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项目名称 审批类别 许可内容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许可决定日期 许可截止期 许可机关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备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代码 税务登记代码 居民身份证号
SHSX20171422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审核 普通 一、同意你公司提交的黄浦江沿岸E8单元洋泾地区公共绿地工程(E12-2B)及防汛墙工程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有关施工方案。 二、本工程位于黄浦江右岸、洋泾港以西至歇浦路轮渡站之间,涉及河道岸线长度约333.5米。主要工程内容:1.根据划示的规划河道蓝线,按照防御黄浦江千年一遇高潮位、Ⅰ等1级水工建筑物的标准对总长约333.5米防汛墙进行改造,新建堤防顶高程不低于7.00米(上海吴淞高程); 2.本工程一、二级防汛墙之间主要布置为草坡绿地,二级防汛墙后结合景观绿地设置一条骑行道;3.防汛墙后侧敷设信息管线,防汛通道结合景观步道设置。 三、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上报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施工时的技术要求也应严格按照SHSX20170413建设项目许可决定书的相关内容。 四、施工期间,你处应按设计要求落实好施工影响范围内防汛设施的监测及保护工作,做好监测记录,当防汛墙水平位移、沉降的日变化量或累计变化量超过设计警戒值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市、区堤防管理部门;同时应严格按照报送的防汛预案落实防汛责任制和各项措施,备足必需的抢险物资,及时掌握气象和水位信息,确保防汛安全。 五、施工期限为批准之日起至2017年7月31日。 六、本建设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组织由市、区水务管理部门参加的工程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本建设工程不得投入使用。竣工验收合格后,将竣工资料(包括电子版图纸)报送市、区堤防管理部门及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备案。   上海环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7-06-30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6-30
SHSX20171217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核 (非排污口事项) 普通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在川杨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实施张江路(华夏路—高科路)川杨河桥梁改建工程的申请。工程位于浦东新区川杨河,拟对张江路川杨河桥进行改建,新建桥梁一跨过河,跨径为94.0m,桥面宽32.5m,梁底高程不低于8.0m(上海吴淞高程,下同)。 二、桥梁新建过程中,须按申请资料对川杨河两岸桥梁垂直投影面以下及上下游30.0m范围内的护岸按规划要求进行同步改造,共改造护岸约210.0m,并按规划断面对这段范围内的河道进行同步疏浚。新建护岸按Ⅲ等3级水工建筑物设计,基础采用双排方桩,桩长8m,上部采用L型钢筋砼挡墙结构型式,墙顶标高为4.2m,底板顶标高为2.0m,墙前设坡比为1:3浆砌石护坡至标高1.0m。在护岸施工时,应注意与相邻侧护岸接顺。 三、你单位须落实该工程施工期间的防汛责任,落实防汛抢险措施,确保施工期防汛排水安全。 四、在施工过程中,须加强对周边河道护岸的监测和保护,如有异常情况应即报浦东新区和市河道管理部门,护岸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 五、工程动工前,你单位应到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另行办理施工许可审批手续。工程竣工后,请及时组织行政许可验收,并将有关竣工资料送该中心及市和浦东新区河道管理部门备案。   上海致力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7-06-30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6-30
SHSX20171061 滩涂开发利用许可证的审批(80公顷以上) 普通 你单位于2017年5月24日提出的变更滩涂开发利用许可证的申请收悉。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滩涂管理条例》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变更横沙东滩促淤圈围(六期)工程围堤的《滩涂开发利用许可证》,变更后的滩涂使用人为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使用期限为长期,用途为水利工程设施用地。 二、变更后的滩涂使用面积为1134303.93平方米(约1701.456亩),具体范围及坐标点以实测图为准。 三、根据《上海市滩涂管理条例》和《关于本市滩涂有偿使用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同意免征滩涂使用费。 四、你单位凭准予许可决定书及原滩涂开发利用许可证(编号2015-13,原证收回),到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领取变更后的《滩涂开发利用许可证》。   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 63142499-3 刘庆祥 2017-06-30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6-30
