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PX20170079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你单位提出的“新建路东长治路绿地”项目(位于唐山路南侧,新建路东侧,东长治路北侧,新建公共绿地及附属用房,新建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平方米,用地面积3502平方米)核发《排水许可证》(初审)的申请。
二、项目在《上海市污水处理系统专业规划》、《上海市城镇雨水排水系统专业规划》中属于雨、污水分流制地区,为汉阳排水系统。同意项目产生的13立方米/日生活污水排入新建路城镇污水管道,经污水治理一期工程管道,至竹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提交的《初步设计》和《排水方案》,并提出以下具体意见,请你单位予以落实:
(一)项目内部排水系统应按雨、污分流设计,施工时雨、污水管道不得混接。
(二)项目内污水排放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新建路城镇污水管道。
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项目应在污水排放口处设置排水专用检测井,排水专用检测井内应设置间距不大于15毫米的格栅。
(三)项目内雨水排放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新建路城镇雨水管道。
(四)项目内车辆及车库冲洗废水须设置隔油、沉砂处理设施,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
(五)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相关事项告知
(一)项目的性质、规模 、内容若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
(二)项目施工前,须在基地内设置沉淀池等设施,严禁施工泥浆水直排市政管道,以保护周边市政排水管网,并至虹口区市政和水务管理署(场中路816号)办理施工期间的《排水许可证》手续。
(三)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明确责任主体后,到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申领项目《排水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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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虹口区绿化管理事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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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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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培 |
2017-01-19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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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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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70087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舜鹏实业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07110687号,有效期自2017年1月26日至2022年1月25日止)。
二、准予“上海舜鹏实业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19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吴河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吴河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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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舜鹏实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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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1011276837209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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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佳焕 |
2017-01-19 |
2022-01-25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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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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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GX20162868 |
核发《取水许可证》(地下水) |
普通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你公司于2016年12月14日向上海市水务局提出的《取水许可证》(地下水)延续申请收悉。经审查,你们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五十三条,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水利部等三部委制定的《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十条,《上海市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 许可意见
你公司现有1口深井(取水许可证号:U21244、井号:崇57-1)用于生活用水。该深井取水有效期内(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取水量为13835立方米。
经对你公司的取水用途、深井维护管理、节水措施、退水水质、深井水费(含水资源费)缴纳等情况进行审核,符合相关取水许可要求。考虑到你公司地处偏远,日用水量较小,且周边区域基本无其他用水户,若采用市政公共供水方式,由于供水管道太长,会造成自来水在供水管道中存留时间较长,无法确保水质,目前仍不具备市政供水条件,故同意延续你公司“崇57-1”号深井的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并重新核发《取水许可证》(地下水),取水许可证编号仍为“U21224”,取水权人仍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取水用途仍为“生活用水”,取水量仍为“按年度计划下达”,法定代表人仍为“马益民”,退水水质按照《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09)执行,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二、 相关事项
(一)你公司应继续落实取水设备(泵)节能降耗管理工作,加强取水深井的管理和保护。
(二)取水计量设施是缴纳水资源费和深井水费的重要依据,你公司应当保证取水计量设施正常运行,按规定填报取水统计报表,并根据本市执行的深井水费(含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按时缴纳水费。
(三)你公司应根据有关规定,于每年的12月31日前向审批机关报送本年度的取水情况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同时接受取水许可监管部门的日常监管。
(四)若取水许可规定的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你公司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
(五)若需延续本《取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前45个工作日至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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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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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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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茂利 |
2017-01-19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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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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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GX20162979 |
核发《取水许可证》(地下水) |
普通 |
上海竖凤棉纺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16年12月27日向上海市水务局提出的《取水许可证》(地下水)延续申请收悉。经审查,你们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五十三条,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水利部等三部委制定的《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十条,《上海市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 许可意见
