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项目名称 审批类别 许可内容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许可决定日期 许可截止期 许可机关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备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代码 税务登记代码 居民身份证号
SHPX20170606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你单位于2017年02月16日提出的“上海锦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该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并颁发《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29121574号,有效期为2017年3月17日至2022年3月16日止)。 二、准予该项目产生的18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南陈路市政污水管道;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南陈路市政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安国酒店有限公司 00000002201608150175 张福泉 2017-04-11 2022-04-13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4-11
SHPX20170611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你单位提出的“固体废弃物处置设备产业化项目”(位于闵行区浦江镇工-207号地块,北至江凯路、西至三友河,拟建3幢生产厂房、及门卫、地下车库等。项目建筑面积约3.2万平方米,用地面积约2.1万平方米)核发《排水许可证》(初审)的申请。 二、项目在《上海市污水处理系统专业规划》、《上海市城镇雨水排水系统专业规划》中属于雨、污水分流制地区,为浦江圩区排水系统。同意项目产生的141.6立方米/日生活污水排入江凯路城镇污水管道,经污水治理二期工程管道,至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提交的《总体设计》和《排水方案》,并提出以下具体意见,请你单位予以落实: (一)项目内部排水系统应按雨、污分流设计,施工时雨、污水管道不得混接。 (二)项目内污水排放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江凯路城镇污水管道。 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项目应在污水排放口处设置排水专用检测井,排水专用检测井内应设置间距不大于15毫米的格栅。 (三)项目内雨水排放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江凯路城镇雨水管道。 (四)项目内车辆及车库冲洗废水须设置隔油、沉砂处理设施,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 (五)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相关事项告知 (一)项目的性质、规模 、内容若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 (二)项目施工前,须在基地内设置沉淀池等设施,严禁施工泥浆水直排市政管道,以保护周边市政排水管网,并至闵行区水务局(庙泾路88号)办理施工期间的《排水许可证》手续。 (三)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明确责任主体后,到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申领项目《排水许可证》。   上海鑫广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黄尚谓 2017-04-11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4-11
SHPX20170612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你单位提出的“保集智谷创新产业项目一期”(位于宝山区富联二路99号,项目由A地块及D地块组成,总用地面积86463平方米,新建厂房及辅助用房,总建筑面积128998平方米)核发《排水许可证》(初审)的申请。 二、项目在《上海市污水处理系统专业规划》、《上海市城镇雨水排水系统专业规划》中属于雨、污水分流制地区,属顾村工业园区排水系统。同意项目产生的617立方米/日污水排入富联二路城镇污水管道,经西干线至石洞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项目内雨水排入富联二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我局同意你单位提交的《设计文本》和《排水方案》,并提出以下具体意见,请你单位予以落实: (一)项目内部排水系统应按雨、污分流设计,施工时雨、污水管道不得混接。 (二)项目内A地块污水(355立方米/日)排放设置2个排放口,排入富联二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D地块污水(262立方米/日)排放设置2个排放口,排入富联二路城镇污水管道。 项目内餐饮污水须设置油水分离设施、车库冲洗污水须设置沉砂、隔油设施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 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项目应在污水排放口处设置排水专用检测井,排水专用检测井内应设置间距不大于15毫米的格栅。 (三)项目内A地块雨水排放设置3个排放口,排入富联二路城镇雨水管道;项目内D地块雨水排放设置2个排放口,排入富联二路城镇雨水管道。 (四)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五)根据申报资料,项目内无生产(研发)污水排放。 四、相关事项告知 (一)项目的性质、规模、内容若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 (二)项目施工前,须在基地内设置沉淀池等设施,严禁施工泥浆水直排城镇排水管道,以保护周边城镇排水管网,并至宝山区水务局(密山路10号)办理施工期间《排水许可证》手续。 (三)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明确责任主体后,到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申领项目《排水许可证》。   上海顾臻实业有限公司 俞建华 2017-04-10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4-10
SHPX20170575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你单位提出的“江湾镇街道A06-02地块”项目(位于虹口区,西至规划江杨南路绿带、北至规划三门路,用地面积8916平方米,新建住宅楼及地下车库等;总建筑面积35719平方米)核发《排水许可证》(初审)的申请。 二、项目在《上海市污水处理系统专业规划》、《上海市城镇雨水排水系统专业规划》中属于雨、污水分流制地区,为临汾花园排水系统。同意项目内产生的230立方米/日污水排入规划三门路城镇污水管道,经污水治理三期工程管道至竹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项目内雨水排入规划三门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我局同意你单位提交的《设计文本》和《排水方案》,并提出以下具体意见,请你单位予以落实: (一)项目内部排水系统应按雨、污分流设计,施工时雨、污水管道不得混接。 (二)项目内污水排放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规划三门路城镇污水管道。 项目内车库冲洗污水须设置沉砂、隔油设施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 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项目应在污水排放口处设置排水专用检测井,排水专用检测井内应设置间距不大于15毫米的格栅。 (三)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项目内雨水排放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规划三门路城镇雨水管道。 (五)项目建设须与规划三门路城镇排水设施建设进程相衔接,才能保证项目内雨、污水排放出路。 四、相关事项告知 (一)项目的性质、规模、内容若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 (二)项目施工前,须在基地内设置沉淀池等设施,严禁施工泥浆水直排城镇排水管道,以保护周边城镇排水管网,并至虹口区市政和水务管理署(四平路421弄3号)办理施工期间《排水许可证》手续。 (三)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明确责任主体后,到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申领项目《排水许可证》。   上海景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匡放 2017-04-10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4-10
