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项目名称 审批类别 许可内容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许可决定日期 许可截止期 许可机关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备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代码 税务登记代码 居民身份证号
SHPX20191544 核发《排水许可证》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上海青年话剧团”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38041048号,有效期自2019年09月27日至2024年09月26日止)。 二、准予“上海青年话剧团”项目产生的35.17立方米/日污水(其中餐饮污水须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会同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安福路城镇合流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话剧艺术中心有限公司 2019-09-26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9-09-26
SHPX20191498 核发《排水许可证》 普通 上海赛达实业有限公司申请核发《排水许可证》,详情请看行政许可决定书SHPX20191498。   上海赛达实业有限公司 2019-09-26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9-09-26
SHPX20191588 核发《排水许可证》 普通 富隆文化创意发展(上海)有限公司申请核发《排水许可证》,详情请看行政许可决定书SHPX20191588。   富隆文化创意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2019-09-24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9-09-24
SHPX20191612 核发《排水许可证》 普通 2   上海市机械工业学校 2019-09-24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9-09-24
SHPX20191658 在重要排水设施保护范围内施工的审批 普通 同意武宁路快速化改建工程Ⅱ标项目在重要排水设施(中山北路<武宁路口>DN3500毫米合流污水一期总管<以下统称DN3500总管>)保护范围内施工(在DN3500总管上开挖施工2根地下通道,地道与DN3500总管的净距0.44米)的申请,工程实施时间:自批准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0日。 根据上海市水利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武宁路快速化改建工程Ⅱ标项目施工对DN3500毫米合流污水总管的保护方案、监测方案”进行评审后得出的评审报告和上海市排水管理处、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等单位的意见,具体要求告知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报送的“武宁路快速化改建工程Ⅱ标项目施工对DN3500毫米合流污水总管的保护方案、监测方案”,采取的主要保护措施: (1)拟在DN3500总管上建二个骑马井,二井间距85米,在井内架设临泵,并在DN3500总管内铺设DN1400钢管。 (2)断水后在DN3500总管内进行不锈钢全断面内衬加固,并安排在非汛期施工,加固范围为二个骑马井间的85米管道、骑马井及井内管道,并井外延伸1米管道。 (3)DN3500总管外四周采用MJS土体加固。 (4)在DN3500总管的两侧施打钻孔灌注桩,使其上方的地道荷载全部由桩基承担。 (5)为防地道基坑开挖时DN3500总管上浮,地道上跨DN3500总管区域基坑采用约5米宽的抽条形式开挖,及时浇筑垫层和底板,同时在底板上采取适当的压重措施。 二、由于DN3500总管的重要性,请你单位严格按照评审报告及各个管理部门所提的要求,进一步深化、优化保护方案和监测方案并精心实施。 三、请你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在施工期间对工程所涉及的DN3500总管进行监测,监测数据实时提供给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排水管理处、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及施工、管理单位,一旦发现排水管道变形数据达到或超过单次或累计报警值,应立即通报,并采取紧急措施。管道发生异常变形或事故,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由你单位组织抢修和事故处理,控制事故范围和影响。 四、建设和施工单位应加强与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的联系和协调,做好施工期间的运行配合工作,确保DN3500总管的安全。 五、建设和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保护方案进行施工,并自觉接受市、区排水管理和执法部门的监管,确保DN3500总管在施工期间安全、正常运行。 六、施工前,建设和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应急方案和联络网络,并事先报市、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排水管理部门备案;施工现场须配备必要的应急抢险设备,并经市、区排水管理和执法部门现场核实。 七、施工结束后,你单位须继续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工程所涉及的DN3500总管进行监测,至各项监测数据达到稳定值,并得到排水管理部门的认可。一旦发现管道变形数据达到或超过单次或累计报警值,应立即通报,并由你单位组织抢修和事故处理。 八、工程结束后,应组织相关部门对管道进行验收,并将竣工资料报送市、区排水管理部门备案。 九、由于采取的保护措施需断水后在DN3500总管内进行不锈钢全断面内衬加固,需临时封堵DN3500总管,并采取临时排水措施,建设单位须报市水务局另行办理“临时封堵排水管道”的行政审批手续,经同意后方可施工。   上海公路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黄国斌 2019-09-24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9-09-24
