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项目名称 审批类别 许可内容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许可决定日期 许可截止期 许可机关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备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代码 税务登记代码 居民身份证号
SHPX20160444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中国人民解放军91975部队保管二队”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57101045,有效期自2016年03月29日至2021年03月28日止)。 二、准予“中国人民解放军91975部队保管二队”项目产生31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军工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竹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废)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你单位排水主体、排水许可内容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中国人民解放军91975部队保管二队 徐亮 2016-03-21 2021-03-28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3-21
SHPX20160446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中国人民解放军73807部队”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57101046,有效期自2016年03月29日至2021年03月28日止)。 二、准予“中国人民解放军73807部队”项目产生59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军工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竹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废)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你单位排水主体、排水许可内容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中国人民解放军73807部队 袁崇高 2016-03-21 2021-03-28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3-21
SHPX20160447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中国人民解放军73916部队”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94101047,有效期自2016年03月29日至2021年03月28日止)。 二、准予“中国人民解放军73916部队”项目产生57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民星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竹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废)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你单位排水主体、排水许可内容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中国人民解放军73916部队 鲁培和 2016-03-21 2021-03-28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3-21
SHPX20160448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中国人民解放军91975部队油料技术监督室”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01101050号,有效期自2016年3月29日至2021年3月28日止)。 二、准予“中国人民解放军91975部队油料技术监督室”项目产生的6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共青路城镇合流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中国人民解放军91975部队油料技术监督室 朱晓明 2016-03-21 2021-03-28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3-21
SHPX20160449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上海市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03101051,有效期自2016年03月29日至2021年03月28日止)。 二、准予“上海市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项目产生57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军工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竹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废)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你单位排水主体、排水许可内容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市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朱建明 2016-03-21 2021-03-28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3-21
SHPX20160450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上海粮油仓储有限公司杨浦粮食仓库”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57101048,有效期自2016年03月29日至2021年03月28日止)。 二、准予“上海粮油仓储有限公司杨浦粮食仓库”项目产生152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港水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竹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废)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你单位排水主体、排水许可内容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粮油仓储有限公司杨浦粮食仓库 祝伟越 2016-03-21 2021-03-28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3-21
SHPX20160451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57101043号,有效期自2016年3月29日至2021年3月28日止)。 二、准予“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787立方米/日污水设置3个排放口排入军工路城镇污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 蓝青松 2016-03-21 2021-03-28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3-21
SHGX20152290 原水引水管渠保护范围内实施建设工程的审批 普通 一、同意你单位在一根DN2200凌桥支线原水管和二根DN3600严桥支线原水管保护范围内实施“赵家沟东段航道整治(航道部分)工程”。 二、在工程建设中,你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上海市原水引水管渠保护办法》、《上海市原水引水管渠保护技术标准》的规定对原水管进行保护。 三、你单位要切实履行该工程所涉及原水管的保护责任,精心组织工程建设,应督促施工、监测单位严格按照事先确定的《原水管渠保护设计方案》、《原水管渠施工保护方案》和《原水管渠监测方案》的要求进行实施。 四、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你单位要加强与上海市供水管理处、上海城投原水有限公司等单位的联系,及时进行信息反馈,在施工期间如发现现场工况发生变化,应立即报告;确需对原水管保护技术措施进行修改的,经上海市水务局同意后方可实施;工程结束后,竣工资料、监测结论应及时报上海市水务局备案。 五、上海城投原水有限公司应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的专业技术监护,上海市供水管理处、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等单位应加强对该工程的原水管保护情况进行检查,以确保原水管的安全。   上海城投航道建设有限公司 10000000201510150171 叶华成 2016-03-21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3-21
SHSX20160397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审核 普通 详见行政许可决定书 上海市长宁区河道管理所 00244631-3 陆文 2016-03-17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3-17
SHSX20160408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审核 普通 一、同意你站提交的上海长耕内河装卸服务站码头改建工程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有关施工方案。 二、本工程位于蕰藻浜右岸、南蕰藻路1590号的长耕装卸服务站码头,公务船码头,涉及岸线长度约189米。工程主要内容为: (一)将总长约189米的防汛墙墙顶加高至6.80米(上海吴淞零点,下同),同时在墙体外侧新增钢板保护。 (二)延长防汛墙墙后原有门机吊基础,上游侧新增长度为10米,下游侧新增长度为15米,新老基础顺接。 (三)本工程岸段范围内的防汛墙后6米外新建一座渣土池,渣土池长115米、宽7米、深3米,池底高程为2.80米。 (四)渣土池后方场地进行平整铺砌,新建排水沟、地下管道等排水系统。 三、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上报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施工时的技术要求也应严格按照SHSX20160118建设项目许可决定书的相关内容。 四、施工过程中,你公司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对施工影响范围内的防汛设施进行监测和保护,如遇位移及沉降值超过设计警戒值,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市、区堤防管理部门;同时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送的防汛预案落实防汛责任制和各项措施,备足必需的抢险物资,及时掌握气象和水位信息,确保防汛安全。 五、码头使用过程中,你公司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控制墙后荷载,规范码头设施的运行管理,注意对防汛墙进行保护。 六、施工期限为批准之日起至2016年5月31日。 七、本建设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组织由市、区水务管理部门参加的工程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本建设工程不得投入使用。竣工验收合格后,将竣工资料(包括电子版图纸)报送市、区堤防管理部门及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备案。   上海长耕内河装卸服务站 掌旭 2016-03-17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