SHPX20170576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漕河泾新洲大楼”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91040958号,有效期自2017年04月13日至2022年04月12日止)。 二、准予“漕河泾新洲大楼”项目产生的103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田林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田林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新兴技术开发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桂恩亮 2017-04-10 2022-04-12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4-10
SHPX20170588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上海开运包装纸品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11112229,有效期自2017年04月14日至2022年04月13日止)。 二、准予“上海开运包装纸品有限公司”项目产生0.8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东晨三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东晨三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废)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开运包装纸品有限公司 陈振伟 2017-04-10 2022-04-13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4-10
SHPX20170589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延续“上海佛罗伦思服饰有限公司(一期)”项目《排水许可证》的申请,经审查,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限自2017年12月30日至2022年12月29日止(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17125130号)。相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准予你单位申报的281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共祥路城镇污水管道,经污水泵站提升至石洞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共祥路城镇雨水排水管道。 二、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三、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四、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五、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抄送: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上海市排水管理处,宝山区水务局   上海安创实业有限公司 沈玉超 2017-04-10 2022-05-30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4-10
SHPX20170591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联合利华研究发展中心(上海)””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30050918号,有效期自2017年4月14日至2022年4月13日止)。 二、准予“上海XXXXX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XX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XX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村级河道至闵行区水务局办理相关手续。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联合利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91310000607322612A 马瑞文 2017-04-10 2022-04-13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4-10
SHPX20170592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中冶宝钢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03120903,有效期自2017年04月14日至2022年04月13日止)。 二、准予“中冶宝钢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项目产生39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盘古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石洞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盘古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废)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中冶宝钢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300000020152250640 高武久 2017-04-10 2022-04-13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4-10
SHPX20170508 核发《排水许可证》(大于1000(新申请,变更)) 普通 一、同意核发“国贸汇广场”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38040956号,有效期为2017年4月13日至2022年4月12日)。 二、准予“国贸汇广场”项目产生的1040立方米/日污水和雨水从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广元路(1个排放口)和规划路(1个排放口)城镇合流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废)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根据《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7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餐厨废弃油脂从严监管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2〕54号)的要求,项目内经营性餐饮的废水处理设施应设置有效的油水分离器,以强化动植物油脂的去除能力,并加强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严禁餐饮废水未经除油处理直接排入城镇排水管网。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你公司应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地下车库冲洗废水处理、餐饮废水处理等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如果本项目的污水排水总量超过本《排水许可证》核定的排水量(1040立方米/日),应向我局重新提出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至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新鸿基威亿房地产有限公司 李光甫 2017-04-10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