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PX20160988 |
核发《排水许可证》(大于1000(新申请,变更)) |
普通 |
一、同意你单位提出的“七宝宝龙城市广场21-02(东)地块”(项目位于闵行区东至航镇路、南至漕宝路、西至航西路、北至新龙路,总用地面积3.1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94万平方米,建设四栋办公楼(T6、T7、T8和T9)、一栋综合楼。)核发《排水许可证》(初审)的申请。
二、项目在《上海市污水处理系统专业规划》、《上海市城镇雨水排水系统专业规划》中属于雨、污水分流制地区,为市政新龙排水系统。同意项目内产生的1168立方米/日污(废)水达标后分别排入在建航西路和在建新龙路城镇污水管道,经吴闵外排工程总管,最终至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分别排入新镇路、在建航西路和在建新龙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我局对你单位提交的《初步设计》文本,提出以下具体意见,请你单位予以落实:
(一)项目内部雨污水管道应与周边在建的城镇雨污水管道同步建设,同步使用。
(二)项目内部排水系统应按雨、污分流设计,施工时雨、污水管道不得混接。
(三)建议项目按市水利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七宝宝龙城市广场21-02(东)雨污水排放方案》设置3个污(废)水排放口。其中,T6、T7、T8和T9四栋办公楼的污(废)水从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在建新龙路(1个排放口)和在建航西路(1个排放口)城镇污水管道;综合楼(含酒店)的污(废)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在建航西路(1个排放口)城镇污水管道。按监管要求,项目内办公楼污水管道不得与综合楼(含酒店)污水管道相互联通。
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项目应在污水排放口处设置排水专用检测井,排水专用检测井内应设置间距不大于15毫米的格栅。
(四)项目内雨水排放共设置3个排放口。项目内的雨水从3个排放口分别排入新镇路(1个排放口)、在建航西路(1个排放口)和在建新龙路(1个排放口)城镇雨水管道。
(五)项目所排放污(废)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六)根据《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7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餐厨废弃油脂从严监管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1〕54号)的要求,经营性餐饮的废水处理设施须设置有效的油水分离器,以强化动植物油脂的去除能力,并加强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严禁餐饮废水未经除油处理直接排入城镇排水管网。因项目经营性餐饮排放的污(废)水量约占总排水量20%以上,请你单位提供详细的餐饮废水处理方案和设计文本,报我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相关事项告知
(一)项目的性质、规模、内容若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
(二)项目施工前,须在基地内设置沉淀池等设施,严禁施工泥浆水直排市政管道,以保护周边市政排水管网,并至闵行区水务局办理《排水许可证(施工)》手续。
(三)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明确责任主体后,到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申领项目《排水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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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龙展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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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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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隽 |
2016-08-11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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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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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GX20161570 |
建设项目节水设施设计方案的审核(新申请) |
普通 |
一、同意你单位提出的“大型居住社区闵行区浦江镇鲁汇基地五期06-01地块”节水设施设计方案。经评估,本项目在全部达到设计指标的情况下, 日用新水量为727.11立方米(其中自来水日用水量为714.5立方米,雨水日均用水量为12.61立方米)。
二、建设项目使用的用水设备和用水器具必须是国家认定的节水型产品。公共场所使用的水嘴、龙头内部建议设置限流配件。
三、项目竣工前应相应配备二、三级水表,二级水表装表率应达到97.5%以上,对绿化浇灌、道路冲洗等公用部位用水也均应安装计量水表。
四、绿化浇灌应采用高效节水灌溉方式,项目所有水池或水箱应设置溢流报警装置。
五、雨水利用应合理确定综合利用方式及设施规模,并做好相关安全保障。
六、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节水管理工作,制订施工期间相应的用水、节水管理制度。
七、你单位要严格按照节水设施设计方案和节水评估报告实施,加强与市水务局的沟通,及时进行信息反馈,市水务局相关部门将定期上门了解设计方案有关节水设施的施工落实情况,项目投入运营后将不定期检查节水设施使用情况。节水设施竣工后,相关资料应报送市水务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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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益恒置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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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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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承守 |
2016-08-10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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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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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GX20161340 |
建设项目节水设施设计方案的审核(新申请) |
普通 |
一、同意你单位提出的“浦江镇周浦塘南地块动迁安置房项目”节水设施设计方案。经评估,本项目在全部达到设计指标的情况下, 日用新水量为509.17立方米(其中自来水日用水量为485.93立方米,雨水日均用水量为23.24立方米)。
二、建设项目使用的用水设备和用水器具必须是国家认定的节水型产品。公共场所使用的水嘴、龙头内部建议设置限流配件。
三、项目竣工前应相应配备二、三级水表,二级水表装表率应达到97.5%以上,对绿化浇灌、道路冲洗等公用部位用水也均应安装计量水表。
四、绿化浇灌应采用高效节水灌溉方式,项目所有水池或水箱应设置溢流报警装置。
五、雨水利用应合理确定综合利用方式及设施规模,并做好相关安全保障。
六、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节水管理工作,制订施工期间相应的用水、节水管理制度。
七、你单位要严格按照节水设施设计方案和节水评估报告实施,加强与市水务局的沟通,及时进行信息反馈,市水务局相关部门将定期上门了解设计方案有关节水设施的施工落实情况,项目投入运营后将不定期检查节水设施使用情况。节水设施竣工后,相关资料应报送市水务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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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闵行区杜行沿浦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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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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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德荣 |
2016-08-10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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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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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GX20160849 |
建设项目节水设施设计方案的审批(新申请) |
普通 |
一、同意你单位提出的“虹漕路41号工业研发楼建设项目”节水设施设计方案。经评估,本项目在全部达到设计指标的情况下, 日用新水量为207.59立方米(其中自来水日用水量为203.64立方米,雨水日均用水量为3.95立方米)。
二、建设项目使用的用水设备和用水器具必须是国家认定的节水型产品。公共场所使用的水嘴、龙头内部建议设置限流配件。
三、项目竣工前应相应配备二、三级水表,二级水表装表率应达到97.5%以上,对绿化浇灌、道路冲洗等公用部位用水也均应安装计量水表。
四、绿化浇灌应采用高效节水灌溉方式,项目所有水池或水箱应设置溢流报警装置。
五、雨水利用应合理确定综合利用方式及设施规模,并做好相关安全保障。
六、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节水管理工作,制订施工期间相应的用水、节水管理制度。
七、你单位要严格按照节水设施设计方案和节水评估报告实施,加强与市水务局的沟通,及时进行信息反馈,市水务局相关部门将定期上门了解设计方案有关节水设施的施工落实情况,项目投入运营后将不定期检查节水设施使用情况。节水设施竣工后,相关资料应报送市水务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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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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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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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洪飞 |
2016-08-10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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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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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1575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准予变更,具体要求告知如下:
一、准予“上海吉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83立方米/日污水(其中上海吉云轩酒家有限公司餐饮污水经油水分离器后)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纪展路城镇污水管道。
