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项目名称 审批类别 许可内容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许可决定日期 许可截止期 许可机关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备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代码 税务登记代码 居民身份证号
SHPX20191561 核发《排水许可证》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上海粤秀豪锦养老院”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54060873号,有效期自2019年09月05日至2024年09月04日止)。 二、准予“上海粤秀豪锦养老院”项目产生的污水(34立方米/日)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平型关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粤秀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共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9-08-30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9-08-30
SHPX20191562 核发《排水许可证》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上海共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方斜路534号)”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35010941号,有效期自2019年09月05日至2024年09月04日止)。 二、准予“上海共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方斜路534号)”项目产生的污水(25立方米/日)及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方斜路城镇合流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共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9-08-30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9-08-30
SHPX20191539 核发《排水许可证》 普通 2   上海市医疗急救中心 2019-08-30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9-08-30
SHPX20191475 核发《排水许可证》 普通 2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2019-08-30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9-08-30
SHSX20191497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审核 普通 1   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刘古亮 2019-08-30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9-08-30
SHSX20191599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审核 普通 一、同意你公司报审的肇嘉浜泵站出水箱涵改造工程在河管理范围内的有关施工方案。 二、本工程拟将现状肇嘉浜泵站出水箱涵排放口沿日晖港延伸至黄浦江,箱涵出口处设置挡水堰,同步对工程影响范围内防汛墙按照Ⅰ等1级水工建筑物、防御黄浦江千年一遇高潮位的标准进行加固处理。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一)出水箱涵 新建箱涵沿日晖港河道中心线布置,总长约350m、高3.7m、宽11.2m~40.2m,结构外边线距防汛墙约3.8m~17m。箱涵起点至黄浦江整体为三段式布置,依次为渐缩段约45m范围采用四孔箱涵结构,单孔内径由3.2m×2.5m渐缩至2.1m×2.5m;直线段约235m范围采用四孔箱涵结构,单孔内径为2.1m×2.5m;渐扩段约70m范围采用四孔扩至十二孔箱涵结构,单孔内径由2.1m×2.5m渐扩至2.95m×2.5m。箱涵顶板顶高程为2.60m(上海吴淞高程,下同),底板底高程为-1.10m,下设φ600×18000@1200旋喷桩。箱涵出口外约5m处设置L型防淤挡墙,底板与挡水堰下部结构连接,墙身厚0.4m,墙顶高程0.00m,底板底高程-2.10m,下部设长15m板桩,出口处应设置警示标志。防汛墙、出水箱涵及泵站出水高位井形成封闭防汛体系。 (二)防汛墙加固 同步对日晖港两岸共计约700m防汛墙进行加固。其中,挡水堰内侧南岸约9m范围加固方案为现状防汛墙前设置12m长拉森钢板桩,桩顶设钢筋砼导梁与现状防汛墙连接;其余段范围加固方案为在箱涵外边线0.5m处设长度7m槽钢,槽钢与防汛墙间抛石,抛石顶宽2m,顶高程2.10m,边坡1:1.5~1:3.0,抛石上覆碎石垫层及0.3m厚膜袋混凝土。同步对现状墙身倾斜、结构老化、错位、裂缝及板桩基础局部缺失等情况按设计方案予以修复。 (三)出水口挡水堰 在日晖港近黄浦江交界处设置一道长约59m挡水堰,堰顶高程为4.50m,与两侧防汛墙衔接形成封闭。其中箱涵段约40m范围挡水堰底板结合箱涵顶板布置,墙身厚0.4m;箱涵南侧约6m、北侧约13m范围挡水堰采用L型挡墙结构型式,墙身厚0.5m,底板底高程-1.70~2.00m,下部采用前板桩后方桩基础、桩长15m,堰前设5m宽土工膜袋。挡水堰施工时,新建箱涵与钢板桩(防汛墙)之间采用钢管撑+围檩对撑。 (四)临时工程 本工程箱涵采用半幅施工法。先实施南半幅箱涵时,沿日晖港布置拉森钢板桩顺河围堰,桩长18m、堰宽4.0m、顶高程不低于5.40m,期间利用日晖港北半幅河道导流排水;后实施北半幅箱涵时,在日晖港河口处设置拦河围堰,顶高程5.40m,期间利用已建南半幅箱涵导流排水,确保区域防汛安全。 三、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上报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施工时的技术要求也应严格按照上海市水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受理号SHSX20191528)的相关内容。 四、工程施工过程中,你公司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对施工影响范围内的防汛设施进行监测和保护,如遇位移及沉降值超过设计警戒值,应立即按照报送的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并及时报告市、区堤防管理部门;同时应落实好施工期间的防汛预案和防汛责任制,备足必需的抢险物资,及时掌握气象和水位信息,确保防汛安全。 五、本建设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组织由市、区堤防管理部门参加的工程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本建设工程不得投入使用。竣工验收合格后,将竣工资料(包括电子版图纸)报送市、区堤防管理部门及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备案。 六、本工程工期:自批复之日起至2020年10月30日。其中箱涵主体施工及防汛墙修复于2020年6月20日前完成;场地恢复等附属工程于2020年10月30日前完成。   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周骅 2019-08-30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9-08-30