SHSX20171062 滩涂开发利用许可证的审批(80公顷以上) 普通 你单位于2015年11月25日提出的滩涂开发利用许可证审批的申请收悉。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滩涂管理条例》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核发横沙东滩促淤圈围(六期)工程1#围区北大堤的《滩涂开发利用许可证》,使用期限为长期,用途为农用地(过渡性堤防)。 二、北堤区域滩涂开发利用面积为237641.11平方米(约356.46亩),具体范围及坐标点以实测图为准。 三、根据《上海市滩涂管理条例》和《关于本市滩涂有偿使用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同意免征滩涂使用费。 四、你单位凭准予许可决定书,到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领取使用期限为长期的《滩涂开发利用许可证》。   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 63142499-3 刘庆祥 2017-06-30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6-30
SHGX20171133 核发《取水许可证》(地表水) 普通 取水工程(设施)现场核验意见 受理号:SHGX20171133 申 请 人 上海东石塘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上海奉贤化工园区漴缺村1488号 法定代表人 安淼 联系人及电话 王步泽 15021968002 取水工程(设施) 名 称 上海奉贤生活垃圾末端处置中心工程 取水工程(设施) 地 址 上横泾中段偏东南侧 取水口位置 北纬 N30°49′54″ 东经 E121°26′47″ 水源类型 江河 取水用途 工业用水 取水方式 提水 年取水量(m3) 104.2万 设计取水能力(m3) 2855.4m3/d 退水方式 污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循环冷却系统废水经处理达标后通过雨水管道排入河道 退水量(m3) 447.6m3/d(污水管网),327.7m3/d(雨水管网),合计775.3m3/d 水资源论证 单 位 上海市水文总站 开始取水时 间 2016年6月 序 号 核验内容 现场核验标准及审批规定 核验 情况 处理意见 1 取水标的 取水地点符合审批规定 √ 取水量符合审批规定 √ 取水方式符合审批规定 √ 取水用途符合审批规定 √ 2 退 水 退水地点符合审批规定 √ 退水量符合审批规定 √ 退水水质符合审批规定 √ 污水处理措施符合审批规定 √ 3 对第三方取水的影响 对第三方有不利影响的处理措施已经落实 √ 4 节水措施 节水措施符合符合审批规定 √ 5 取水计量设施安装情况 已安装并正常运行 √ 6 取水工程(设施)试运行情况 按审批规定取水和退水 √ 核 验 意 见 2017年6月21日,市水务局组织市供水管理处、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对上海奉贤生活垃圾末端处置中心工程项目的取水设施进行取水许可竣工现场核验。经核验,形成如下意见: 一、现场核验情况 试运行:本工程已竣工并按要求进行了试运行,试运行情况与提交的竣工报告基本符合。 取水: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方式和取水用途基本符合《上海市水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SHGX20140310)和《上海市水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SHGX20141453)的要求。 退水:退水地点、退水水质基本符合《上海市水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SHGX20140310)和《上海市水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SHGX20141453)的要求。因环保生产设施优化,部分环保设施工艺改变,导致退水量发生变化。 计量设施:本工程已安装由无锡恒信测控仪表有限公司生产的电磁流量计1台(型号:HXLDE-200),电磁流量计已经第三方校准。目前计量设施运行正常,抄见量为: 137708 立方米。计量设施未实现远程数据传输,尽快纳入市水务局的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 第三方影响:本工程周边无敏感取水户,故不涉及第三方影响事宜。 二、相关事项 (一)你单位应加强对取水设施及取水计量设施的日常维护。 (二)你单位的取水行为应当接受市水务局和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日常监督。 (三)你单位应定期向市供水管理处报送管理报表并按时缴纳水资源费。 三、建议 根据现场核验情况,核验小组认为本工程已基本满足《上海市水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SHGX20140310)和《上海市水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SHGX20141453)的要求,建议核发本项目《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五年。 取水户 代表 王步泽 核验组 组长签字 肖震 核验人员(签名) 袁培玲、马颖、石优兴 核验日期 2017年6月21日   上海东石塘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63142499-3 刘庆祥 2017-06-30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6-30
