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项目名称 审批类别 许可内容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许可决定日期 许可截止期 许可机关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备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代码 税务登记代码 居民身份证号
SHPX20171009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上海中怀制衣有限公司”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核发“上海中怀制衣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02114323号,有效期自2017年6月22日至2022年6月21日止)。 二、准予“上海中怀制衣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39立方米/日生活污水排入龙里路(各1个排放口)城镇污水管道,经污水泵站提升至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排入罗阳路(各1个排放口)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 T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抄送: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上海市排水管理处,   上海夏氏化工制药机械有限公司 夏正军 2017-06-28 2022-07-04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6-28
SHPX20171068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上海恒兴塑料印刷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03130287号,有效期自2017年06月30日至2022年06月29日止)。 二、准予“上海恒兴塑料印刷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9立方米/日生活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翔乐路城镇污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恒兴塑料印刷有限公司 沈松岳 2017-06-27 2022-06-29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6-27
SHPX20171124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优豪商务楼”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核发“优豪商务楼”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82090969号,有效期自2017年6月5日至2022年6月4日止)。 二、准予“优豪商务楼”项目产生的44立方米/日生活污水排入东体育会路(1个排放口)城镇污水排水管道,经泵站提升后至竹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排入东体育会路(1个排放口)城镇合流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抄送: 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上海市排水管理处,   上海黎明服装机械厂 阮镛 2017-06-27 2022-07-13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6-27
SHPX20171239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上海中怀制衣有限公司”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核发“上海中怀制衣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02114323号,有效期自2017年6月22日至2022年6月21日止)。 二、准予“上海中怀制衣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39立方米/日生活污水排入龙里路(各1个排放口)城镇污水管道,经污水泵站提升至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排入罗阳路(各1个排放口)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 T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抄送: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上海市排水管理处, 闵行区水务局   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 沈雯 2017-06-27 2022-06-28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6-27
SHPX20171240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上海海星北桥商业有限公司(邻松分店)”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核发“上海海星北桥商业有限公司(邻松分店)”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02110238号,有效期自2017年6月29日至2022年6月28日止)。 二、准予“上海海星北桥商业有限公司(邻松分店)”项目产生的2立方米/日生活污水排入江川路(1个排放口)城镇污水管道,经污水泵站提升至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 T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市水务局 抄送: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上海市排水管理处, 闵行区水务局   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 沈雯 2017-06-27 2022-06-28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6-27
SHPX20171241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核发“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09113131号,有效期自2017年6月29日至2022年6月28日止)。 二、准予“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8立方米/日生活污水排入北松公路(1个排放口)城镇污水管道,经污水泵站提升至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 T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市水务局 抄送: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上海市排水管理处, 闵行区水务局   上海海星北桥商业有限公司 俞黎明 2017-06-27 2022-06-28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6-27
SHPX20171242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你单位提出的“马桥基地16A-08A地块商业及商务办公项目”(位于闵行区马桥镇,东至富卓路、西至富国路东河、南至银春路、北至16A-07A地块,拟新建1幢4层商办楼、1幢4层办公楼、地下机动车库及设备房。项目建设用地面积1.08万平方米,改造后建筑面积2.18万平方米)核发《排水许可证》(初审)的申请。 二、项目在《上海市污水处理系统专业规划》、《上海市城镇雨水排水系统专业规划》中属于雨、污水分流制地区,为吴泾排水系统。同意项目产生的74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富卓路城镇污水管道,经污水治理二期工程管道,至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提交的《总体设计》和《排水方案》,并提出以下具体意见,请你单位予以落实: (一)项目内部排水系统应按雨、污分流设计,施工时雨、污水管道不得混接。 (二)项目内污水排放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富卓路城镇污水管道。 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项目应在污水排放口处设置排水专用检测井,排水专用检测井内应设置间距不大于15毫米的格栅。 (三)项目内雨水排放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富卓路城镇雨水管道。 (四)该项目内不设餐饮(未申报)。 (五)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相关事项告知 (一)项目的性质、规模 、内容若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 (二)项目施工前,须在基地内设置沉淀池等设施,严禁施工泥浆水直排市政管道,以保护周边市政排水管网,并至闵行区水务局(庙泾路88号)办理施工期间的《排水许可证》手续。 (三)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明确责任主体后,到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申领项目《排水许可证》。   上海雅品置业有限公司 沈家庆 2017-06-27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6-27
SHPX20171236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上海XXXXX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11112561号,有效期自2017年X月X日至2022年X月X日止)。 二、准予“上海XXXXX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XX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XX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XXX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XX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炎坤模具有限公司 朱文忠 2017-06-26 2022-06-28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6-26
SHPX20171034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上海创南实业有限公司(景联路189号)”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05110758号,有效期自2017年06月30日至2022年06月29日止)。 二、准予“上海创南实业有限公司(景联路189号)”项目产生的116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联曹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联曹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创南实业有限公司 12000000201410110105 汤惠平 2017-06-26 2022-06-29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6-26
SHPX20171238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上海XXXXX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11112561号,有效期自2017年X月X日至2022年X月X日止)。 二、准予“上海XXXXX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XX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XX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XXX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XX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杏花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芳斋点心店 沈杏敏 2017-06-26 2022-06-28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