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PX20170113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你单位提出的“新建SIVACON智能低压开关设备产业化项目”项目(位于闵行区浦江镇,三鲁河以东,友谊河以北。新建厂房,用地面积约2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0239平方米)核发《排水许可证》(初审)的申请。
二、项目在《上海市污水处理系统专业规划》、《上海市城镇雨水排水系统专业规划》中属于雨、污分流制地区,为浦江圩区排水系统。同意项目产生的32立方米/日污水排入三鲁路城镇污水管道,经吴闵外排工程管道至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排入河道。
三、我局原则上同意你单位提交的《初步设计》文本和《排水方案》,并提出以下具体意见,请你单位予以落实:
(一)项目内部排水系统应按雨、污分流设计,施工时雨、污水管道不得混接。
(二)项目内污水排放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三鲁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车库冲洗污水须设置沉砂、隔油设施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
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项目应在污水排放口处设置排水专用检测井,排水专用检测井内应设置间距不大于15毫米的格栅。
(三)项目内雨水排放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河道至闵行区水务局办理相关手续。
(四)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五)根据申报材料,项目内不设置餐饮。
四、相关事项告知
(一)项目的性质、规模、内容若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
(二)项目施工前,须在基地内设置沉淀池等设施,严禁施工泥浆水直排城镇排水管道,以保护周边城镇排水管网,并至闵行区水务局(庙泾路88号)办理施工期间的《排水许可证》手续。
(三)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明确责任主体后,到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排水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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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欧通电气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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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10000607376741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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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林华 |
2017-01-22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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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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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70108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水谷精密模具制造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23120362号,有效期自2017年1月26日至2022年1月25日止)。
二、准予“上海水谷精密模具制造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43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富联二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2个排放口排入富联一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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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水谷精密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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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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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藤孝 |
2017-01-22 |
2022-01-25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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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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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70090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宝利实业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27114268,有效期自2017年02月07日至2022年02月06日止)。
二、准予“上海宝利实业有限公司”项目产生3.5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中春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中春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废)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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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利实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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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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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栋良 |
2017-01-22 |
2022-02-06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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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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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70091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宝利实业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27114267,有效期自2017年02月07日至2022年02月06日止)。
二、准予“上海宝利实业有限公司”项目产生3.6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富强街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富强街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废)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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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利实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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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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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栋良 |
2017-01-22 |
2022-02-06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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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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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70140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中路462、464号旧房改造”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97040751,有效期自2017年02月13日至2022年02月12日止)。
二、准予“上中路462、464号旧房改造”项目产生19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上中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长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上中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废)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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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志成商务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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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101047616074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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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军欣 |
2017-01-22 |
2022-02-12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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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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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70122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你单位于2016年08月03日提出的“上海泰普科贸有限公司”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该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并颁发《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18125081号,有效期为2016年8月19日至2021年8月18日止)。
二、准予该项目产生的16.29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春和路市政污水管道;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春和路市政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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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科科阀门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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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10000632013918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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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忠义 |
2017-01-22 |
2022-01-30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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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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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70123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精细文化用品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03130215号,有效期自2017年1月27日至2022年1月26日止)。
二、准予“上海精细文化用品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86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嘉好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嘉好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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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精细文化用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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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0002015112406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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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雷 |
2017-01-22 |
2022-01-26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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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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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70134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你单位提出的“华测检测华东综合检测基地”项目(位于闵行区浦江镇,三鲁河以东,立跃路以南,万芳路以西。新建厂房,用地面积约288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3369平方米)核发《排水许可证》(初审)的申请。
二、项目在《上海市污水处理系统专业规划》、《上海市城镇雨水排水系统专业规划》中属于雨、污分流制地区,为浦江圩区排水系统。同意项目产生的193立方米/日污水排入万芳路城镇污水管道,经吴闵外排工程管道至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排入万芳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我局原则上同意你单位提交的《初步设计》文本和《排水方案》,并提出以下具体意见,请你单位予以落实:
(一)项目内部排水系统应按雨、污分流设计,施工时雨、污水管道不得混接。
(二)项目内污水排放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万芳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生产废水须设置污水处理设施、车库冲洗污水须设置沉砂、隔油设施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
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项目应在污水排放口处设置排水专用检测井,排水专用检测井内应设置间距不大于15毫米的格栅。
(三)项目内雨水排放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万芳路城镇雨水管道。
(四)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五)建设单位需提供生产废水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处理方法等相关资料,经我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相关事项告知
(一)项目的性质、规模、内容若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
(二)项目施工前,须在基地内设置沉淀池等设施,严禁施工泥浆水直排城镇排水管道,以保护周边城镇排水管网,并至闵行区水务局(庙泾路88号)办理施工期间的《排水许可证》手续。
(三)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明确责任主体后,到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排水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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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测品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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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355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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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骞 |
2017-01-22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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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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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70136 |
核发《排水许可证》(大于1000吨+其他)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滨河华城二期商品住宅”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72121033号,有效期自2017年1月31日至2022年1月30日止)。
二、准予“滨河华城二期商品住宅”项目产生的1886立方米/日污水从3个排放口分别排入真大路(2个)和真北路(1个)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从3个排放口分别排入真大路(2个)和真北路(1个)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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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集团上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三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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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7721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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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华 |
2017-01-22 |
2022-01-30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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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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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70137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准予延续,有效期限自2017年2月3日至2022年2月2日(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03130266号)。相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准予你单位申报的24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惠亚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惠亚路城镇雨水管道。
二、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三、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四、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五、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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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鑫苑休闲用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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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1011463044995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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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志伟 |
2017-01-22 |
2022-02-02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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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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