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项目名称 审批类别 许可内容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许可决定日期 许可截止期 许可机关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备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代码 税务登记代码 居民身份证号
SHPX20171413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上海海红印刷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56125217号,有效期自2017年6月23日至2022年6月22日止)。 二、准予“上海海红印刷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3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长发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石洞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长发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宝山大华饭店 宋玉萍 2017-07-14 2022-07-18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7-14
SHPX20171426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上海市农业科学院”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502110970,有效期自2017年07月19日至2022年07月18日止)。 二、准予“上海市农业科学院”项目产生95立方米/日污水从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北翟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废)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 42502451-8 蔡友铭 2017-07-14 2022-07-18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7-14
SHPX20171416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上海海红印刷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56125217号,有效期自2017年6月23日至2022年6月22日止)。 二、准予“上海海红印刷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3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长发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石洞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长发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马拉松·革新电气有限公司 费阅军 2017-07-14 2022-07-17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7-14
SHPX20171417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上海江南造船大酒店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037030034,有效期自2017年07月18日至2022年07月17日止)。 二、准予“上海江南造船大酒店有限公司”项目产生40立方米/日污水及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瞿溪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废)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江南造船大酒店有限公司 01000000201605160087 徐蓉江 2017-07-14 2022-07-17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7-14
SHPX20171418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上海XXXXX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XXXXXXX号,有效期自2017年X月X日至2022年X月X日止)。 二、准予“上海XXXXX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XX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XX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XXX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XX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新七浦实业有限公司 06000000201605200096 胡加远 2017-07-14 2022-07-17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7-14
SHPX20171423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上海中环国际广场”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090040783,有效期自2017年07月18日至2022年07月17日止)。 二、准予“上海中环国际广场”项目产生411立方米/日污水从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田林路、古美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龙华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从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田林路、古美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废)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漕河泾开发区华港实业有限公司 刘平 2017-07-14 2022-07-17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7-14
SHPX20171351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准予变更,具体要求告知如下: 一、准予“上海集佳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47立方米/日污水(其中餐饮污水经隔油池、油水分离器除油后)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长江西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长江西路城镇雨水管道。 二、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三、除准予变更部分外,其他许可内容不变。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欧际柯特回转支承有限公司 黄兴康 2017-07-14 2022-07-1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7-14
SHPX20171544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罗店美罗家园大型居住社区0308-01地块幼儿园”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17121580号,有效期自2017年07月28日至2022年07月27日止)。 二、准予“罗店美罗家园大型居住社区0308-01地块幼儿园”项目产生的污水(21立方米/日)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美安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美安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市宝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徐爱国 2017-07-14 2022-07-27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7-14
SHGX20171332 核发《取水许可证》(地下水) 普通 根据现场核验情况,核验小组认为本工程已基本满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许可决定书》(SHGX20162178)的各项要求,建议核发本项目《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五年。   上海星火中法供水有限公司 2017-07-14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7-14
SHGX20171333 核发《取水许可证》(地下水) 普通 取水工程(设施)现场核验意见 受理号: SHGX20171333 取水户 上海星火中法供水有限公司 取水户地址 上海星火开发区民乐路159号 法人代表 李永杰 联系人及电话 翁翠玲:13661616876 取水工程名称 上海星火中法供水有限公司应急供水(兼回灌)深井工程 取水工程地址 奉贤区星疆路961号 取水口经纬度座 标 东经:121°36'34〞 北纬:30°52'48〞 含水层 第Ⅳ含水层 取水用途 应急备用(战备井) 取水方式 潜水泵抽水 年取水量 135050/年 装机容量 退水方式 排入污水管网 退水量 水资源论证 单 位 上海市岩土地质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始取水时 间 2017.5 序 号 核验内容 现场核验标准及审批规定 核验 情况 处理意见 1 取水标的 取水地点符合审批规定 √ 取水量符合审批定 √ 取水方式符合审批规定 √ 取水用途符合审批 √ 2 退 水 退水地点符合审批规定 √ 退水量符合审批规定 √ 退水水质符合审批规定 √ 污水处理措施符合审批规定 √ 3 对第三方取水的影响 对第三方取水影响补偿承诺已经落实 - 4 节水措施 节水措施符合节水设施设计方案决定书的要求 √ 5 取水计量设施安装情况 已安装并正常运行 √ 6 取水工程试运行情况 按审批规定取水和退水 √ 验 收 意 见 2017年6月30 日,市水务局组织局行政服务中心、供水管理处等单位对上海星火中法供水有限公司应急供水(兼回灌)(奉贤区星疆路961号内)的取水设施进行取水许可竣工现场核验。经核验,形成如下意见: 一、现场核验情况 试运行:本工程已竣工并按要求进行了试运行,试运行情况与提交的凿井竣工报告基本符合。 取水: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方式和取水用途基本符合《上海市水务局行政许可决定书》(SHGX20162178)的要求。 退水:退水地点、退水量、退水水质基本符合《上海市水务局行政许可决定书》(SHGX20162178)的要求。 计量设施:本工程已安装口径DN150(取)、DN100(灌)机械式水表 2台,表号:14014196(取)、15119586(灌),计量表已经第三方认证。目前计量设施运行正常,抄见量为: 000028(取)、045266(灌)立方米,计量设施未实现远程数据传输。 第三方影响:本工程周边无敏感取水户,故不涉及第三方影响事宜。 二、相关事项 1.你单位应加强对取水设施及取水计量设施的日常维护。 2.你单位的取水行为应当接受市水务局和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日常监管。 三、建议 根据现场核验情况,核验小组认为本工程已基本满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许可决定书》(SHGX20162178)的各项要求,建议核发本项目《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五年。 取水户 代 表 翁翠玲 核验组 组长签字 黄大宏 核验组 成 员 秦福祥、倪庆 核验时间 2017年6月 30 日   上海星火中法供水有限公司 武俊夏 2017-07-14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