SHGX20171196 建设项目节水设施设计方案的审核(新申请) 普通 一、同意你单位提出的“虹口区曲阳路街道HK68B-02号地块综合开发项目”节水设施设计方案。经评估,本项目在全部达到设计指标的情况下, 日用新水量为456.95立方米(其中自来水日用水量为446.6立方米,雨水日均用水量为10.35立方米)。 二、建设项目使用的用水设备和用水器具必须是国家认定的节水型产品。公共场所使用的水嘴、龙头内部建议设置限流配件。 三、项目竣工前应相应配备二、三级水表,二级水表装表率应达到97.5%以上,对绿化浇灌、道路冲洗等公用部位用水也均应安装计量水表。 四、绿化浇灌应采用高效节水灌溉方式,项目所有水池或水箱应设置溢流报警装置。 五、雨水利用应合理确定综合利用方式及设施规模,并做好相关安全保障。 六、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节水管理工作,制订施工期间相应的用水、节水管理制度。 七、你单位要严格按照节水设施设计方案和节水评估报告实施,加强与市水务局的沟通,及时进行信息反馈,市水务局相关部门将定期上门了解设计方案有关节水设施的施工落实情况,项目投入运营后将不定期检查节水设施使用情况。节水设施竣工后,相关资料应报送市水务局备案。   上海闳树实业有限公司 俞志辉 2017-06-30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6-30
SHSX20170884 填堵河道的审批(其他河道) 普通 你公司于2017年5月2日提出的梅陇外环绿带动迁基地捆绑用地及城中村改造项目填堵河道的申请(受理号:SHSX20170884)及6月7日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满足地区防汛排水安全的条件下,对北至外环线,西至沪金高速,南至春申塘,东至老沪闵路-华济路-景东路范围内的梅陇外环绿带动迁基地捆绑用地及城中村改造项目涉及的现状河道进行调整。 二、你公司应按照《梅陇外环绿带动迁基地捆绑用地及城中村改造项目填河论证报告》实施水系调整,新开(疏拓)爱国小排河(建设河以南)660米,共新增河湖面积约10854平方米。爱国小排河规模为:河口宽18~32米,河底宽3.5~17.5米,河底高程1.0米(上海吴淞零点)。 三、按照“先开后填”的原则,新开(疏拓)河道工程应于2017年6月底前实施完成,经市、区河道行政主管部门完工验收,并在妥善落实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措施后,方可对地块范围内涉及的面积约8377平方米的现状水系实施填堵。 四、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河道填堵前,你公司应就开、填河方案到闵行区水务局办理施工审核手续。 五、其它事项 (一)你公司应按照程序到闵行区水务局划示河道蓝线。同时,填堵河道前,你公司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方案并报闵行区水务局审核后实施,以确保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二)请你公司根据闵行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落实新开(疏拓)河道的工程管理范围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规划道路穿越规划河道时应设置跨河桥梁,你公司应根据河道蓝线及《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具体落实。 (三)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规定,你公司应另行编制地块雨、污水排水方案并按程序批准后实施。   上海梅陇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余磊 2017-06-29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6-29
SHSX20171216 填堵河道的审批(其他河道) 普通 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 你府于2017年6月7日提出的上海市消防局戬浜特勤消防站地块填堵河道的申请(受理号:SHSX201701216)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府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府在满足地区防汛排水安全的条件下,对兴平路以东、大南横河以北的上海市消防局戬浜特勤消防站地块范围内涉及的现状水系进行调整。 二、你府应按照《戬浜特勤消防站地块填河论证方案》实施水系调整,根据规划要求疏拓大南横河(兴平路以东),新增河道面积约625平方米。大南横河(兴平路以东)规模为:河道长约155米,河口宽21米,河底宽5 米,河底高程0.5米(上海吴淞高程),河道北侧控制陆域宽度5米,河道南侧控制陆域宽度6米。 三、按照“先开后填”的原则,你府应抓紧新开河道的实施,新开河道工程应于2017年6月底前实施完成。新开河道工程需经过市、区河道行政主管部门完工验收,并在妥善落实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措施后,方可对地块红线范围内涉及的面积约494平方米的现状河道实施填堵。 四、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河道填堵前,你府应就开、填河方案至嘉定区水务局办理施工审核手续。 五、其它事项 (一)填堵河道前,你府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方案并报嘉定区水务局审核后实施,以确保地块范围内及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二)请你府根据嘉定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落实新开河道的工程管理范围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 (三)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规定,你府应另行编制地块雨、污水排水方案并按程序批准后实施。 特此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 肖伟 2017-06-29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6-29
