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PX20200361 |
核发《排水许可证》 |
普通 |
上海锦元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核发《排水许可证》,详情请看行政许可决定书SHPX20200361。   |
上海锦元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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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8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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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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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200339 |
在海塘堤防上破堤、开缺、凿洞施工的审批 |
普通 |
你单位于2020年5月28日提出建设国网上海金山供电公司21金2沪杭、21金4亭卫南路10KV沿海架空线路防台差异化改造工程要求在海塘堤防上破堤、开缺、凿洞施工的申请收悉。本工程经《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关于国网上海金山供电公司2019 年第四批4 个技术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国网上电司设备〔2019〕603 号)等文件同意实施。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海塘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你单位实施国网上海金山供电公司21金2沪杭、21金4亭卫南路10KV沿海架空线路防台差异化改造工程在海塘进行破堤、开缺、凿洞施工。
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在沪杭公路(对应海塘里程桩号0+698~3+854)内青坎及堤顶,采用非开挖顶管及开槽埋管的方式,将沿线架空线入地,管线总长约3.2km。具体工程内容如下:
21金2沪杭10KV沿海架空线路防台差异化改造工程路由沿沪杭公路(对应海塘里程桩号分别为1+284~1+752、1+837~2+000)内青坎,采用直槽开挖方式的敷设一条1×4孔×DN100的电力管线,开挖深度为1m,宽1.2m,总长约642m。在亭卫南路桥段海塘、亭卫南路西侧第一座桥梁段海塘(对应海塘里程桩号分别为2+000~2+129、1+752~1+837)采用非开挖顶管方式施工,最深位置处埋深约8m,总长约210m。在沪杭公路内坡(对应海塘里程桩号分别为1+284、1+459、1+977)新建三座500KV欧式箱站,基础开挖深度为1m,长2.7m、宽2m。在沪杭公路内坡及堤顶道路(对应海塘里程桩号分别为1+277、1+459、1+969),采用直槽开挖的方式敷设三条由新建欧式箱站至沪杭公路现状景观灯落地表箱的电力管线,开挖深度为1m,宽1.2m。在沪杭公路堤顶(距防浪墙7~12m处,对应海塘里程桩号0+698~1+277),采用直槽开挖的方式敷设一条1×4孔×DN100的电力管线,开挖深度为1m,宽1.2m,总长约579m。
21金4亭卫南路10KV沿海架空线路防台差异化改造工程路由沿沪杭公路(对应海塘里程桩号2+078~2+129、2+229~2+456)内青坎,采用直槽开挖方式的敷设一条2×4孔×DN150的电力管线,开挖深度为1m,宽1.2m,总长约265m。在亭卫南路东侧金凤桥段海塘(对应海塘里程桩号为2+129~2+229,)采用非开挖顶管方式施工,最深位置处埋深约8m,总长约95m。在沪杭公路内坡及堤顶道路(对应海塘里程桩号为2+456),采用直槽开挖的方式敷设一条距防浪墙约3.5m处的电力管线,开挖深度为1m,宽1.2m。在沪杭公路堤顶(距防浪墙2~4m处,对应海塘里程桩号2+456~2+911、2+911~3+375、3+375~3+854)采用直槽开挖的方式分别敷设一条2×4孔×DN150、2×3孔×DN150、1×2孔×DN150的电力管线,开挖深度为1m,宽1.2m,总长约1390m,并在沿线设置12座500KV欧式箱站,基础开挖深度为1m,长2.7m、宽2m。在沪杭公路堤顶(对应海塘里程桩号分别为2+659、2+535、2+563、2+623、2+659、2+713、2+747、2+800、2+868、2+908、3+015、3+118、3+222、3+325、3+854)采用直槽开挖的方式敷设14条自沪杭公路南侧至北侧现状落地表箱和1条至北侧现状金4亭卫南路57号杆的电力管线,开挖深度为1m,宽1.2m。
三、本工程施工作业时间为自批复之日起至2020年7月31日止。
四、施工期间,你单位应按设计要求落实好施工影响范围内海塘及相关设施的保护及监测工作,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予以处置,并上报市、区海塘管理部门。
五、你单位作为施工期间的防汛责任单位,应落实好工程影响范围内海塘设施的保护,同时落实好施工作业期间的防汛预案和防汛责任制,备足必需的抢险物资,及时掌握气象和水位信息,确保防汛安全;如发生异常情况,应按照防汛预案及时处理,并报告市、区海塘管理部门。
六、工程完成后,你单位应及时组织市、区海塘管理部门进行验收,并将竣工资料报送市、区海塘管理部门和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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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金山供电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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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 |
2020-05-28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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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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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200446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审核 |
普通 |
1   |
上海淀山湖新城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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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家敏 |
2020-05-28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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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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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200463 |
在一线河道堤防破堤施工或者开缺、凿洞的审核和审批 |
普通 |
准予延续,有效期限自2020年10月21日起至2021年05月30日。   |
上海海洋石油局第一海洋地质调查大队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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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闯 |
2020-05-28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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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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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200464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审核 |
普通 |
准予延续,有效期限自2020年10月21日起至2021年05月30日。   |
上海海洋石油局第一海洋地质调查大队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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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闯 |
2020-05-28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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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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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200466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核(不涉及排水口) |
普通 |
一、同意你公司报审的肇嘉浜泵站出水箱涵改造工程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有关建设方案变更。
