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PX20170308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永裕塑胶有限公司(一期)”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05110879号,有效期自2017年3月13日至2022年3月12日止)。
二、准予“上海永裕塑胶有限公司(一期)”项目产生的146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园区西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2个排放口排入银春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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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永裕塑胶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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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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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威程 |
2017-03-09 |
2022-03-12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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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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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70268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森兴木业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56125027号,有效期自2017年3月6日至2022年3月5日止)。
二、准予“上海森兴木业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3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民营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民营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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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森兴木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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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10113630834800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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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凤明 |
2017-03-09 |
2022-03-05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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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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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70221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泰雷兹电子管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24120467号,有效期自2017年3月17日至2022年3月16日止)。
二、准予“上海泰雷兹电子管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13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园新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园新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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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泰雷兹电子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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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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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明康 |
2017-03-09 |
2022-03-16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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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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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70249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你单位于2017年02月16日提出的“上海锦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该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并颁发《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29121574号,有效期为2017年3月17日至2022年3月16日止)。
二、准予该项目产生的18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南陈路市政污水管道;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南陈路市政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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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时达线缆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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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10114752495413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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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翌 |
2017-03-08 |
2022-03-23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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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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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70116 |
核发《排水许可证》(大于1000(新申请,变更))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凤凰景苑”《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07114175号,有效期为2017年3月17日至2022年3月16日)。
二、准予“凤凰景苑”产生的1292立方米/日污水从5个排放口分别排入凤庆路(2个排放口)、景谷中路(1个排放口)、石屏路(1个排放口)和安宁路(1个排放口)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从5个排放口分别排入凤庆路(2个排放口)、景谷中路(1个排放口)、石屏路(1个排放口)和安宁路(1个排放口)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废)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根据《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7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餐厨废弃油脂从严监管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2〕54号)的要求,项目内经营性餐饮的废水处理设施应设置有效的油水分离器,以强化动植物油脂的去除能力,并加强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严禁餐饮废水未经除油处理直接排入城镇排水管网。
五、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你公司应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等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六、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如果本项目的污水排放总量超过本《排水许可证》核定的排水量(1292立方米/日),应向我局重新提出排水许可申请。
七、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至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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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闵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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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08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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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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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70304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你单位于2017年02月16日提出的“上海锦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该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并颁发《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29121574号,有效期为2017年3月17日至2022年3月16日止)。
二、准予该项目产生的18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南陈路市政污水管道;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南陈路市政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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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世纪承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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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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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杰 |
2017-03-08 |
2022-03-16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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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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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70305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闸北区环卫基地管理区改造工程”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54081075号,有效期自2017年3月13日至2022年3月12日止)。
二、准予“闸北区环卫基地管理区改造工程”项目产生的112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平型关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平型关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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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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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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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步良 |
2017-03-08 |
2022-03-12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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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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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70355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你单位于2017年02月16日提出的“上海锦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该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并颁发《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29121574号,有效期为2017年3月17日至2022年3月16日止)。
二、准予该项目产生的18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南陈路市政污水管道;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南陈路市政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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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维杰服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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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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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爵圣 |
2017-03-08 |
2022-03-23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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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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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70356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你单位于2017年02月16日提出的“上海锦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该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并颁发《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29121574号,有效期为2017年3月17日至2022年3月16日止)。
二、准予该项目产生的18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南陈路市政污水管道;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南陈路市政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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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微波设备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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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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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方宁 |
2017-03-08 |
2022-03-16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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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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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70357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井亭实业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20111629,有效期自2017年03月17日至2022年03月16日止)。
二、准予“上海井亭实业公司”项目产生122立方米/日污水从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虹泉路、银亭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虹泉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废)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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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井亭实业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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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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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云恋 |
2017-03-08 |
2022-03-16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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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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