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PX20171263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XXXXX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11112561号,有效期自2017年X月X日至2022年X月X日止)。
二、准予“上海XXXXX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XX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XX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XXX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XX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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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米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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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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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璐 |
2017-06-28 |
2022-07-02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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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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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71265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XXXXX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11112561号,有效期自2017年X月X日至2022年X月X日止)。
二、准予“上海XXXXX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XX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XX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XXX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XX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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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天正门窗制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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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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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茂 |
2017-06-28 |
2022-07-02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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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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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71266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XXXXX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11112561号,有效期自2017年X月X日至2022年X月X日止)。
二、准予“上海XXXXX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XX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XX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XXX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XX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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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泉美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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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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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磊 |
2017-06-28 |
2022-07-02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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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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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71244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中亚饭店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27060054号,有效期自2017年06月29日至2022年06月28日止)。
二、准予“上海中亚饭店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207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梅园路城镇污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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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亚饭店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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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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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羽鸿 |
2017-06-28 |
2022-06-28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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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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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71247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准予延续,有效期限自2017年06月29日至2022年06月28日(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56125282号)。相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准予你单位申报的25.2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罗宁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至石洞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罗宁路城镇雨水管道。
二、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三、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四、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批准后方可排放。
五、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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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日建大中冶金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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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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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利雄 |
2017-06-28 |
2022-06-28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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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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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71248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XXXXX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11112561号,有效期自2017年X月X日至2022年X月X日止)。
二、准予“上海XXXXX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XX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XX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XXX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XX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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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沙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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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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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伟佳 |
2017-06-28 |
2022-06-28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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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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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71251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准予变更,具体要求告知如下:
一、准予将原《排水许可证》中申请人、项目名称由“格恩斯中国有限公司”变更为“基仕伯化学材料(中国)有限公司”;
二、除准予变更部分外,其他许可内容不变;
三、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应加强该项目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排水监督检查;
四、污(废)水排放标准应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的有关规定;
五、在《排水许可证》期满3个月前请办理续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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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仕伯化学材料(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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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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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渐 |
2017-06-28 |
2021-08-14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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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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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71252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朋雅美实业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511112248,有效期自2017年07月03日至2022年07月02日止)。
二、准予“上海朋雅美实业有限公司”项目产生9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闸航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闸航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废)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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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朋雅美实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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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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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国斌 |
2017-06-28 |
2022-07-02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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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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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71253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银行漕河泾支行办公大楼”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90040973号,有效期自2017年06月30日至2022年06月29日止)。
二、准予“上海银行漕河泾支行办公大楼”项目产生的34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漕宝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漕宝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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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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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257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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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一飞 |
2017-06-28 |
2022-06-29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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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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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71218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上海宝山轧钢厂有限公司”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核发“上海宝山轧钢厂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01120343号,有效期自2017年6月26日至2022年6月25日止)。
二、准予“上海宝山轧钢厂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8立方米/日生活污水排入敬老路(1个排放口)城镇污水管道,经污水泵站提升至石洞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排入铁力路和莲花路(各1个排放口)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 T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抄送: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上海市排水管理处, 宝山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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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月峰实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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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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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维兴 |
2017-06-28 |
2022-07-30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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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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