-03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7-03
SHSX20200539 在河道管理范围及堤防安全保护区内从事有关活动的审批 普通 1   上海市长宁区市政工程管理中心 王如春 2020-07-02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7-02
SHSX20200521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普通 受理号:SHSX20200521 上海尚澹实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出的黄浦区南浦社区S010601单元F01街坊F01-01地块租赁住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收悉。经审查,你公司提供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原则同意你公司报送的黄浦区南浦社区S010601单元F01街坊F01-01地块租赁住房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 二、本工程经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沪发改环资[2018]30号)同意实施。工程位于上海市黄浦区半淞园路街道、中山南路与西藏南路交汇口东南侧,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4栋住宅楼、1栋办公楼、1栋商业楼及1座PT站,同步实施场地内道路管线工程、景观绿化工程以及给排水、消防、供电、通讯系统、暖通系统等配套设施,施工期间设置施工生产生活区、泥浆池和沉淀池等临时工程。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24hm2,工程挖方量10.54万m3,填方量1.23万m3,弃方量10.54万m3,借方量1.23 m3。工程执行南方红壤区防治一级标准,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9%,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31%。工程已于2019年3月开工,计划2022年9月竣工,总工期43个月,设计水平年为2023年。 三、你公司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防治分区、防治措施和水土保持监测方案实施,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表植被,确保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全部落实,并达到预定的目标值,满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要求。 (二)严格按照有关建设程序,落实本方案下阶段的设计、施工组织等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三)严格按照我市渣土排放处置相关管理规定落实本工程渣土处置工作。 (四)严格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规程的有关要求,将监测情况报送市水务局,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程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报市水务局审批。 (五)在生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和投入使用前,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自行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公开验收情况。在公开验收情况后、生产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前,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报送市水务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上海尚澹实业有限公司 2020-07-02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7-02
SHSX20200510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普通 受理号:SHSX20200510 上海市公安局: 你单位提出的上海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南车站路)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收悉。经审查,你单位提供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报送的上海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南车站路)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 二、本工程经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沪发改环资[2019]209号)同意实施。工程位于上海市黄浦区半淞园路街道南车站路152号,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技侦中心、网安中心主楼及裙房,对文物保护点(原上海市地方审判厅旧址看守所监狱和原上海市地方审判厅旧址)进行修缮和加建裙房,同步实施场地内道路工程、景观绿化工程以及给排水、消防、供电、通讯系统等配套设施,施工期间设置施工生产生活区和钻渣泥浆沉淀池等临时工程。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05hm2,工程挖方量6.07万m3,填方量0.74万m3,弃方量6.07万m3,借方量0.74 m3。工程执行南方红壤区防治一级标准,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9%,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35%。工程于2020年6月开工,计划2022年2月竣工,总工期21个月,设计水平年为2022年。 三、你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防治分区、防治措施和水土保持监测方案实施,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表植被,确保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全部落实,并达到预定的目标值,满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要求。 (二)严格按照有关建设程序,落实本方案下阶段的设计、施工组织等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三)严格按照我市渣土排放处置相关管理规定落实本工程渣土处置工作。 (四)严格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规程的有关要求,将监测情况报送市水务局,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程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报市水务局审批。 (五)在生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和投入使用前,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自行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公开验收情况。在公开验收情况后、生产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前,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报送市水务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上海市公安局 2020-07-02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7-02
SHSX20200482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格认定 普通 同意你单位在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混凝土工程类乙级的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担检测业务,自2020年7月2日至2023年7月1日止。证书编号:沪水质检资字第20200007号。   上海同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20-07-02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7-02
SHSX20200621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核(不涉及排水口) 普通 1   上海市长宁区交通管理中心 2020-07-02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