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项目名称 审批类别 许可内容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许可决定日期 许可截止期 许可机关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备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代码 税务登记代码 居民身份证号
SHPX20200529 核发《排水许可证》 普通 上海民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核发《排水许可证》,详情请看行政许可决定书SHPX20200529。   上海民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0-06-16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6-16
SHPX20200465 核发《排水许可证》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上海祥宝投资发展中心”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28010971号,有效期自2020年06月19日至2024年06月18日止)。 二、准予“上海祥宝投资发展中心”项目134立方米/日污水及项目内部分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广西北路城镇合流管道,其余部分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广西北路城镇合流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其中现代齿科门诊排放的医疗废水还须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祥宝投资发展中心 2020-06-16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6-16
SHSX20200578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核(不涉及排水口) 普通 1   上海市杨浦区市政和水务管理事务中心 2020-06-16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6-16
SHSX20200480 在海塘堤防上破堤、开缺、凿洞施工的审批 普通 上海市水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受理号:SHSX20200480 上海市浦东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提出建设赵家沟东泵闸新建工程要求在浦东新区海塘堤防上破堤、开缺、凿洞施工的申请收悉。本工程经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赵家沟东泵闸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沪浦发改城[2018]606号)、上海市浦东新区水务局《关于赵家沟东泵闸新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浦水务[2019]162号)和《上海市浦东新区水务局关于赵家沟东泵闸新建工程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浦水务许字[2020]第278号)文件批复同意实施。经审查,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海塘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赵家沟东泵闸新建工程建设在浦东新区海塘进行破堤、开缺施工,工程主要内容为:新建泵闸主体结构,单泵流量22.5立方米/秒,水闸为2孔,单孔净宽15米;在新建泵闸下游侧(规划赵家沟入长江口处)设置临时防汛墙,工程布置涉及浦东新区海塘大堤(对应海塘里程桩号29+550~30+489),工程等别为Ⅰ等,设计标准为200年一遇高潮位加12级风下限,具体工程内容如下: (一) 赵家沟东泵闸闸外段 赵家沟东泵闸闸外段工程等别为Ⅰ等,设计标准为200年一遇高潮位加12级风下限,出水池(外河消力池)前段两侧分别布置空箱挡墙结构,顺水流向长8.8米,顶部设置防浪墙,墙顶高程9.5米,墙厚0.4米;堤顶道路宽15米,道路面高程8.30~8.42米;空箱与两侧大堤间采用素土回填,迎水侧设置防浪墙,墙顶高程9.5米,墙厚0.4米;堤顶道路宽8米,道路面高程8.00~8.45米,与外河翼墙现状保留防浪墙顺接形成防汛体系封闭。 (二) 赵家沟东泵闸闸内段 赵家沟东泵闸内河侧(浦东新区海塘桩号29+773~29+969、30+116~30+317,长397米),两侧大堤按内河标准将泵闸两侧大堤墙顶高程由9.0米调整为5.0米,与内河侧防汛墙同高,拆浦东新区海塘桩号29+969~30+116(长147米)与现状赵家沟东航道段连通。 (三) 临时工程 拆除浦东新区海塘桩号29+620~29+622及30+465~30+467段大堤护面结构,新建临时防汛大堤与现状大堤顺接,设防标准同原大堤标准,堤顶高程为8.0米,防浪墙顶高程9.0米,堤顶宽6.0米,两侧坡比1:2.5~1:3。 (三)其他工程 二、本工程施工作业时间自许可之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止。 三、你公司作为施工期间的防汛责任单位,应落实好施工影响范围内海塘设施的保护,同时落实好施工作业期间的防汛预案和防汛责任制,备足必需的抢险物资,及时掌握气象和水位信息,确保防汛安全;如发生异常情况,应按照防汛预案及时处理,并报告市、区海塘管理部门。 四、工程完成后,你公司应及时组织市、区海塘管理部门进行验收,并将竣工资料报送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和浦东新区防汛指挥中心备案。 上海市水务局   上海浦东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徐业云 2020-06-16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6-16
SHSX20200479 滩涂圈围工程竣工验收 普通 你单位于2016年2月29日提出的新民套闸工程(圈围工程)竣工验收的申请收悉。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滩涂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横沙岛新民套闸工程(圈围工程)竣工验收。 二、请你单位抓紧办理该工程使用期限为长期的《滩涂开发利用许可证》。根据《上海市滩涂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你单位可持《滩涂开发利用许可证》和圈围工程竣工验收许可等相关材料,到本市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附件:新民套闸工程(圈围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 王玲慧 2020-06-15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6-15
SHPX20200427 核发《排水许可证》 普通 你单位于2019年02月18日提出的“上海国祥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高逸路99号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十六条,《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该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并颁发《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87121915号,有效期为2019年2月28日至2024年2月27日止)。 二、准予该项目产生的5.25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高逸路城镇污水管道。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高逸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877-2011)、《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市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2020-06-12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6-12
SHGX20200568 核发《取水许可证》(地表水) 普通 fffff   仲量联行测量师事务所(上海)有限公司 吴允燊 2020-06-12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6-12
SHPX20200441 核发《排水许可证》 普通 一、同意核发“日鸿不锈钢(上海)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10070983号,有效期自2020年06月17日至2025年06月16日止)。 二、准予“日鸿不锈钢(上海)有限公司”项目23.1立方米/日污水从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柳华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从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柳华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日鸿不锈钢(上海)有限公司 2020-06-11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6-11
SHPX20200502 核发《排水许可证》 普通 一、同意核发“枫憬大厦”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41101068号,有效期自2020年06月17日至2025年06月16日止)。 二、准予“枫憬大厦”项目90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殷行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殷行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百旌(上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0-06-11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6-11
SHPX20200486 核发《排水许可证》 普通 上海市杨浦区齐齐哈尔路第一小学分校申请核发《排水许可证》,详情请看行政许可决定书SHPX20200486。   上海市杨浦区齐齐哈尔路第一小学分校 2020-06-11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