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项目名称 审批类别 许可内容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许可决定日期 许可截止期 许可机关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备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代码 税务登记代码 居民身份证号
SHSX20171654 在海塘堤防上破堤、开缺、凿洞施工的审批 普通 你公司于2017年 月 日提出建设西沙湿地区域视频监控安装工程要求在崇明岛海塘堤防上破堤、开缺、凿洞施工的申请收悉。本工程经崇明县绿华镇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西沙湿地区域视频监控安装工程立项的批复》(崇绿府[2016]137号)同意实施。经审查,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海塘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原则同意你中心实施西沙湿地区域视频监控安装工程建设在崇明横沙岛海塘进行破堤、开缺施工,工程主要内容为:在崇明岛一线海塘内坡设置视频监控装置12套(里程桩号分别为8+200、8+230、8+700、9+050、10+900、11+200、11+215、11+220、12+050、12+100、13+050、13+950),在崇明岛二线海塘明珠湖会所西门岗西侧设置视频监控装置1套;视频监控立杆为∮165毫米镀锌钢管,高5.6米、臂长2.5米,立杆基础为0.5米×0.5米×1.3米(长×宽×深)C30钢筋混凝土结构,基础距大堤道路边线大于0.5米,基础结构为开挖施工并于施工完成后对施工影响范围内的海塘大堤等设施原样恢复。 二、本工程施工作业时间自许可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三、你公司作为施工期间的防汛责任单位,应落实好施工影响范围内海塘设施的保护,同时落实好施工作业期间的防汛预案和防汛责任制,备足必需的抢险物资,及时掌握气象和水位信息,确保防汛安全;如发生异常情况,应按照防汛预案及时处理,并报告市、区海塘管理部门。 四、工程完成后,你公司应及时组织市、区海塘管理部门进行验收,并将竣工资料报送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和崇明区崇明海塘管理所备案。   上海绿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陈郁辉 2017-09-07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9-07
SHSX20171744 在海塘堤防上破堤、开缺、凿洞施工的审批 普通 一、原则同意你公司实施长江口青草沙水源地水库取水口防油围栏工程建设在崇明长兴岛海塘进行破堤、开缺施工,工程主要内容为:在崇明长兴岛青草沙水库北堤上游取水泵闸段(取水泵闸中心里程桩号为1301?1+770)破堤开缺施工,拆除原海塘大堤栅栏板、灌砌石护面、抛石结构护底(近堤顶道路处墩柱及钻孔灌注桩施工段),打设钢管桩、钻孔灌注桩;其中主槽部分桩基为Φ1200×18毫米钢管桩,桩长35米,计31根,桩顶高程为7.40米;两岸连接堤段桩基为∮800毫米钻孔灌注桩,桩长30米,两侧共计9 根,桩上接C30钢筋砼柱、柱顶高程为7.40米;近堤顶道路处埋设C30钢筋砼墩柱,两侧共计3 处,柱顶高程为7.40米;基础结构上部设置宽为1.3米 的巡视检修通道与两岸连接堤衔接,顶高程为7.85米同两岸连接堤;巡视通道栏杆上安装警示标志及照明装置,拦污网、围油栏及防撞护舷等安装固定于桩身。 二、本工程施工作业时间自许可之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止。 三、你公司作为施工期间的防汛责任单位,应落实好施工影响范围内海塘设施的保护,同时落实好施工作业期间的防汛预案和防汛责任制,备足必需的抢险物资,及时掌握气象和水位信息,确保防汛安全;如发生异常情况,应按照防汛预案及时处理,并报告市、区海塘管理部门。 四、工程完成后,你公司应及时组织市、区海塘管理部门进行验收,并将竣工资料报送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和崇明区长兴海塘管理所备案。   上海城投原水有限公司 申一尘 2017-09-07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9-07
019120559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上海海红印刷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56125217号,有效期自2017年6月23日至2022年6月22日止)。 二、准予“上海海红印刷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3立方米/日污水(其中餐饮污水须经油水分离器或隔油池处理后)从1个排放口排入长发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石洞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长发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宝山国际汽车物流有限公司 胡忠明 2017-09-06 2022-09-05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9-06
509110478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上海铁路闵行钢铁发展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509110478,有效期自2017年09月08日至2022年09月07日止)。 二、准予“上海铁路闵行钢铁发展有限公司”项目41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昆阳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昆阳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废)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铁路闵行钢铁发展有限公司 魏勇杰 2017-09-06 2022-09-07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9-06
109071597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未来岛工业厂房一期西北块”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09071597号,有效期自2017年09月15日至2022年09月14日止)。 二、准予“未来岛工业厂房一期西北块”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12立方米/日)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定边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定边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未来岛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钱世嵘 2017-09-06 2022-09-14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9-06
027080045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准予延续,有效期限自2017年X月XX日至2022年X月XX日(延续期限为5年)。相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准予你单位申报的污水(XX立方米/日)从1个排放口排入XX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XX路城镇雨水管道。 二、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三、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四、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XXXXXXX号)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五、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机电大厦楼宇管理有限公司 郑翔 2017-09-06 2022-09-07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9-06
028010886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老半斋酒楼”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028010886,有效期自2017年09月07日至2022年09月06日止)。 二、准予“老半斋酒楼”项目39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福州路城镇合流管道,最终纳入竹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废)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杏花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老半斋酒楼 沈杏敏 2017-09-05 2022-09-06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9-05
038040414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上海XXXXX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XXXXXXX号,有效期自2017年X月X日至2022年X月X日止)。 二、准予“上海XXXXX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XX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XX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XXX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XX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图书馆(上海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陈超 2017-09-05 2022-09-07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9-05
041100916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复旦大学江湾校区”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41100916,有效期自2017年09月13日至2022年09月12日止)。 二、准予“复旦大学江湾校区”项目产生787立方米/日污水从3个排放口分别排入淞沪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竹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废)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复旦大学 110000001872 许宁生 2017-09-05 2022-09-12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9-05
045110975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准予延续,有效期限自2017年09月11日至2022年09月10日(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45110975号)。相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准予你单位申报的16.8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沪光东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至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沪光东路城镇雨水管道。 二、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三、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四、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批准后方可排放。 五、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鑫鼎文具礼品(上海)有限公司 洪秀芳 2017-09-05 2022-09-10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