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项目名称 审批类别 许可内容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许可决定日期 许可截止期 许可机关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备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代码 税务登记代码 居民身份证号
SHPX20200368 核发《排水许可证》 普通 你单位于2020年05月07日提出的“松花江路349号洗车棚排水工程”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十六条,《上海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该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并颁发《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05101256号,有效期为2020年5月11日至2025年5月10日止)。 二、准予该项目产生的4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松花江路城镇污水管道。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经相邻小区雨水管排入松花江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静安区日月星养老院 2020-05-27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5-27
SHPX20200389 核发《排水许可证》 普通 你单位于2020年05月07日提出的“松花江路349号洗车棚排水工程”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十六条,《上海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该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并颁发《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05101256号,有效期为2020年5月11日至2025年5月10日止)。 二、准予该项目产生的4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松花江路城镇污水管道。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经相邻小区雨水管排入松花江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徐汇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0-05-27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5-27
SHPX20200407 核发《排水许可证》 普通 上海闸新中西医结合医院有限公司申请核发《排水许可证》,详情请看行政许可决定书SHPX20200407。   上海闸新中西医结合医院有限公司 2020-05-27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5-27
SHPX20200286 核发《排水许可证》 普通 上海东方明珠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核发《排水许可证》,详情请看行政许可决定书SHPX20200286。   上海东方明珠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0-05-27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5-27
SHPX20200445 核发《排水许可证》 普通 一、同意核发“昌平路990号房屋装修工程”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52060912号,有效期自2020年06月03日至2025年06月02日止)。 二、准予“昌平路990号房屋装修工程”项目产生的污水(36立方米/日)及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昌平路城镇合流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航空设备厂有限公司 2020-05-27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5-27
SHPX20200430 核发《排水许可证》 普通 上海静安城建配套发展有限公司宏安瑞士大酒店申请核发《排水许可证》,详情请看行政许可决定书SHPX20200430。   上海静安城建配套发展有限公司宏安瑞士大酒店 2020-05-27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5-27
SHPX20200419 核发《排水许可证》 普通 你单位于2020年05月07日提出的“松花江路349号洗车棚排水工程”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十六条,《上海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该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并颁发《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05101256号,有效期为2020年5月11日至2025年5月10日止)。 二、准予该项目产生的4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松花江路城镇污水管道。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经相邻小区雨水管排入松花江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量华物流有限公司 2020-05-27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5-27
SHPX20200420 核发《排水许可证》 普通 你单位于2020年05月07日提出的“松花江路349号洗车棚排水工程”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十六条,《上海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该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并颁发《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05101256号,有效期为2020年5月11日至2025年5月10日止)。 二、准予该项目产生的4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松花江路城镇污水管道。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经相邻小区雨水管排入松花江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新陆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0-05-27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5-27
SHPX20200425 核发《排水许可证》 普通 上海强生集团汽车修理有限公司申请核发《排水许可证》,详情请看行政许可决定书SHPX20200425。   上海强生集团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2020-05-27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5-27
SHPX20200428 核发《排水许可证》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新城饭店”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49060911号,有效期自2020年05月21日至2025年05月20日止)。 二、准予“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新城饭店”项目74立方米/日污水及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福州路城镇合流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新城饭店 2020-05-27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20-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