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项目名称 审批类别 许可内容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许可决定日期 许可截止期 许可机关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备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代码 税务登记代码 居民身份证号
SHPX20170903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上海体育职业学院附属小学”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97040969,有效期自2017年05月24日至2022年05月23日止)。 二、准予“上海体育职业学院附属小学”项目产生36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罗秀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长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罗秀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废)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 庄晓凤 2017-05-16 2022-05-23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5-16
SHPX20170932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浦江一品漫城五期”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11114309,有效期自2017年05月26日至2022年05月25日止)。 二、准予“浦江一品漫城五期”项目产生797立方米/日污水从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浦锦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从5个排放口分别排入浦锦路(3个排放口)、芦恒路(2个排放口)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废)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鹏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彭毅敏 2017-05-16 2022-05-25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5-16
SHPX20170958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经典茂名公寓”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36060667号,有效期自2017年05月26日至2022年05月25日止)。 二、准予“经典茂名公寓”项目产生的179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吴江路城镇合流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2个排放口排入茂名北路(1个排放口)、泰兴路(1个排放口)城镇合流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众怡置业有限公司 张中海 2017-05-16 2022-05-25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5-16
SHPX20170948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你单位提出的“百汇园三期”(位于徐汇区,东至龙腾大道、南至百汇园二期、北至龙恒东路。新建住宅楼、办公楼及地下商业、车库等,总建筑面积170067平方米。)核发《排水许可证》(初审)的申请。 二、项目在《上海市污水处理系统专业规划》、《上海市城镇雨水排水系统专业规划》中属于雨、污水分流制地区,为龙华机场排水系统。同意项目产生的513立方米/日污水排入龙恒东路城镇污水管道,经污水治理二期工程管道至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项目内雨水排入龙恒东路、龙腾大道城镇雨水管道。 三、我局同意你单位提交的《设计文本》和《排水方案》,并提出以下具体意见,请你单位予以落实: (一)项目内部排水系统应按雨、污分流设计,施工时雨、污水管道不得混接。 (二)项目内污水排放设置3个排放口,排入龙恒东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车辆及车库冲洗污水须设置沉砂、隔油处理设施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 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项目应在污水排放口处设置排水专用检测井,排水专用检测井内应设置间距不大于15毫米的格栅。 (三)项目内雨水排放设置4个排放口,排入龙恒东路(3个排放口)、龙腾大道(1个排放口)城镇雨水管道。 (四)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31/T 31962-2015)执行。 (五)根据申报资料,项目办公及商业用房内不设置餐饮业。 四、相关事项告知 (一)项目的性质、规模、内容若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 (二)项目施工前,须在基地内设置沉淀池等设施,严禁施工泥浆水直排城镇排水管道,以保护周边城镇排水管网,并至徐汇区市政和水务管理署(钦州路111弄30号)办理施工期间《排水许可证》手续。 (三)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明确责任主体后,到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申领项目《排水许可证》。   上海百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04000000201510160248 邓质方 2017-05-16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5-16
SHPX20170880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新建罗南消防站”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核发“上海豪杰特种气体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56125006号,有效期自2017年2月27日至2022年2月26日止)。 二、准予“上海豪杰特种气体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2立方米/日生活污水排入园泰北路(1个排放口)城镇污水管道,经污水泵站提升至石洞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排入美兰湖路和莲花路(各1个排放口)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抄送: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上海市排水管理处, 宝山区水务局   上海市消防局 00242110-8 张兴辉 2017-05-16 2022-05-18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5-16
SHPX20170881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静安律德大厦”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核发“上海嘉里商务中心”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44060461号,有效期自2017年3月13日至2022年3月12日止)。 二、准予“上海嘉里商务中心”项目产生的307立方米/日生活污水排入武定西路(1个排放口)城镇合流排水管道,经泵站提升后至竹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至总排放口处与上述经检测井后的污水合并后排入铜仁路城镇合流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抄送: 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上海市排水管理处, 静安区市政工程和配套管理局   上海颛一贸易有限公司 洪泗萍 2017-05-16 2022-05-2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5-16
SHPX20170882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上海XXXXX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11112561号,有效期自2017年X月X日至2022年X月X日止)。 二、准予“上海XXXXX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XX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XX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XXX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XX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桃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李群荣 2017-05-16 2022-05-2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5-16
SHPX20170813 核发《排水许可证》(大于1000(新申请,变更)) 普通 一、同意你单位提出的“宝山区杨行镇大黄中心村二期组团1、组团2项目”(项目位于宝山区,在东至规划依兰路、南至红林路、西至富长路、北至沙浦河范围内建设配套商品房等建筑。总用地面积12.1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6万平方米)核发《排水许可证》(初审)的申请。 二、项目在《上海市污水处理系统专业规划》、《上海市城镇雨水排水系统专业规划》中属于雨、污水分流制地区,属市政大黄排水系统。同意项目产生的2069立方米/日污(废)水达标后分别排入红林路、在建的富长路和自建污水管临时排入规划依兰路城镇污水管道,纳入西干线总管,最终至石洞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分别排入红林路和在建的富长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我局同意你单位提交的《初步设计》文本和《排水方案》,并提出以下具体意见,请你单位予以落实: (一)项目内部雨污水管道应与周边在建富长路城镇雨污水管道、自建污水管临时排入规划依兰路同步建设,同步使用。 (二)项目内部排水系统应按雨、污分流设计,施工时雨、污水管道不得混接。 (三)项目内污水排放共设置4个排放口和1个临时排放口。项目内住宅生活污水从4个排放口分别排入在建的富长路(2个排放口)、红林路(1个排放口)和自建污水管临时排入规划依兰路(1个排放口)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商业污(废)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在建的富长路(1个排放口)城镇污水管道。 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项目应在污水排放口处设置排水专用检测井,排水专用检测井内应设置间距不大于15毫米的格栅。 (四)项目内部分雨水排放共设置2个排放口。项目内部分雨水从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在建的富长路(1个排放口)、红林路(1个排放口)城镇雨水管道。 (五)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执行。 (六)根据《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7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餐厨废弃油脂从严监管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1〕54号)的要求,经营性餐饮的废水处理设施须设置有效的油水分离器,以强化动植物油脂的去除能力,并加强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严禁餐饮废水未经除油处理直接排入城镇排水管网。 四、相关事项告知 (一)项目的性质、规模、内容若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 (二)项目施工前,须在基地内设置沉淀池等设施,严禁施工泥浆水直排市政管道,以保护周边市政排水管网,并至宝山区水务局(密山路10号)办理《排水许可证(施工)》手续。 (三)项目内部分雨水排入沙浦河的,请至宝山区水务局办理相关手续。 (四)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明确责任主体后,到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申领项目《排水许可证》。   上海宝山西城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2017-05-16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5-16
SHPX20170840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上海XXXXX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11112561号,有效期自2017年X月X日至2022年X月X日止)。 二、准予“上海XXXXX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XX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XX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村级河道至闵行区水务局办理相关手续。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德辉烟具有限公司 朱兴德 2017-05-15 2022-05-15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5-15
SHPX20170879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临床医疗影像设备精密传动组件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56121570,有效期自2017年05月22日至2022年05月21日止)。 二、准予“临床医疗影像设备精密传动组件项目”产生的23.4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罗宁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石洞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罗宁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废)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培通机械有限公司 w2 阮建国 2017-05-15 2022-05-2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