你公司现有1口深井(取水许可证号:U10374、井号:崇36-3)为采灌两用井。该深井取水有效期内(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合计取水量为8.9万立方米,回灌量为19.7万立方米(其中2014年开采量5万立方米,回灌量10.5万立方米;2015年开采量3.1万立方米,回灌量6.3万立方米;2016年开采量0.8万立方米,回灌量2.9万立方米)。
经对你公司的取水用途、深井维护管理、节水措施、退水水质、深井水费(含水资源费)缴纳等情况进行审核,符合相关取水许可要求。同意延续你公司“崇36-3”号深井的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并重新核发《取水许可证》(地下水),取水许可证编号仍为“U10374”,取水权人仍为 “上海竖凤棉纺有限公司”,取水用途仍为“采灌井”,取水量仍为“按年度计划下达”,法定代表人仍为“章丽东”,退水水质按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二、 相关事项
(一)你公司应继续落实取水设备(泵)节能降耗管理工作,加强取水深井的管理和保护。
(二)取水计量设施是缴纳水资源费和深井水费的重要依据,你公司应当保证取水计量设施正常运行,按规定填报取水统计报表,并根据本市执行的深井水费(含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按时缴纳水费。
(三)你公司应根据有关规定,于每年的12月31日前向审批机关报送本年度的取水情况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同时接受取水许可监管部门的日常监管。
(四)若取水许可规定的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你公司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
(五)若需延续本《取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前45个工作日至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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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竖凤棉纺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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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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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玉英 |
2017-01-19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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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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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GX20162980 |
核发《取水许可证》(地下水) |
普通 |
上海竖凤棉纺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16年12月27日向上海市水务局提出的《取水许可证》(地下水)延续申请收悉。经审查,你们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五十三条,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水利部等三部委制定的《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十条,《上海市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 许可意见
你公司现有1口深井(取水许可证号:U10946、井号:崇36-4)为采灌两用井。该深井取水有效期内(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合计取水量为8.7万立方米,回灌量为19.4万立方米(其中2014年开采量4.9万立方米,回灌量11.2万立方米;2015年开采量2.6万立方米,回灌量5.8万立方米;2016年开采量1.2万立方米,回灌量2.5万立方米)。
经对你公司的取水用途、深井维护管理、节水措施、退水水质、深井水费(含水资源费)缴纳等情况进行审核,符合相关取水许可要求。同意延续你公司“崇36-4”号深井的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并重新核发《取水许可证》(地下水),取水许可证编号仍为“U10946”,取水权人仍为 “上海竖凤棉纺有限公司”,取水用途仍为“采灌井”,取水量仍为“按年度计划下达”,法定代表人仍为“章丽东”,退水水质按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二、 相关事项
(一)你公司应继续落实取水设备(泵)节能降耗管理工作,加强取水深井的管理和保护。
(二)取水计量设施是缴纳水资源费和深井水费的重要依据,你公司应当保证取水计量设施正常运行,按规定填报取水统计报表,并根据本市执行的深井水费(含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按时缴纳水费。
(三)你公司应根据有关规定,于每年的12月31日前向审批机关报送本年度的取水情况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同时接受取水许可监管部门的日常监管。
(四)若取水许可规定的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你公司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
(五)若需延续本《取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前45个工作日至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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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竖凤棉纺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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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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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士德 |
2017-01-19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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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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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GX20162981 |
核发《取水许可证》(地下水) |
普通 |
崇明县横沙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于2016年12月27日向上海市水务局提出的《取水许可证》(地下水)延续申请收悉。经审查,你们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五十三条,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水利部等三部委制定的《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十条,《上海市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 许可意见
你单位的1口深井(取水许可证号:U00670,井号:宝160-1)用于公共供水。该口深井取水有效期内(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合计取水量为54.3万立方米(其中2015年取水量29.4万立方米、2016年1-10月取水量为24.9万立方米)。
经对你单位的取水用途、深井维护管理、节水措施、退水水质、深井水费(含水资源费)缴纳和法定代表人等情况进行审核,符合相关取水许可要求。同时考虑到目前深井所在地崇明县的供水集约化工作尚未全面完成,公共供水管网接入正在推进实施过程中,根据《关于推进崇明县长兴和横沙两岛集约化供水协议书》,同意延续你单位的“宝160-1”号深井的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并重新核发《取水许可证》(地下水),取水许可证编号仍为“U00670”,取水权人仍为“崇明县横沙乡人民政府”,取水用途仍为“公共供水”,退水水质按照《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09)执行,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二、 相关事项
(一)你单位应继续落实取水设备(泵)节能降耗管理工作,加强取水深井的管理和保护。
(二)取水计量设施是缴纳水资源费和深井水费的重要依据,你单位应当保证取水计量设施正常运行,按规定填报取水统计报表,并根据本市执行的深井水费(含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按时缴纳水费。
(三)你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于每年的12月31日前向审批机关报送本年度的取水情况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同时接受取水许可监管部门的日常监管。
(四)若取水许可规定的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你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
(五)若需延续本《取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前45个工作日至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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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县横沙乡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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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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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长军 |