SHPX20191640 在重要排水设施保护范围内施工的审批 普通 同意济阳路(卢浦大桥-闵行区界)快速化改造工程1标项目在重要排水设施(污水二期DN2400污水总管)保护范围内施工(高架桥桩基施工、雨水管道施工、道路施工)的申请,工程实施时间:自批准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根据上海市水利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济阳路(卢浦大桥-闵行区界)快速化改造工程1标项目施工对污水二期DN2400污水总管的保护方案、监测方案”进行评审后得出的评审报告和上海市排水管理处、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等单位的意见,具体要求告知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报送的“济阳路(卢浦大桥-闵行区界)快速化改造工程1标项目施工对污水二期DN2400污水总管的保护方案、监测方案”,采取的主要保护措施: (1)桩基采用钻孔灌注桩,距离Φ2400顶管3m以内(设计保护方案,施工保护方案为3.5m),采取钢管长护筒至顶管管底以下2m,并用ICE免共振高频液压锤沉桩,保留长钢护筒,同时设置MJS工法桩进行隔离。JYL35、JYL36和JYL44号桥墩的桩基已完成试验工作;距离大于3m需要保护的钻孔灌注桩,采用回旋式钻机,通过调高泥浆性能,控制钻进速度等措施,避免坍孔扩孔的发生。 (2) 桩基承台施工时的基坑围护,基坑深度为5m,根据施工保护方案,基坑采用6-9m钢板桩。 (3)施工期间的临时交通便道和施工区域重型机械引起的地面荷载,施工保护方案采取履带吊装停放在合流污水顶管5m以外,大型机械设备经过合流污水顶管上方时,铺设路基板或钢板通过;桥梁上部结构上跨合流污水顶管时,采用双机台吊进行作业,以避开污水顶管正上方位置。 (4) 济阳路(耀华路-川杨河)段东侧雨水管沟槽围护采用横列板或槽钢钢桩板,围护外壁距离西侧合流污水顶管净距1-11m;西侧雨水管沟槽围护采用横列板或槽钢钢桩板(设计方案采用槽钢钢桩板,施工方案采用SP-IV拉森钢板桩),围护外壁距离东侧合流污水顶管净距9-21m。 (5)川杨河至杨思路,济阳路改建后的部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位于合流污水上方,为了降低新建道路对合流污水箱涵的产生影响,设计方案控制路面设计抬高0.3m内,施工方案采用泡沫轻质混凝土进行换填。 二、由于污水二期DN2400污水总管的重要性,请你单位严格按照评审报告及各个管理部门所提的要求,进一步深化、优化保护方案和监测方案并精心实施。 三、请你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在施工期间对工程所涉及的污水二期DN2400污水总管进行监测,监测数据实时提供给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排水管理处、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及施工、管理单位,一旦发现排水管道变形数据达到或超过单次或累计报警值,应立即通报,并采取紧急措施。管道发生异常变形或事故,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由你单位组织抢修和事故处理,控制事故范围和影响。 四、建设和施工单位应加强与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的联系和协调,做好施工期间的运行配合工作,确保污水二期DN2400污水总管的安全。 五、建设和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保护方案进行施工,并自觉接受市、区排水管理和执法部门的监管,确保污水二期DN2400污水总管在施工期间安全、正常运行。 六、施工前,建设和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应急方案和联络网络,并事先报市、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排水管理部门备案;施工现场须配备必要的应急抢险设备,并经市、区排水管理和执法部门现场核实。 七、施工结束后,你单位须继续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工程所涉及的污水二期DN2400污水总管进行监测,至各项监测数据达到稳定值,并得到排水管理部门的认可。一旦发现管道变形数据达到或超过单次或累计报警值,应立即通报,并由你单位组织抢修和事故处理。 八、工程结束后,应组织相关部门对管道进行验收,并将竣工资料报送市、区排水管理部门备案。   上海浦东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徐业云 2019-09-20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9-09-20
SHPX20191585 核发《排水许可证》 普通 你单位于2019年05月13日提出的“英业达科技有限公司”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十六条,《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该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并颁发《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11111248号,有效期为2019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5日止)。 二、准予该项目产生的490立方米/日污水设置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二号路和三号路城镇污水管道。雨水设置3个排放口分别排入三号路(1个)和西环西路(2个)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福悦楼酒家 2019-09-20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9-09-20
SHSX20191409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核(不涉及排水口) 普通 一、同意你公司报审的长江路管桥支墩托架损坏维修工程在南泗塘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有关建设方案。 二、本工程位于长江路南泗塘桥北侧约12m处,拟将现状河道中已损坏的DN500管线桥支墩进行拆除重建,支墩跨径由原11+16+11m调整为10+20+8m。新建支墩托架采用悬臂式结构,下设两根长22m的φ600钻孔灌注桩基础,上部支墩承台尺寸为4.6m×1.0m,承台厚0.9m、底标高0.72m(上海吴淞高程,下同),承台上设两根φ450钢筋砼立柱,立柱顶标高7.22m,立柱顶部设置高0.25m钢支架支撑现状燃气管。原承台及支墩拆除至-1.00m。 三、有关本工程涉及桥梁、原水管、污水管等事宜,你公司应分别征求有关管理部门的意见。 四、你公司应进一步完善、细化施工方案及施工影响范围内防汛设施的监测方案,落实好施工期间的防汛预案和防汛责任制,并于施工前到我局办理有关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审核”的行政许可手续。   上海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 2019-09-20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9-09-20
