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GX20161519 |
建设项目节水设施设计方案的审核(新申请) |
普通 |
你单位于2016 年7月13日提出的建设项目节水设施设计方案的审核的申请,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确认市政府规章设定的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的核准等十二项行政许可事项继续实施的决定》序号4(市人大常委会2004年6月23日通过)、《上海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你单位提出的《宝山区大场镇祁连社区121601单元B3-03地块项目》建设项目节水设施设计方案。经评估,本项目在全部达到节水设计指标的情况下,日用新水量为593立方米,非传统水(雨水)回用量为25立方米/日。
二、建设项目使用的用水设备和用水器具必须是国家认定的节水型产品。公共场所使用的水嘴、龙头内部建议设置感应、限流配件。
三、项目竣工前应相应配备二、三级水表,二级水表装表率应达到97.5%以上,对绿化、道路冲洗等公用部位用水也均应安装计量水表,项目所有水池或水箱应设置溢流报警装置及超水位自动关闭系统。
四、循环冷却系统中冷却塔应选用散热性能、收水性能优良的产品,并运用高浓缩倍数的水处理运行技术,确保冷却水循环利用率达到最佳状态,并定期做好日常保养、维修管理工作。
五、非传统水资源利用应做好雨水收集回用设施,经处理达标后用于景观水池补水、绿化浇洒、道路、地下车库及垃圾房地坪冲洗。
六、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节水管理工作,绿化浇灌应采用高效节水灌溉方式,建议考虑采用微水洗车等节水措施,并做好相关安全保障。
七、你单位要严格按照节水设施设计方案和节水评估报告实施,加强与市水务局的沟通,及时进行信息反馈,市水务局相关部门将定期上门了解设计方案有关节水设施的施工落实情况,项目投入运营后将不定期检查节水设施使用情况。节水设施竣工后,相关资料应报送市水务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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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滨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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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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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均豪 |
2016-08-15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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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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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1612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宝章实业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56125075,有效期自2016年08月15日至2021年08月14日止)。
二、准予“上海宝章实业有限公司”项目产生88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苗圃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石洞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废)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你单位排水主体、排水许可内容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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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章实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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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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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荣达 |
2016-08-12 |
2021-08-14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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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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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1720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你单位于2015年06月09日提出的 “锦元公司二期厂房”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该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并颁发《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10070161号,有效期为2015年6月19日至2020年6月18日止)。
二、准予该项目产生的22.6立方米/日污水设置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红柳路和柳园路市政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红柳路和柳园路市政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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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钢集团宝山宾馆上海聚宝轩大酒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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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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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佩敏 |
2016-08-12 |
2021-08-18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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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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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1697 |
在重要排水设施保护范围内施工的审批 |
普通 |
同意潘广路-逸仙路电力隧道工程二标9#-10#井区间盾构隧道在重要排水设施(江杨南路、长江西路口管径1200毫米污水管道)保护范围内施工的申请,根据上海市土木工程学会组织专家对“潘广路-逸仙路电力隧道工程二标9#-10#井区间盾构隧道下穿江杨南路、长江西路口管径1200毫米污水管道保护方案及监测方案”进行评审后得出的评价报告和上海市排水管理处、上海市宝山区给排水管理所等单位的意见,具体要求告知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报送的“潘广路-逸仙路电力隧道工程二标9#-10#井区间盾构隧道下穿江杨南路、长江西路口管径1200毫米污水管道保护方案及监测方案”。
二、由于江杨南路、长江西路口管径1200毫米污水管道的重要性,请你单位严格按照评价报告(详见附件)中所提的要求,进一步深化、优化保护方案和监测方案并精心实施。
三、请你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在施工期间对工程所涉及的江杨南路、长江西路口管径1200毫米污水管道进行监测,监测数据实时提供给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上海市排水管理处、上海市宝山区给排水管理所及施工、管理单位,一旦发现排水管道变形数据达到或超过单次或累计报警值,应立即通报,并采取紧急措施。管道发生异常变形或事故,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由你单位组织抢修和事故处理,控制事故范围和影响。
四、建设和施工单位应加强与上海市宝山区给排水管理所的联系和协调,做好施工期间的运行配合工作,确保江杨南路、长江西路口管径1200毫米污水管道的安全。
五、建设和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保护方案进行施工,并自觉接受市、区排水管理和执法部门的监管,确保江杨南路、长江西路口管径1200毫米污水管道在施工期间安全、正常运行。
六、施工前,建设和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应急方案和联络网络,并事先报市、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排水管理部门备案;施工现场须配备必要的应急抢险设备,并经市、区排水管理和执法部门现场核实。
七、施工结束后,你单位须继续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工程所涉及的江杨南路、长江西路口管径1200毫米污水管道进行监测,至各项监测数据达到稳定值,并得到排水管理部门的认可。一旦发现管道变形数据达到或超过单次或累计报警值,应立即通报,并由你单位组织抢修和事故处理。
八、工程结束后,应组织相关部门对管道进行验收,并将竣工资料报送市、区排水管理部门备案。
特此决定。
附件:“潘广路-逸仙路电力隧道工程二标盾构隧道穿越污水管保护方案”科技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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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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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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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桂生 |
2016-08-12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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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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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161761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审核 |
