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PX20191180 |
核发《排水许可证》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艾芙杰家具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03130825号,有效期自2019年07月08日至2024年07月07日止)。
二、准予“上海艾芙杰家具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16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纬五路城镇污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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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艾芙杰家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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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8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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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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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91131 |
核发《排水许可证》 |
普通 |
准予延续,有效期自2019年07月08日至2024年07月07日(延续期限为5年)。相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准予“上海康晨压缩机厂”项目产生的1.5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东晨三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东晨三路城镇雨水管道。
二、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执行。
三、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四、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五、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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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康晨压缩机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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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8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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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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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190937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格认定 |
普通 |
同意你单位在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混凝土工程类乙级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担质量检测业务,自2019年6月24日起至2022年6月23日止。证书编号:沪水质检资字第20190002号。   |
上海市欣宇建设工程检测试验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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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8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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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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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72071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你单位提出的“XXXX项目”(位于XXX,东至XX路、西至XX路、南至XX路,用地面积XXX平方米,总建筑面积XXX平方米)核发《排水许可证》(初审)的申请。
二、项目在《上海市污水处理系统专业规划》、《上海市城镇雨水排水系统专业规划》中属于雨、污水X流制地区,为XXX排水系统。同意项目产生的XXX立方米/日污水排入XXX路、XX路城镇污水管道,经污水治理XX工程管道,至XXX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项目内雨水排入XXX路、XX路、XX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提交的《设计文本》和《排水方案》,并提出以下具体意见,请你单位予以落实:
(一)项目内部排水系统应按雨、污分流设计,施工时雨、污水管道不得混接。
(二)项目内污水设置X个排放口,排入XX南路(X个排放口)、XX路(X个排放口)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职工餐厅餐饮污水须设置油水分离设施、车库冲洗污水须设置沉砂、隔油设施,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
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项目应在污水排放口处设置排水专用检测井,排水专用检测井内应设置间距不大于15毫米的格栅。
(三)项目内雨水设置X个排放口,排入XXX路(X个排放口)、XX路(X个排放口)、XX路(X个排放口)城镇雨水管道。
(四)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五)根据申报资料,项目内无生产(研发)污水排放。
四、相关事项告知
(一)项目的性质、规模、内容若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
(二)项目施工前,须在基地内设置沉淀池等设施,严禁施工泥浆水直排城镇排水管道,以保护周边城镇排水管网,并至XX区水务局(XX路XX号)办理施工期间《排水许可证》手续。
(三)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明确责任主体后,到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申领项目《排水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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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杨行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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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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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江 |
2017-09-08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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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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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72052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你单位提出的“上海粤申创新产业研发中心”项目(位于宝山区金石路1688号,总用地面积27688平方米,新建1栋生产检测楼、2栋集群式厂房,总建筑面积78843平方米)核发《排水许可证》(初审)的申请。
二、项目在《上海市污水处理系统专业规划》、《上海市城镇雨水排水系统专业规划》中属于雨、污水分流制地区,为宝山工业园区污水系统。同意项目产生的172立方米/日污水排入金石路城镇污水管道,经西干线至石洞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项目内雨水排入金石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我局同意你单位提交的《设计文本》和《排水方案》,并提出以下具体意见,请你单位予以落实:
(一)项目内部排水系统应按雨、污分流设计,施工时雨、污水管道不得混接。
(二)项目内污水排放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金石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车库冲洗污水须设置沉砂、隔油设施,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
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项目应在污水排放口处设置排水专用检测井,排水专用检测井内应设置间距不大于15毫米的格栅。
(三)项目内雨水排放设置2个排放口,排入金石路城镇雨水管道。
(四)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五)根据申报资料,项目无生产(研发)污水、厨房餐饮污水排放。
四、相关事项告知
(一)项目的性质、规模、内容若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
(二)项目施工前,须在基地内设置沉淀池等设施,严禁施工泥浆水直排城镇排水管道,以保护周边城镇排水管网,并至宝山区水务局(密山路10号)办理施工期间《排水许可证》手续。
(三)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明确责任主体后,到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申领项目《排水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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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粤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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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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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文桂 |
2017-09-08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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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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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6114357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轻型高强度精细瓦楞包装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06114357号,有效期自2017年09月19日至2022年09月18日止)。
二、准予“轻型高强度精细瓦楞包装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19立方米/日)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华宁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北松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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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紫江伊城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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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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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典国 |
2017-09-08 |
2022-09-18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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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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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101125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绿地汇方广场”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07101125号,有效期自2017年09月20日至2022年09月19日止)。
二、准予“绿地汇方广场”项目产生的污水(125立方米/日)及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沈阳路城镇合流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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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绿地盛杨置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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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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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虎 |
2017-09-08 |
2022-09-19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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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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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14348 |
核发《排水许可证》(大于1000(新申请,变更))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颛桥万达广场”《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11114348号,有效期为2017年9月13日至2022年9月12日)。
二、准予“上海颛桥万达广场”产生的1637立方米/日污(废)水从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颛兴东路(1个排放口)和都市路(1个排放口)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的雨水从3个排放口分别排入颛兴东路(2个排放口)和都市路(1个排放口)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废)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执行。
四、根据《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7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餐厨废弃油脂从严监管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2〕54号)的要求,项目内经营性餐饮的废水处理设施应设置有效的油水分离器,以强化动植物油脂的去除能力,并加强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严禁餐饮废水未经除油处理直接排入城镇排水管网。
五、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你公司应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等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六、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如果本项目的污水排放总量超过本《排水许可证》核定的排水量(1637立方米/日),应向我局重新提出排水许可申请。
七、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至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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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颛桥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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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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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界 |
2017-09-08 |
2022-09-12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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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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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125364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海红印刷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56125217号,有效期自2017年6月23日至2022年6月22日止)。
二、准予“上海海红印刷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3立方米/日污水(其中餐饮污水须经油水分离器或隔油池处理后)从1个排放口排入长发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石洞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长发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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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阳洋豆业食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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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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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来 |
2017-09-08 |
2022-09-1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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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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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7090672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宇航大厦”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核发“上海同文君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15090105号,有效期自2017年7月21日至2022年7月20日止)。
二、准予“上海同文君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49立方米/日生活污水排入武昌路(1个排放口)城镇合流排水管道,经泵站提升后至竹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至总排放口处与上述经检测井后的污水合并后排入四川北路城镇合流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抄送: 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上海市排水管理处,   |
上海星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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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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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蓉 |
2017-09-08 |
2022-09-14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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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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