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PX20161668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科研楼)”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37010867号,有效期自2016年8月31日至2021年8月30日止)。
二、准予“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科研楼)”项目产生的污水(39立方米/日)及项目内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制造局路城镇合流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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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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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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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皓 |
2016-08-22 |
2021-08-30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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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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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1683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顾村规划展示馆”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14121519号,有效期自2016年8月19日至2021年8月18日止)。
二、准予“顾村规划展示馆”项目产生的135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宝安公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2个排放口排入宝安公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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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顾村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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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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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槐 |
2016-08-19 |
2021-08-18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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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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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1684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罗店大型居住社区经济适用房C8地块”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14121518号,有效期自2016年8月19日至2021年8月18日止)。
二、准予“罗店大型居住社区经济适用房C8地块”项目产生的429立方米/日污水设置2个排放口排入美平路(1个排放口)、罗南路(1个排放口)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2个排放口排入美平路(1个排放口)、罗南路(1个排放口)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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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顺置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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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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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发永 |
2016-08-19 |
2021-08-18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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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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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1685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罗店大型居住社区经济适用房C9地块”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14121517号,有效期自2016年8月19日至2021年8月18日止)。
二、准予“罗店大型居住社区经济适用房C9地块”项目产生的563立方米/日污水设置2个排放口排入美平路(1个排放口)、罗智路(1个排放口)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2个排放口排入美平路(1个排放口)、罗智路(1个排放口)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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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顺置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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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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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发永 |
2016-08-19 |
2021-08-18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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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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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1686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带“数控心”的试验装备新建项目调整规模”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56121521,有效期自2016年08月19日至2021年08月18日止)。
二、准予“带“数控心”的试验装备新建项目调整规模”项目产生11.7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罗新东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石洞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罗新东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废)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你单位排水主体、排水许可内容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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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鸣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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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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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蔚蔚 |
2016-08-19 |
2021-08-18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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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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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1695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黄浦湾公寓二期(5、6、8号楼及地下室)”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33010865号,有效期自2016年8月19日至2021年8月18日止)。
二、准予“黄浦湾公寓二期(5、6、8号楼及地下室)”项目产生的153立方米/日污水及项目内部分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王家嘴角街城镇合流管道,项目内另部分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王家嘴角街城镇合流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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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浙外滩置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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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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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舟南 |
2016-08-19 |
2021-08-18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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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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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1702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准予延续,有效期限自2016年08月22日至2021年08月21日(延续期限为5年)。相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准予你单位申报的34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普乐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至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普乐路城镇雨水管道。
二、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三、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四、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10110649号)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你单位排水主体、排水许可内容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五、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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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旭梅香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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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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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芷琳 |
2016-08-19 |
2021-08-2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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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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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1699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详见行政许可决定书 |
上海紫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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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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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雯 |
2016-08-19 |
2021-08-18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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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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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1688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庙行镇场北第二幼儿园”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53121520,有效期自2016年08月19日至2021年08月18日止)。
二、准予“庙行镇场北第二幼儿园”项目产生24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场北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石洞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场北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废)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你单位排水主体、排水许可内容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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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庙行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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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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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丽伦 |
2016-08-19 |
2021-08-18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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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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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1689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闵行区梅陇城乡建设发展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15114207,有效期自2016年08月19日至2021年08月18日止)。
二、准予“闵行区梅陇城乡建设发展公司”项目产生29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漕宝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漕宝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废)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你单位排水主体、排水许可内容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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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梅陇城乡建设发展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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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000201411180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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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允福 |
2016-08-19 |
2021-08-18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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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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