普通 |
详见行政许可决定书 |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市区供电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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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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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秀珍 |
2016-08-12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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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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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161017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核 (非排污口事项) |
普通 |
详见行政许可决定书 |
上海崇明港务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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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52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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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惠明 |
2016-08-11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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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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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161115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核 (非排污口事项) |
普通 |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来文所附设计资料,在走马塘河道管理范围内实施普善路-万荣路-三泉路道路辟通改建一期工程的申请。工程以短地道方式穿越走马塘-南何铁路支线节点,地道长515m,并采用桥隧结合、明挖方式跨汛实施;地道穿越处走马塘河道规划断面为河口宽24.0m、河底宽12.0m、河底高程0.0m(上海吴淞零点,下同),防汛墙顶高程5.0m。桥隧实施方案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一)新建万荣路穿走马塘地道并拆建上部桥梁。
1、新建万荣路穿越走马塘地道:以短地道方式穿越走马塘-南何铁路支线节点,地道长515m,并采用桥隧结合、明挖方式实施。穿越走马塘处采用两孔箱涵型式,宽20.1m,每孔净宽9m、净高5.25m;顶板厚1.0m,距规划河底最小距离约0.38m。
2、拆除原万荣路跨走马塘老桥,按规划新建万荣路跨走马塘桥梁一座,桥梁一跨过河,跨径为25m、宽14m,梁底高程按大于5.0m控制。
(二)项目实施涉及到的防汛墙改建范围及方案。
1、北岸防汛墙:改建长度共35.5m,顶高程为5.0m,其中与地道合建段长20.5m,施工影响破损需原样恢复段长15m(隧道西侧10m,东侧5m),非汛期施工。
2、南岸防汛墙:改建长度共80.5m,顶高程为5.0m,与地道合建段长20.5m及地道上下游各30m,跨汛施工。
3、待地道结构、河道恢复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影响共约700m范围河道进行清障、疏浚至河道规划断面。
(三)地道两侧各设置临时钢便桥1座。
1、东侧钢便桥距万荣路走马塘地道东侧外边线9.2~17.7m ,桥长30m、宽9m、梁底标高3.50m;桥梁采用可过水贝雷梁结构,共设置三跨四排水中钢管桩立柱,跨径为10.5m+9m+9m。
2、西侧钢便桥距万荣路走马塘地道西侧外边线14.7~18.3m ,桥长22.5m、宽6m,共设置三跨四排水中钢管桩立柱,跨径为7.5m+7.5m+7.5m。
二、破墙施工应尽可能安排在非汛期,按照设计图纸事先做好施工围堰。在施工过程中,须加强对周边防汛墙的监测和保护,如有异常情况应即报静安区和市河道管理部门,防汛墙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
三、你单位须落实该工程施工期间的防汛责任,落实防汛抢险措施,确保施工期防汛排水安全。
四、工程动工前,你单位应到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另行办理施工许可审批手续。工程竣工后,请及时组织行政许可验收,并将有关竣工资料送该中心及市和静安区河道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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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苏河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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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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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宝荣 |
2016-08-11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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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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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1690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详见行政许可决定书 |
上海协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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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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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善庆 |
2016-08-11 |
2021-08-18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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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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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1601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政法学院普陀校区”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07071266号,有效期自2016年8月12日至2021年8月11日止)。
二、准予“上海政法学院普陀校区”项目产生的26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三源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三源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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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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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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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仲飞 |
2016-08-11 |
2021-08-1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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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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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1631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本钢济福金属制品加工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56125117,有效期自2016年08月15日至2021年08月14日止)。
二、准予“上海本钢济福金属制品加工有限公司”项目产生50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潘泾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石洞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潘泾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废)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你单位排水主体、排水许可内容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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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本钢济福金属制品加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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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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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文忠 |
2016-08-11 |
2021-08-14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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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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