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项目名称 审批类别 许可内容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许可决定日期 许可截止期 许可机关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备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代码 税务登记代码 居民身份证号
SHPX20170568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军工路1233号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核发“军工路1233号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61101108号,有效期自2017年3月15日至2022年3月14日止)。 二、准予“军工路1233号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产生的34立方米/日生活污水排入军工路(1个排放口)城镇污水排水管道,经泵站提升后至竹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排入军工路城镇合流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抄送: 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上海市排水管理处, 杨浦区市政和水务管理事务中心   上海盛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w 赵国昂 2017-03-31 2022-04-12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3-31
SHPX20170552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北院”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14121563号,有效期自2017年4月12日至2022年4月11日止)。 二、准予“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北院”项目产生的680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陆翔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2个排放口排入陆翔路(1个排放口)、镜泊湖(1个排放口)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及《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北院 丁强 2017-03-31 2022-04-1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3-31
SHGX20162948 建设项目节水设施设计方案的审核(新申请) 普通 详见行政许可决定书 上海融御置地有限公司 w 赵国昂 2017-03-31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3-31
SHGX20162598 建设项目节水设施设计方案的审核(新申请) 普通 一、同意你单位提出的“老西门街道673街坊1/1宗地地块商办楼项目”节水设施设计方案。经评估,本项目在全部达到设计指标的情况下, 日用新水量为489.61立方米(其中自来水日用水量为483.92立方米,雨水日均用水量为5.69立方米)。 二、建设项目使用的用水设备和用水器具必须是国家认定的节水型产品。公共场所使用的水嘴、龙头内部建议设置限流配件。 三、项目竣工前应相应配备二、三级水表,二级水表装表率应达到97.5%以上,对绿化浇灌、道路冲洗等公用部位用水也均应安装计量水表。 四、绿化浇灌应采用高效节水灌溉方式,项目所有水池或水箱应设置溢流报警装置。 五、雨水利用应合理确定综合利用方式及设施规模,并做好相关安全保障。 六、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节水管理工作,制订施工期间相应的用水、节水管理制度。 七、你单位要严格按照节水设施设计方案和节水评估报告实施,加强与市水务局的沟通,及时进行信息反馈,市水务局相关部门将定期上门了解设计方案有关节水设施的施工落实情况,项目投入运营后将不定期检查节水设施使用情况。节水设施竣工后,相关资料应报送市水务局备案。   上海沪源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7-03-31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3-31
SHPX20170564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长风生态商务区9号西地块”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67071288号,有效期自2017年4月13日至2022年4月12日止)。 二、准予“长风生态商务区9号西地块”项目产生的污水(698立方米/日)及部分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同普路城镇合流管道;项目内另部分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泸定路城镇合流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新浩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7742023-7 张冬贵 2017-03-30 2022-04-12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3-30
SHPX20170473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延续“芬美意香料(中国)有限公司一期”项目《排水许可证》的申请,经审查,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限自2017年2月6日至2022年2月5日止(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04110241号)。相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准予你单位申报的511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金都路城镇污水管道。 二、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三、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四、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五、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抄送: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上海市排水管理处,闵行区水务局   上海绍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朱文龙 2017-03-30 2022-04-03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3-30
SHPX20170500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南翔智地企业总部园B区”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03130631号,有效期自2017年4月6日至2022年4月5日止)。 二、准予“南翔智地企业总部园B区”项目产生的61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裕丰路污水管道。该项目雨水排入河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   上海南翔智地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1310114669436367C 郭耀华 2017-03-30 2022-04-05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3-30
SHPX20170486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你单位于2016年11月10日提出的“上海先锋实业公司电子元器件生产线”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初审)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 《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你单位提出的“上海先锋实业公司电子元器件生产线”( 项目位于虹桥镇金汇路85号、虹井路308号,拟拆除原有建筑后新建3幢多层厂房及辅助用房和地下车库等建筑。总建筑面积34280平方米)核发《排水许可证》(初审)的申请。 二、项目在《上海市污水处理系统专业规划》、《上海市城镇雨水排水系统专业规划》中为雨、污水分流制地区,属龙柏排水系统。同意项目内产生的60立方米/日生活污(废)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先锋街市政污水管道至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三、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提交的《总体设计》和《排水方案》,并提出以下具体意见,请你单位予以落实: (一)项目内部排水系统应按雨、污分流设计,施工时雨、污水管道不得混接。 (二)项目内污水排放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先锋街市政污水管道 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项目应在污水排放口处设置排水专用检测井,排水专用检测井内应设置间距不大于15毫米的格栅。 (三)项目内雨水排放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先锋街市政雨水管道。 (四)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五)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餐厨废弃油脂从严监管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1〕54)的要求,经营性餐饮的污水处理设施须设置有效的油水分离器,以强化动植物油脂的去除能力,并加强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严禁餐饮污水未经除油处理直接排入城镇排水管网。请你单位提供餐饮污水处理方案和设计文本,报我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车库及车辆冲洗废水须设置隔油、沉砂处理设施,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 (六)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未申报)。 四、相关事项告知 (一)项目的性质、规模 、内容若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 (二)项目施工前,须在基地内设置沉淀池等设施,严禁施工泥浆水直排市政管道,以保护周边市政排水管网,并至闵行区水务局(庙泾路88号)办理施工期间的《排水许可证》手续。 (三)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明确责任主体后,到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申领项目《排水许可证》。   上海万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10108000586489 吴斌 2017-03-30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3-30
SHPX20170457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你单位提出的“上港十四区(上港集团宝山码头)产业转型项目新建06-01地块公共绿地工程”(位于宝山区规划三路东侧、规划一路南侧、规划二路北侧,总用地面积33760平方米,新建绿地、地下车库等,总建筑面积19930平方米)核发《排水许可证》(初审)的申请。 二、项目在《上海市污水处理系统专业规划》、《上海市城镇雨水排水系统专业规划》中属于雨、污水分流制地区,属宝钢(一)排水系统。同意项目产生的92立方米/日污水排入规划四路城镇污水管道,经西干线至石洞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项目内雨水排入规划四路、规划二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我局同意你单位提交的《设计文本》和《排水方案》,并提出以下具体意见,请你单位予以落实: (一)项目内部排水系统应按雨、污分流设计,施工时雨、污水管道不得混接。 (二)项目内污水排放设置2个排放口,排入规划四路城镇污水管道。 项目内车库冲洗污水须设置沉砂、隔油设施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 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项目应在污水排放口处设置排水专用检测井,排水专用检测井内应设置间距不大于15毫米的格栅。 (三)项目内雨水排放设置3个排放口,排入规划四路(2个排放口)、规划二路(1个排放口)城镇雨水管道。 (四)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五)根据申报资料,项目内无餐饮污水排放。 四、相关事项告知 (一)项目的性质、规模、内容若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 (二)项目施工前,须在基地内设置沉淀池等设施,严禁施工泥浆水直排城镇排水管道,以保护周边城镇排水管网,并至宝山区水务局(密山路10号)办理施工期间《排水许可证》手续。 (三)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明确责任主体后,到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申领项目《排水许可证》。   上港集团瑞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杨智勇 2017-03-30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3-30
SHPX20170451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上海朗域餐饮娱乐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14120828号,有效期自2017年3月30日至2022年3月29日止)。 二、准予“上海朗域餐饮娱乐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51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北安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北安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市宝山区供销合作总社 刘天陆 2017-03-30 2022-03-29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7-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