二、本工程拟将现状肇嘉浜泵站出水箱涵排放口沿日晖港延伸至黄浦江,箱涵出口处设置挡水堰,同步对工程影响范围内防汛墙按照Ⅰ等1级水工建筑物、防御黄浦江千年一遇高潮位的标准进行加固处理。其中原防汛墙加固方案为:在箱涵外边线0.5m处设长度7m槽钢,槽钢与防汛墙间抛石,抛石顶宽2m,顶高程2.10m(上海吴淞高程,下同),边坡1:1.5~1:3.0,抛石上覆碎石垫层及0.3m厚膜袋混凝土。现方案变更为:在箱涵外边线0.5m处设长度7m槽钢,槽钢与防汛墙间采用木桩+混凝土平台加固,平台底高程-1.00m,顶高程2.10m,顶宽2m,边坡1:1.5~1:3.0。
三、本工程其它涉河工程内容均按照我局行政许可决定书(受理号:SHSX20191528)的要求不变。
四、你公司应继续按照防汛预案要求落实施工期间的防汛责任制,并到我局办理有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审核”的行政许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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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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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8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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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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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200254 |
在海塘堤防上破堤、开缺、凿洞施工的审批 |
普通 |
你所于2020年5月28日日出的建设奉贤区南门港水闸改造工程要求在海塘堤防上破堤、开缺、凿洞施工变更的申请收悉。经审查,你所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海塘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变更,临时工程标准由200年一遇变更为50年一遇,堤身采用填土结构,堤顶宽6m,堤顶高程6.70~7.60m(上海吴淞高程,下同),防浪墙顶高程8.20m。大堤外坡坡比为1:3,5.5m高程处设5m 宽灌砌块石平台,平台以下坡面采用干砌块石和翼型块体护坡,平台以上坡面采用灌砌块石护坡。内坡坡比为1:3,采用袋装碎石护坡,5.0m~5.1m高程处设置5m 宽平台。
原准予许可决定书(SHSX20192039)中其他事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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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奉贤区河道水闸管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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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怡 |
2020-05-28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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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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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200457 |
在一线河道堤防破堤施工或者开缺、凿洞的审核和审批 |
普通 |
一、原则同意你所报审的2019年度黄浦江(宝山区)堤防专项维修工程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有关开缺方案。
二、按照初步设计批复(沪水务[2019]1267号)要求,本工程拟对藴藻浜左岸(堤防里程桩号9+189~10+714)、荻泾左岸(堤防里程桩号0+000~0+493)进行改造及维修加固,涉及防汛墙总长度约2025.6m。有关防汛墙改建基本按照规划河道蓝线要求布置,Ⅰ等1级水工建筑物、防御黄浦江千年一遇高潮位的标准设计,临时防汛墙为3级水工建筑物。主要工程内容包括:
(一)护岸工程
荻泾左岸(堤防里程桩号0+000~0+493),共计约506m范围防汛墙拆除至标高5.50m(上海吴淞高程,下同),新建生态砼护坡护岸,坡脚设置单排300×300方桩,桩长7m,桩顶设400×500导梁,导梁顶标高1.90m;坡顶设置无桩基础“L”型小挡墙,墙顶标高6.80m。
藴藻浜左岸(堤防里程桩号9+269~9+394、9+664~10+714),共计约1173m范围防汛墙拆除至标高4.00m,新建两级挡墙结构型式,一、二级墙均采用无桩基础“L”型小挡墙,其中一级墙墙顶标高5.50m,临水侧外挂仿木桩,墙前1:2.5浆砌石护坡修复,坡脚设置单排300×300方桩,桩长7m,桩顶设400×500导梁,导梁顶标高2.00m;二级墙墙顶标高6.80m,两级挡墙之间布置灌木绿化。
藴藻浜左岸(堤防里程桩号9+189~9+269),共计约80m范围保留现状高桩承台防汛墙结构型式,墙后地坪抬高至5.80m。
藴藻浜左岸(堤防里程桩号9+394~9+664),共计约266m范围拆除原墙身结构,新建两级挡墙结构型式,一、二级墙采用整体式“U”型结构,一级墙顶标高5.50m,二级墙顶标高6.80m,底板顶标高2.90m~3.10m,下部采用单排φ800钻孔灌注桩基础,桩长16m。两级挡墙之间布置灌木绿化。
(二)附属工程
新建防汛墙墙后陆域范围内分别布置2m宽巡检通道、2m宽绿化及3.5m宽防汛道路。墙后约4m处敷设2根电缆管线,埋深约0.7m。
三、工程施工过程中,你所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对施工影响范围内的防汛设施进行监测和保护,如遇位移及沉降值超过设计警戒值,应立即按照报送的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并及时报告市、区堤防管理部门;同时应落实好施工期间的防汛预案和防汛责任制,备足必需的抢险物资,及时掌握气象和水位信息,确保防汛安全。
四、防汛墙开缺期限自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3月30日截止,其中6月1日至10月20日期间不得开缺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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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堤防水闸管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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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益 |
2020-05-27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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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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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200414 |
河道管理范围内树木迁移的审批 |
普通 |
1   |
上海市徐汇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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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鹏翀 |
2020-05-27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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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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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200357 |
核发《排水许可证》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医学科创中心”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84060899号,有效期自2020年06月03日至2025年06月02日止)。
二、准予“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医学科创中心”项目产生的污水(72立方米/日)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云欣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云欣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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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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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7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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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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