SHSX20171122 填堵河道的审批(其他河道) 普通 你公司于2017年5月27日提出的白龙港污水处理厂 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填堵河道申请(受理号:SHSX20171122)材料及6月8日的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满足地区防汛排水安全的条件下,对张家浜以南、向阳河以东的白龙港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西北块用地和规划庆荣路以北、长江大堤以西的白龙港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南块用地范围内涉及的现状河道进行调整。 二、你公司应按照《白龙港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河道填堵论证方案》(以下简称《河道填堵论证方案》)实施水系调整,在白龙港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西北地块范围内新开白龙河(暂定名)724米,新增河湖面积约14979平方米。其中,白龙河东西向段(M0+000.00-M0+303.00)长度约360米:河口宽20~25米,河底宽5.5~10.5米,河底高程1.5米(上海吴淞高程,下同);白龙河南北向段(M0+303.00-M0+724.00)规模为:河口宽20米,河底宽5.5米,河底高程1.5米。为保证水系沟通,在地块西北角河道转折处设置两孔2米×2米箱涵与地块西侧向阳河连通。 三、同意你公司在妥善落实过渡时期防汛排水措施、确保地区防汛安全前提下,采用分段先开后填的施工方案,实施时间为2017年6月至12月,新开河道工程应于2017年12月底全部实施完成,并经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完工验收,填堵河道面积共计14149平方米。 四、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河道填堵前,你公司应就开、填方案到浦东新区水务局办理施工审核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你公司应按照程序至浦东新区水务局划示河道蓝线,组织河道实施。同时,你公司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方案并报浦东新区水务局审核后实施,以确保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二)请你公司根据浦东新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落实新开河道的工程管理范围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并配合浦东新区水务局做好新开河道命名的有关工作。 特此批复。   上海白龙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佟宏伟 2017-06-29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6-29
SHSX20171257 填堵河道的审批(其他河道) 普通 你公司于2017年6月12日提出的上海轨道交通十七号线110KV漕盈主变所供电工程填堵河道的申请(受理号:SHSX20171257)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满足地区防汛排水安全的条件下,对轨道交通17号线110KV漕盈主变所供电工程新建4#、3+1#直线工井范围内涉及的现状水系进行调整。 二、你公司应按照《轨交17号线110KV漕盈路配套主变电力外线沿线柘泽塘支浜开填方案》实施水系调整,根据规划要求新开张家塘(盈港路桥-盈湖三岛)50米,并与南侧盈湖三岛接顺,新增河道面积1500平方米。张家塘(盈港路桥-盈湖三岛)规模为:河口宽30米,河底宽15米,河底高程0米(上海吴淞高程),河道两侧各控制陆域宽度6米。 三、鉴于你公司已按照“先开后填”的要求,完成新开河道的实施,请抓紧就新开河道工程经市、区河道行政主管部门完工验收,并在妥善落实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措施后,可对地块红线范围内涉及的面积约1325平方米的现状河道实施填堵。 四、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河道填堵前,你公司应就填河方案至青浦区水务局办理施工审核手续。 五、其它事项 (一)填堵河道前,你公司应切实做好防汛排水方案并报青浦区水务局审核后实施,以确保地块范围内及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填堵河道后,柘泽塘支浜形成三角形水域,河道过水断面出现局部缩窄,易造成水质不稳定,请你公司根据青浦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负责落实柘泽塘支浜水质修复及养护管理工作。 (二)请你公司根据青浦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落实新开河道的管理范围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 (三)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规定,你公司应另行编制地块雨、污水排水方案并按程序批准后实施。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 抄送:市水务局执法总队,市水利管理处,青浦区水务局,青浦区规土局。   上海轨道交通十七号线发展有限公司 蔡蔚 2017-06-29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