二、除准予变更部分外,其余要求按上海市水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受理号:SHPX20140686)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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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吉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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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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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剑啸 |
2016-08-10 |
2019-05-26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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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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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1561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你(单位)于2015年07月27日提出的“上海市第二中学(梅陇校区)”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初审)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 《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你单位提出的“上海市第二中学(梅陇校区)”( 项目位于闵行新城MCH1062单元02-01A-04地块,东至规划路,南至银都路,西至02-01A-03地块边界、北近春申塘。主要建设内容:教学楼、综合楼,图书信息中心、行政楼、报告厅、体育馆、运动场、食堂、学生宿舍、地下停车库以及门卫、垃圾房等配套辅助用房,建筑面积35662平方米。)核发《排水许可证》(初审)的申请。
二、项目在《上海市污水处理系统专业规划》、《上海市城镇雨水排水系统专业规划》中为雨、污水分流制地区,属曹行区域排水系统。同意项目内雨水及产生的211立方米/日污(废)水排入规划一路市政污水管道,至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三、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提交的《扩初设计》和《排水方案》,并提出以下具体意见,请你单位予以落实:
(一)项目内部排水系统应按雨、污分流设计,施工时雨、污水管道不得混接。
(二)项目内污水排放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规划一路市政污水管道
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项目应在污水排放口处设置排水专用检测井,排水专用检测井内应设置间距不大于15毫米的格栅。
(三)项目内雨水排放设置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规划一路城镇雨水管道和周边河道。
(四)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五)餐饮废水须设置相应的除油处理设施,实验室废水设置预处理设施,车库及车辆冲洗废水须设置隔油、沉砂处理设施,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
四、相关事项告知
(一)项目的性质、规模 、内容若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
(二)项目施工前,须在基地内设置沉淀池等设施,严禁施工泥浆水直排市政管道,以保护周边市政排水管网,并至闵行区水务局(庙泾路88号)办理施工期间的《排水许可证》手续。
(三)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明确责任主体后,到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申领项目《排水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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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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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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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尧景 |
2016-08-10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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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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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1478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紫泉标签有限公司(一期)”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04110404,有效期自2016年08月18日至2021年08月17日止)。
二、准予“上海紫泉标签有限公司(一期)”项目产生107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紫泉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从3个排放口分别排入紫泉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废)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你单位排水主体、排水许可内容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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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紫泉标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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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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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宁晖 |
2016-08-10 |
2021-08-17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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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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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1416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详见行政许可决定书 |
上海金色紫都房地产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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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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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文仔 |
2016-08-10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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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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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161518 |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 |
普通 |
详见行政许可决定书 |
上海华电奉贤热电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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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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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正安 |
2016-08-10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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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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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161521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核 (非排污口事项) |
普通 |
一、原则同意你公司采用非开挖技术,实施嘉定资源再利用中心35千伏接入系统工程(Φ1200mm电力管线)穿越练祁河的申请。工程在墨玉北路练祁河桥梁东侧约5.0m处穿越练祁河,管线在穿越现状河口线处的管顶高程为-6.5m(上海吴淞高程),管线的出入土点距河道蓝线应大于10m,在管线穿越河道两岸处应设置警示标志。
二、在施工过程中,你公司须加强对施工影响范围内练祁河护岸和桥梁的监测和保护,如有异常情况应即报嘉定区和市河道管理部门,护岸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
三、你公司须落实该工程施工期间的防汛责任,落实防汛抢险措施,确保施工期防汛排水安全。
四、工程动工前,你公司应到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另行办理施工许可审批手续。工程竣工后,请及时组织行政许可验收,并将有关竣工资料送该中心及市和嘉定区河道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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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嘉定供电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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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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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正安 |
2016-08-09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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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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