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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来电反映:7-10月上述地址自来水水费账单都是100多元,市民表示其已经住了好几年,正常每次水费账单是30多元,已联系自来水公司,自来水公司上门检查后表示水表无异常,之后就不管了。诉求:投诉水费量高,要求给予合理解释。
奉贤区南桥镇绅鸿苑*号***室 时间:11/11/2024 9:07:00 AM
您好,您编号为20241111003276的事项已经办理完毕,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11月11日9时17上海市自来水奉贤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与您做了先行联系。根据您的诉求回复如下:11月11日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现场核实,您的诉求属实。工作人员现场查看确认水表正常,工作人员查看历来抄表情况,此处8月用水量29吨,10月用水量43吨,高于去年同期用水量,告知您表后漏水导致量高,需自行查看表后用水设备,您要求对水表进行校验,于11月15日双方共同将原水表拆下后送至上海市奉贤区计量检定所校表,同时给您家中安装了临时水表。11月25日报告显示水表正常。于11月25日将原水表安装原处时,工作人员发现临时表有不用水表转,且11月15日至25日期间用水量为4吨,换算后用水量2个月为24吨,高于去年同期用水量,再次告知您家中表后漏水,需尽快自查后修复。感谢您对水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回复单位:奉贤区水务局 时间:2024-11-26 16: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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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来电咨询:其咨询管理部门,家里五个人住在上述地址,目前通过网上申请一户多人口,咨询管理部门,如果产权人只有其和老公,并且自己和老公以及其他几位家人户口都不在,咨询是否符合一户多人口的申请条件。诉求:请管理部门核实并解答市民的疑问。(需回复)
奉贤区金汇镇金碧汇虹苑**号***室 时间:11/10/2024 9:49:00 AM
您好,您编号为20241110003571的事项已经办理完毕,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11月10日9时56分上海市自来水奉贤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与您做了先行联系。根据您的诉求回复如下:11月10日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电话核实,接单后已电话告知您办理一户多人口的需要的材料及办理途径。感谢您对水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回复单位:奉贤区水务局 时间:2024-11-10 10: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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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来电反映:其原本租住在上述地址,其是一家三口居住在此处,若正常居住的话,水费在200多元,9-10月水费280元,若在过年期间不常住,水费在120元以上,其把家里搬空,新租客发现在不用水的情况下水表一直在走,也没有漏水,户号044573593。诉求:要求管理部门排查水表是否有问题,若是水表问题,对其多收的费用问题给予合理的解决方案。
奉贤区西渡街道扶兰路*弄**号***室 时间:11/9/2024 7:28:00 PM
您好,您编号为20241109027708的事项已经办理完毕,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11月9日19时38分上海市自来水奉贤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与您做了先行联系。根据您的诉求回复如下:11月9日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现场核实,您的诉求属实。工作人员查看记录此处10月10日抄表数为495立方米,用水量为58立方米,工作人员11月11日上门查看水表数为543立方米,并未发现漏水情况(不用水表没走),水表正常。工作人员与您联系并告知现场查看情况,已与您解释因9-10月水费已有部分水量进入了第二阶梯水价,故造成您觉得水费相比之前高。感谢您对水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回复单位:奉贤区水务局 时间:2024-11-12 14:4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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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来电咨询:松江区中山街道茸树路600弄区域的上个月水费账单几号出账。
松江区中山街道茸树路***弄 时间:11/8/2024 12:05:00 PM
您好,您编号为20241108015239的事项已经办理完毕,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11月8日12时20分松水热线215与您做了先行联系。根据您的诉求回复如下:经松水热线核实,您具体地址为松江区茸树路600弄(恒大帝景)2号103室(户号:00231978),每月账单会在15日左右送至信箱。感谢您对水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回复单位:松江区水务局 时间:2024-11-08 14:5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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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来电反映:上述地址10月水费89元,水费过高,希望自来水公司上门排查,穿好工作服并带好专业工具,预约非工作日排查并做好相应记录。(要求工作日9:00前、18:00后或周末联系处理)
奉贤区西渡街道鸿宝一村***号***室 时间:11/8/2024 10:38:00 AM
您好,您编号为20241108009530的事项已经办理完毕,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11月8日11时上海市自来水奉贤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与您做了先行联系。根据您的诉求回复如下:11月9日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现场核实,您的诉求属实。经工作人员上门查看,您家中量高原因是马桶漏水,造成水量高,并告知您表后用水设施问题自行维修,9月2日抄表数为212立方米,用水量为42立方米,9月30日上门查看时水表数为231立方米,又产生了19立方米的水量,11月2日抄表时表底数是234立方米,用水量为3立方米,所以11月份用水量为22立方米,现已与您解释清楚,水表为正常。感谢您对水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回复单位:奉贤区水务局 时间:2024-11-18 08:3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