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PX20171214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准予延续,有效期限自2017年06月27日至2022年06月26日(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89050875号)。相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准予你单位申报的45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威宁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至天山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威宁路城镇雨水管道。
二、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三、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四、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批准后方可排放。
五、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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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吉之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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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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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辉 |
2017-06-23 |
2022-06-26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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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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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171290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审核 |
普通 |
受理号:SHSX20171290
上海艺博园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17年6月15日提出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申请已收悉。经审查,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你公司提交的上海国际品牌珠宝中心项目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有关施工方案。
二、本工程主要内容为:
(一)污水管工程
在芦胜河河道管理范围内设置一根污水管。污水管位于芦胜河二号桥与箱涵之间,采用DN200球墨铸铁管倒虹过河,管顶标高-1.10m(上海吴淞高程,下同),距离规划河底约1.6m;管外采用200mm混凝土包裹加固,管道竖直段距规划河口线水平净距应大于3.0m。其中,河道西侧管道与项目用地范围内新建污水提升泵站联接,河道东侧管道通过新建污水井W2与市政污水管网联接,W2井位于防汛通道范围内,0.75×0.75×4.20m钢筋混凝土结构,井底标高约1.0m,距防汛墙应大于3.0m。污水管穿越河道处应设置警示标识。
(二)自来水管工程
在芦胜河河道管理范围内设置一根自来水管。自来水管敷设于芦胜河箱涵北段上部,采用DN300球墨铸铁管,上覆土层大于1.0m,并设围栏与外界隔离。
(三)燃气管工程
在芦胜河箱涵顶部敷设DN200燃气聚乙烯管(对应箱涵工程桩号为DK0+241.00),直埋进入上海国际品牌珠宝中心地块东侧。管线下方铺垫0.2米沙土垫层,管线上方0.3米处敷设燃气管线防护板,管顶覆土不大于1.0米且不小于0.6米。
三、严格按照上报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施工技术要求也应遵照SHSX20162485及SHSX20170676建设项目许可决定书的相关内容。
四、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和各项防汛措施,备好防汛物资,关注天气水文信息,保证防汛安全;同时,按照设计要求加强对施工影响范围内芦胜河护岸和桥梁的监测和保护,当护岸、桥梁的位移、沉降超过设计报警值时,应立即予以处置并上报市、区河道管理部门。
五、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按照法律规定,组织由市、区河道管理部门参加的工程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不得投入使用。竣工验收合格后,将竣工资料(包括电子版图纸)报送市、区河道管理部门备案。
六、工程工期:自获得本行政许可批复之日起至2017年7月31日止。
上海市水务局
抄送:市防汛办,市水务局执法总队,市水利管理处,闵行区区水务局,闵行区防汛办,浦东新区水务局,浦东新区防汛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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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艺博园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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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3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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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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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GX20171082 |
建设项目节水设施设计方案的审核(新申请) |
普通 |
一、同意你单位提出的“宝山区顾村镇原选址基地B-1地块动迁安置房项目”节水设施设计方案。经评估,本项目在全部达到设计指标的情况下, 日用新水量为90.22立方米(其中自来水日用水量为87.44立方米,雨水日均用水量为2.78立方米)。
二、建设项目使用的用水设备和用水器具必须是国家认定的节水型产品。公共场所使用的水嘴、龙头内部建议设置限流配件。
三、项目竣工前应相应配备二、三级水表,二级水表装表率应达到97.5%以上,对绿化浇灌、道路冲洗等公用部位用水也均应安装计量水表。
四、绿化浇灌应采用高效节水灌溉方式,项目所有水池或水箱应设置溢流报警装置。
五、雨水利用应合理确定综合利用方式及设施规模,并做好相关安全保障。
六、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节水管理工作,制订施工期间相应的用水、节水管理制度。
七、你单位要严格按照节水设施设计方案和节水评估报告实施,加强与市水务局的沟通,及时进行信息反馈,市水务局相关部门将定期上门了解设计方案有关节水设施的施工落实情况,项目投入运营后将不定期检查节水设施使用情况。节水设施竣工后,相关资料应报送市水务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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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辉置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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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000400722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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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es Aylwin Morrison |
2017-06-23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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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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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GX20170908 |
建设项目节水设施设计方案的审核(新申请) |
普通 |
一、同意你单位提出的“华漕镇MHPO-1402单元06-06地块动迁安置房项目”节水设施设计方案。经评估,本项目在全部达到设计指标的情况下, 日用新水量为272.47立方米(其中自来水日用水量为263.15立方米,河道水日均用水量为9.32立方米)。
二、建设项目使用的用水设备和用水器具必须是国家认定的节水型产品。公共场所使用的水嘴、龙头内部建议设置限流配件。
三、项目竣工前应相应配备二、三级水表,二级水表装表率应达到97.5%以上,对绿化浇灌、道路冲洗等公用部位用水也均应安装计量水表。
四、绿化浇灌应采用高效节水灌溉方式,项目所有水池或水箱应设置溢流报警装置。
五、河道水利用应合理确定综合利用方式及设施规模,并做好相关安全保障。
六、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节水管理工作,制订施工期间相应的用水、节水管理制度。
七、你单位要严格按照节水设施设计方案和节水评估报告实施,加强与市水务局的沟通,及时进行信息反馈,市水务局相关部门将定期上门了解设计方案有关节水设施的施工落实情况,项目投入运营后将不定期检查节水设施使用情况。节水设施竣工后,相关资料应报送市水务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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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闵安置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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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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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雅各 |
2017-06-23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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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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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171282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审核 |
普通 |
一、同意你公司提交的杨浦大桥区域滨江绿地与生态环境一期工程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有关施工方案。
二、本工程位于杨浦大桥下方、4805厂至歇浦路轮渡站之间的黄浦江右岸,涉及河道岸线长度约161.5米。主要工程内容:1、根据划示的规划河道蓝线,按照防御黄浦江千年一遇高潮位、Ⅰ等1级水工建筑物的标准对总长约161.5米防汛墙进行改造,新建堤防顶高程不低于7.00米(上海吴淞高程); 2、对本工程范围内的现有滨江步道进行改造;3、防汛墙后防汛通道结合景观步道设置。
三、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上报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施工时的技术要求也应严格按照SHSX20170766建设项目许可决定书的相关内容。