SHSX20191421 填堵河道的审批(其他河道) 普通 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镇人民政府: 你镇于2019年7月11日提出的上海市银行卡产业园(二期)工程填堵河道的变更申请(受理号:SHSX20191421)及2019年8月26日的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查,因补偿河道涉及规划调整和文物保护,需变更原水系补偿方案,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同意对受理号S-X-2010-00577填堵河道的审批予以变更,变更事项具体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镇在满足地区防汛排水安全的前提下,填河范围仍然维持东至川沙路、南至张家浜、西至顾唐路、北至红星路地块范围,申请主体由上海市银行卡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镇人民政府。 二、鉴于目前上海市银行卡产业园(二期)工程地块范围内的现状水系已实施了填堵,且上海市水务执法总队已就擅自填河行为进行了执法。你镇须根据浦东新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采取必要的临排措施,确保防汛安全。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将保留对已填堵河道造成的影响进行后续跟踪并采取必要措施的权利。 三、同意将原“新开(疏拓)陈家浜(川沙路~顾唐路)、A湖(顾唐路东侧)、B湖(中横港东侧)、C湖(华东路东侧),约16345平方米”的补偿河道变更为新开(疏拓)陈家浜(中横港东侧)1008米,河道中心线城建坐标 为X:1584.96,Y:18283.96~X:2042.45,Y:19595.09;新开如意湖(中横港东侧)2654平方米;新开迎宾湖(都昌路东侧)6661平方米,共新增河湖面积16811平方米,大于原审批要求的新增河湖面积。陈家浜规模为:河口宽30~40米,河底宽9~19米,河底高程0.0米(上海吴淞高程,下同);如意湖规模为:河底高程不高于-0.5米;迎宾湖规模为:河底高程不高于-0.5米。 四、你镇应落实新开河湖用地手续,于2019年12月底前实施完成新开河湖工程,并报请市、区河道行政主管部门核验通过,同时落实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措施。 五、本次陈家浜、如意湖、迎宾湖新增面积均不再用作其它项目填堵河道的补偿,请浦东新区水务局根据本项目开填河情况做好与年度航空遥感影像成果的对接和区域现状河湖数据的复核。 六、其他事项维持受理号S-X-2010-00577号文批复内容不变。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 抄送: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上海市水利管理处,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浦东新区水务局,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镇人民政府 陈腾澜 2019-09-20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9-09-20
SHSX20191470 填堵河道的审批(市管河道及中心城区内河道) 普通 上海市普陀区河道管理所: 你单位于2019年7月26日提出的普陀区北杨工业区集体地块土地储备项目填堵河道的申请(受理号:SHSX20191470)及8月21日的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在满足地区防汛排水安全的条件下,对东至真北路、西至规划真光路、南至苏州河、北至同普路的普陀区真北村地块土地储备项目范围内涉及的现状水系进行调整。 二、你单位应按照《普陀区真北村地块土地储备地块填堵河道论证方案(报批稿)》实施水系调整,新开(疏拓)规划蔡家浜(同普路~苏州河)991米,河道中心线起讫位置城建坐标为X:-332.82 Y:-9353.22~X:-1125.95 Y:-9809.65;新开规划姚明港(现状姚明港~蔡家浜)272米,河道中心线起讫位置城建坐标为X:-508.67 Y:-9760.66~X:-676.19 Y:-9529.59;共新增河道面积18843平方米。蔡家浜(同普路~姚明港)规划规模为:河口宽14米、河底宽4米、河底高程0.5米(上海吴淞高程,下同);蔡家浜(姚明港~苏州河)规划规模为:河口宽20米、河底宽10米、河底高程0.5米;姚明港规划规模为:河口宽10米、河底宽2米、河底高程0.5米。 三、按照“先开后填”的原则,你单位应落实新开(疏拓)河道用地,并于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河道新开(疏拓)工程,经市、区河道行政主管部门核验通过,并在落实过渡时期防汛排水措施后,可对项目范围内面积为8505平方米(按照2011年水利普查数据核定)的现状河道达长浜和蔡家浜实施填堵。如河道新开(疏拓)工程无法按时实施完成,则请你单位在河道新开(疏拓)工程完成时限届满三十日前至原审批部门重新办理填堵河道审批手续。 四、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河道填堵前,你单位应就开、填河方案到普陀区水务局办理施工审核手续。同时,开、填河实施期间,你单位应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你单位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方案并报普陀区水务局审核后实施,确保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二)你单位应按照程序至市水务规划院划示河道蓝线,并根据普陀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落实河道拓宽的工程管理范围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 (三)规划道路穿越规划河道时应设置跨河桥梁,你单位应根据河道蓝线及《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具体落实。 (四)本次新增河道面积不再用于其它项目的填河补偿,请普陀区水务局根据本项目开填河情况做好与年度航空遥感影像成果的对接和区域现状河湖数据的复核。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规定,你单位应另行编制地块雨、污水排水方案并按程序批准后实施。 特此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河道管理所 葛艳 2019-09-20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9-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