SHSX20191499 非社会投资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核(不涉及排污口) 普通 上海市堤防(泵闸)设施管理处: 你单位于2019年08月20日提出的实施南新泾泵闸工程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建设方案的的申请,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上海市防汛条例》等的有关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原则同意上海市堤防(泵闸)设施管理处提出的南新泾泵闸工程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建设方案的申请。本工程主要内容为拓宽河道,拆除现有套闸,新建一座装机总流量为40m3/s泵闸等。工程等别为I等,泵闸主要建筑物级别为1级水工建筑物,内河侧消力池、内河侧翼墙、内河护岸等其他永久性建筑物为3级建筑物,施工临时围堰为4级水工建筑物。根据《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南新泾泵闸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沪水务[2019]425号),外河(新泾港闸外段)防洪标准采用千年一遇最高潮位,堤顶高程为6.2m(上海吴淞高程,下同);内河(新泾港闸内段)排涝标准采用20年一遇最大24h面雨量,护岸原则按照河道蓝线布置,堤顶高程为4.5m。工程具体内容为: (一)河道工程 1、拓宽新泾港河道414m,其中外河河道长65m,设计河口、河底宽度33m~36m,河底高程-1.0m;内河河道长349m,设计河口宽40m,河底宽15m,河底高程-1.0m。 2、新建外河护岸130.48m,顶高程为6.2m,其中东岸护岸采用永临结合的L型高桩承台结构,西岸护岸采用永临结合的L型低桩承台结构。 3、新建内河护岸644m,均为直立式挡墙结构型式,顶高程为4.5m,共有5种结构形式。其中河道东岸渐变段采用永临结合高桩承台结构,东岸防冲槽至工程终点(除古美西路桥段外)采用钢筋混凝土悬臂式挡墙结构,河道西岸渐变段采用永临结合低桩承台结构,西岸防冲槽至工程终点(除古美西路桥段外)为永临结合钢筋混凝土悬臂式挡墙结构,古美西路桥段采用灌砌块石护坡结构。 (二)泵闸工程 1、泵房及闸室 泵闸平面布置采用“闸+泵”布置型式,泵站布置在河道东岸,水闸布置在河道西岸,泵站中心线与水闸中心线相距19.5m。 泵房采用块基型整体结构,垂直水流方向总宽度24m,顺水流方向总长度38m,主泵房内3台竖井贯流泵主机组一列式布置,机组间距7.4m,单泵流量为13.3m3/s。 水闸闸孔净宽12m,单孔布置,闸室采用钢筋混凝土坞式结构,底槛顶高程-1.0m,闸室底板顺水流方向长35m,垂直水流方向15m,闸墩厚1.5m,工作闸门为升卧式钢闸门。 2、进水池、出水池、内外河消力池及海漫段 进水池与内河消力池、出水池与外河消力池均并列分缝布置,垂直水流方向总宽度均约39m,均采用C30钢筋混凝土整体坞式结构。进水池宽21m,长25m,底板顶高程从泵房端-3.0m以1:5斜坡接至内河侧-1.0m;出水池宽21m,池长20m,底板顶高程从泵房端-2.8m以1:5斜坡接至外河侧-1.0m;内、外河消力池顺水流方向长18m,底板厚1.2m,底板顶高程-1.5m。 内、外河海漫段均采用C20灌砌块石结构,厚0.35m,下设碎石垫层厚0.1m、粗砂垫层厚0.1m和反滤土工布一层(300g/m2)。 3、翼墙 内、外河翼墙均采用直立式挡土墙结构,底板顶高程为-1.0m,墙顶高程分别为4.5m和6.2m。 (三)副厂房工程 在河道东岸距新建护岸约2.6m处新建副厂房一座,与主泵房通过连廊相连。副厂房为二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1017.5m2。 (四)临时工程 工程施工期间,在原套闸内闸首北侧和南新泾与淀浦河交接的河口处布置兼做临时防汛墙的双排拉森钢板桩拦河围堰。外河围堰顶宽6m,顶高程6.2m,其中钢板桩顶高程5.7m,上部设置高0.5m、宽1m的袋装土子堰;内河围堰顶宽5m,顶高程为4.3m。 二、你单位须落实该工程施工期间的防汛责任,制定防汛应急预案,落实防汛抢险措施,确保施工期防汛排水安全。 三、工程动工前,你单位应到市水务局(江苏路389号)另行办理“在一线河道堤防破堤施工或者开缺、凿洞的审核和审批”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审核”审批手续。工程竣工后,请及时组织市、区河道管理部门参与的验收,并将有关竣工资料送市、区河道管理部门及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备案。   上海市堤防(泵闸)设施管理处 2019-08-28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9-08-28
SHPX20191536 核发《排水许可证》 普通 你单位于2019年02月18日提出的“上海国祥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高逸路99号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十六条,《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该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并颁发《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87121915号,有效期为2019年2月28日至2024年2月27日止)。 二、准予该项目产生的5.25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高逸路城镇污水管道。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高逸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877-2011)、《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富林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019-08-28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9-08-28
SHPX20191537 核发《排水许可证》 普通 一、同意核发“复旦大学江湾校区”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41100916号,有效期自2019年09月05日至2024年09月04日止)。 二、准予“复旦大学江湾校区”项目产生的污水(617立方米/日)设置3个排放口排入淞沪路城镇污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复旦大学 2019-08-28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9-08-28
SHPX20191448 核发《排水许可证》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上海紫荣工贸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15060872号,有效期自2019年08月28日至2024年08月27日止)。 二、准予“上海紫荣工贸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180.65立方米/日污水(其中餐饮污水须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从2个排放口排入万荣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从2个排放口排入万荣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紫荣工贸有限公司 2019-08-28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9-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