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项目名称 审批类别 许可内容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许可决定日期 许可截止期 许可机关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备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代码 税务登记代码 居民身份证号
SHPX20170810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上海立昌集装箱储运有限公司”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核发“上海豪杰特种气体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56125006号,有效期自2017年2月27日至2022年2月26日止)。 二、准予“上海豪杰特种气体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2立方米/日生活污水排入园泰北路(1个排放口)城镇污水管道,经污水泵站提升至石洞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排入东兰路和莲花路(各1个排放口)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抄送: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上海市排水管理处, 宝山区水务局   上海圣吉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1300000201604010516 张根明 2017-05-09 2022-05-1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5-09
SHPX20170811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浩力森涂料(上海)有限公司”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核发“浩力森涂料(上海)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03130260号,有效期自2017年5月12日至2022年5月11日止)。 二、准予“浩力森涂料(上海)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21立方米/日生活污水排入裕丰路(1个排放口)城镇污水管道,经污水泵站提升至石洞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排入东兰路和莲花路(各1个排放口)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抄送: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上海市排水管理处, 嘉定区水务局   上海古猗园经济城发展有限公司 朱国华 2017-05-09 2022-05-1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5-09
SHPX20170812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浩力森涂料(上海)有限公司”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核发“浩力森涂料(上海)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03130303号,有效期自2017年6月22日至2022年6月21日止)。 二、准予“浩力森涂料(上海)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17立方米/日生活污水排入胜辛南路(1个排放口)城镇污水管道,经污水泵站提升至石洞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排入东兰路和莲花路(各1个排放口)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抄送: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上海市排水管理处, 嘉定区水务局   上海迪凯家具有限公司 张培松 2017-05-09 2022-06-2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5-09
SHPX20170787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黄浦区政法大楼”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核发“黄浦区政法大楼”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28010347,有效期自2017年3月6日至2022年3月5日止)。 二、准予“黄浦区政法大楼”项目产生的328立方米/日生活污水排入浙江中路和福建中路(各1个排放口)城镇合流排水管道,经泵站提升后至竹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至总排放口处与上述经检测井后的污水合并后排入浙江中路和福建中路城镇合流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31/T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抄送: 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上海市排水管理处,黄浦区市政工程管理署   上海市黄浦区机关事务所 42502689-8 许伟兴 2017-05-09 2022-05-09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5-09
SHPX20170785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上海自来水管线工程有限公司迁建工程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15080917,有效期自2017年05月10日至2022年05月09日止)。 二、准予“上海自来水管线工程有限公司迁建工程项目”产生2.9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万荣一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石洞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万荣一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废)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自来水管线工程有限公司 万文俊 2017-05-09 2022-05-09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5-09
SHPX20170748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虹梅创意园”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核发“虹梅创意园”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09110419号,有效期自2017年3月10日至2022年3月9日止)。 二、准予“虹梅创意园”项目产生的14立方米/日生活污水排入北松路(1个排放口)城镇污水管道,经污水泵站提升至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排入东兰路和莲花路(各1个排放口)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抄送: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上海市排水管理处, 闵行区水务局   上海琪通实业有限公司 张敦红 2017-05-09 2022-05-04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5-09
SHPX20170900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安吉汽车生活广场”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核发“安吉汽车生活广场”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39040721,有效期自2017年2月21日至2022年2月20日止)。 二、准予“安吉汽车生活广场”项目产生的106立方米/日生活污水排入东安路(1个排放口)城镇合流排水管道,经泵站提升后至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至总排放口处与上述经检测井后的污水合并后排入东安路城镇合流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抄送: 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上海市排水管理处, 徐汇区市政和水务管理署   上海南洋电缆集团置业有限公司 07810059-7 林丽云 2017-05-09 2022-05-22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5-09
SHPX20170732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虹梅创意园”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核发“虹梅创意园”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09110419号,有效期自2017年3月10日至2022年3月9日止)。 二、准予“虹梅创意园”项目产生的14立方米/日生活污水排入北松路(1个排放口)城镇污水管道,经污水泵站提升至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排入东兰路和莲花路(各1个排放口)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抄送: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上海市排水管理处, 闵行区水务局   上海龙通工艺礼品有限公司 叶镜尧 2017-05-09 2022-04-27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5-09
SHPX20170550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上海晶羽实业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02114306,有效期自2017年05月12日至2022年05月11日止)。 二、准予“上海晶羽实业有限公司”项目产生12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纪鹤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废)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晶羽实业有限公司 钱俭俭 2017-05-09 2022-05-1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5-09
SHPX20170492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上海马克热敏纸品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28112470,有效期自2017年05月12日至2022年05月11日止)。 二、准予“上海马克热敏纸品有限公司”项目产生4.5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华中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废)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马克热敏纸品有限公司 12000000201607190559 张薇 2017-05-09 2022-05-1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