四、施工期间,你处应按设计要求落实好施工影响范围内防汛设施的监测及保护工作,做好监测记录,当防汛墙水平位移、沉降的日变化量或累计变化量超过设计警戒值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市、区堤防管理部门;同时应严格按照报送的防汛预案落实防汛责任制和各项措施,备足必需的抢险物资,及时掌握气象和水位信息,确保防汛安全。
五、施工期限为批准之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
六、本建设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组织由市、区水务管理部门参加的工程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本建设工程不得投入使用。竣工验收合格后,将竣工资料(包括电子版图纸)报送市、区堤防管理部门及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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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滨江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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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0004001116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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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绍勇 |
2017-06-22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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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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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171059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格认定 |
普通 |
详见行政许可决定书 |
上海众材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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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2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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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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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171112 |
在一线河道堤防破堤施工或者开缺、凿洞的审核和审批 |
普通 |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申请资料,实施张家浜西闸大修工程在黄浦江一线防汛墙开缺施工。工程拟将张家浜西闸在原址拆除重建,距离黄浦江河口约380.0m;工程水闸及闸外段永久建筑物为Ⅰ等工程1级水工建筑物,其他永久建筑物为3级水工建筑物。主要内容有:
(一)拆除重建总长度约111.5m的防汛墙(Ⅰ型翼墙),采用倒T型结构形式,墙顶高程7.02m(上海吴淞高程,下同),底板厚度0.6m,前排基础采用Ф800×30000@900钻孔灌注桩,中间基础采用Ф800×8000@3000高压旋喷桩,后排基础采用Ф800×30000@2700钻孔灌注桩。
(二)拆除重建总长度约9.6m的防汛墙(Ⅵ型翼墙),采用L型结构形式,墙顶高程7.02m,底板厚度0.6m,前排基础采用Ф800×30000@900钻孔灌注桩,中间基础采用Ф800×8000@3000高压旋喷桩,后排基础采用Ф800×30000@2700钻孔灌注桩。
(三)拆除重建总长度约26.2m的防汛墙(Ⅳ型翼墙),采用倒T型结构形式,墙顶高程7.02m,底板厚度0.8m,前、中、后排基础均采用Ф800×20000@2700钻孔灌注桩。
(四)拆除重建总长度约15.4m的防汛墙(Ⅴ型翼墙),采用倒T型结构形式,墙顶高程5.0m,底板厚度0.8m,前、中、后排基础均采用Ф800×20000@2400钻孔灌注桩。
(五)拆除重建总长度约8.4m的防汛墙(Ⅱ型翼墙),采用L型结构形式,墙顶高程5.0m,底板厚度0.6m,前排基础采用Ф800×30000@900钻孔灌注桩,中间基础采用Ф800×8000@3000高压旋喷桩,后排基础采用Ф800×30000@2700钻孔灌注桩。
(六)拆除重建总长度约91.5m的防汛墙(Ⅲ型翼墙),采用倒T型结构形式,墙顶高程4.5m,底板厚度0.6m,前排基础采用Ф800×30000@900钻孔灌注桩,中间基础采用Ф800×8000@3000高压旋喷桩,后排基础采用Ф800×30000@2700钻孔灌注桩。
二、在施工过程中,须加强对周边黄浦江防汛墙的监测和保护,做好监测记录,当防汛墙水平位移、沉降的日变化量或累计变化量超越警戒值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及时处理。
三、你单位应落实防汛预案及防汛责任制,备足必需的抢险物资,及时掌握气象和水位信息,确保防汛安全。
四、防汛墙开缺期限自批准之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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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水闸管理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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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05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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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国强 |
2017-06-22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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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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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71185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海关缉私局刑事业务技术及指挥中心用房”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15060792号,有效期自2017年06月26日至2022年06月25日止)。
二、准予“上海海关缉私局刑事业务技术及指挥中心用房”项目产生的28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万荣二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万荣二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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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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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032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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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书玉 |
2017-06-22 |
2022-06-25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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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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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71162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东航股份机关食堂”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41051155号,有效期自2017年06月23日至2022年06月22日止)。
二、准予“东航股份机关食堂”项目产生的14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空港三路城镇污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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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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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0004001116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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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绍勇 |
2017-06-22 |
2022-06-22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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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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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71163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东航结算中心仓库”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41051154号,有效期自2017年06月23日至2022年06月22日止)。
二、准予“东航结算中心仓库”项目产生的4立方米/日生活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空港七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空港七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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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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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0004001116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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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绍勇 |
2017-06-22 |
2022-06-22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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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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