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项目名称 审批类别 许可内容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许可决定日期 许可截止期 许可机关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备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代码 税务登记代码 居民身份证号
SHPX20171445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上海XXXXX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XXXXXXX号,有效期自2017年X月X日至2022年X月X日止)。 二、准予“上海XXXXX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XX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XX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XXX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XX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开隆汽车贸易虹桥有限公司 朱兵 2017-07-14 2022-07-19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7-14
SHPX20171450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上海海红印刷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56125217号,有效期自2017年6月23日至2022年6月22日止)。 二、准予“上海海红印刷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3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长发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石洞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长发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广茂特种线缆有限公司 张小菊 2017-07-14 2022-07-19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7-14
SHPX20171451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上海海红印刷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56125217号,有效期自2017年6月23日至2022年6月22日止)。 二、准予“上海海红印刷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3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长发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石洞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长发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兰德电气成套有限公司 张小菊 2017-07-14 2022-07-19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7-14
SHPX20171452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上海海红印刷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56125217号,有效期自2017年6月23日至2022年6月22日止)。 二、准予“上海海红印刷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3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长发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石洞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长发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新世纪纪念章有限公司 商舒吉 2017-07-14 2022-07-19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7-14
SHPX20171453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上海海红印刷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56125217号,有效期自2017年6月23日至2022年6月22日止)。 二、准予“上海海红印刷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3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长发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石洞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长发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特力紧固件制造有限公司 朱希冬 2017-07-14 2022-07-19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7-14
SHPX20171455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上海市静安区市北医院分部”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14060804号,有效期自2017年07月20日至2022年07月19日止)。 二、准予“上海市静安区市北医院分部”项目产生的污水(22立方米/日)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闻喜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闻喜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市静安区市北医院 陈俊峰 2017-07-14 2022-07-19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7-14
SHPX20171456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上海市静安区大宁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19060806号,有效期自2017年07月20日至2022年07月19日止)。 二、准予“上海市静安区大宁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产生的污水(4立方米/日)及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广延路城镇合流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市静安区大宁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78313657-9 杨曼瑾 2017-07-14 2022-07-19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7-14
SHPX20171457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19060805号,有效期自2017年07月20日至2022年07月19日止)。 二、准予“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产生的污水(17立方米/日)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洛川东路城镇合流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王峥 2017-07-14 2022-07-19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7-14
SHPX20171438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准予变更,具体要求告知如下: 一、准予将原《排水许可证》中申请人、项目名称由“上海欣成祥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 二、除准予变更部分外,其他许可内容不变; 三、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应加强该项目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排水监督检查; 四、污(废)水排放标准应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的有关规定; 五、在《排水许可证》期满3个月前请办理续期手续。   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 74763661-3 陈大城 2017-07-14 2019-09-08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7-14
SHPX20171428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上海田泰不锈钢装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503130277,有效期自2017年07月19日至2022年07月18日止)。 二、准予“上海田泰不锈钢装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产生12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胜辛南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石洞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蓝裕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废)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田泰不锈钢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14000000201512180532 来月强 2017-07-14 2022-07-18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