2017-01-19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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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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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GX20162982 |
核发《取水许可证》(地下水) |
普通 |
崇明县横沙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于2016年12月27日向上海市水务局提出的《取水许可证》(地下水)延续申请收悉。经审查,你们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五十三条,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水利部等三部委制定的《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十条,《上海市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 许可意见
你单位的1口深井(取水许可证号:U00671,井号:宝160-2)用于公共供水。该口深井取水有效期内(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合计取水量为83.5万立方米(其中2015年取水量44.2万立方米、2016年1-10月取水量为39.3万立方米)。
经对你单位的取水用途、深井维护管理、节水措施、退水水质、深井水费(含水资源费)缴纳和法定代表人等情况进行审核,符合相关取水许可要求。同时考虑到目前深井所在地崇明县的供水集约化工作尚未全面完成,公共供水管网接入正在推进实施过程中,根据《关于推进崇明县长兴和横沙两岛集约化供水协议书》,同意延续你单位的“宝160-2”号深井的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并重新核发《取水许可证》(地下水),取水许可证编号仍为“U00671”,取水权人仍为“崇明县横沙乡人民政府”,取水用途仍为“公共供水”,退水水质按照《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09)执行,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二、 相关事项
(一)你单位应继续落实取水设备(泵)节能降耗管理工作,加强取水深井的管理和保护。
(二)取水计量设施是缴纳水资源费和深井水费的重要依据,你单位应当保证取水计量设施正常运行,按规定填报取水统计报表,并根据本市执行的深井水费(含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按时缴纳水费。
(三)你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于每年的12月31日前向审批机关报送本年度的取水情况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同时接受取水许可监管部门的日常监管。
(四)若取水许可规定的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你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
(五)若需延续本《取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前45个工作日至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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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县横沙乡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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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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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秋林 |
2017-01-19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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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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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GX20162983 |
核发《取水许可证》(地下水) |
普通 |
崇明县横沙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于2016年12月27日向上海市水务局提出的《取水许可证》(地下水)延续申请收悉。经审查,你们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五十三条,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水利部等三部委制定的《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十条,《上海市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 许可意见
你单位的1口深井(取水许可证号:U01341,井号:宝160-3)用于公共供水。该口深井取水有效期内(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合计取水量为21.9万立方米(其中2015年取水量12.3万立方米、2016年1-10月取水量为9.6万立方米)。
经对你单位的取水用途、深井维护管理、节水措施、退水水质、深井水费(含水资源费)缴纳和法定代表人等情况进行审核,符合相关取水许可要求。同时考虑到目前深井所在地崇明县的供水集约化工作尚未全面完成,公共供水管网接入正在推进实施过程中,根据《关于推进崇明县长兴和横沙两岛集约化供水协议书》,同意延续你单位的“宝160-3”号深井的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并重新核发《取水许可证》(地下水),取水许可证编号仍为“U01341”,取水权人仍为“崇明县横沙乡人民政府”,取水用途仍为“公共供水”,退水水质按照《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09)执行,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二、 相关事项
(一)你单位应继续落实取水设备(泵)节能降耗管理工作,加强取水深井的管理和保护。
(二)取水计量设施是缴纳水资源费和深井水费的重要依据,你单位应当保证取水计量设施正常运行,按规定填报取水统计报表,并根据本市执行的深井水费(含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按时缴纳水费。
(三)你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于每年的12月31日前向审批机关报送本年度的取水情况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同时接受取水许可监管部门的日常监管。
(四)若取水许可规定的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你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
(五)若需延续本《取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前45个工作日至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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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县横沙乡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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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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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秋林 |
2017-01-19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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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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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GX20162984 |
核发《取水许可证》(地下水) |
普通 |
崇明县横沙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于2016年12月27日向上海市水务局提出的《取水许可证》(地下水)延续申请收悉。经审查,你们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五十三条,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水利部等三部委制定的《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十条,《上海市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 许可意见
你单位的1口深井(取水许可证号:U20426,井号:宝119-1)用于公共供水。该口深井取水有效期内(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合计取水量为30.3万立方米(其中2015年取水量17.1万立方米、2016年1-10月取水量为13.2万立方米)。
经对你单位的取水用途、深井维护管理、节水措施、退水水质、深井水费(含水资源费)缴纳和法定代表人等情况进行审核,符合相关取水许可要求。同时考虑到目前深井所在地崇明县的供水集约化工作尚未全面完成,公共供水管网接入正在推进实施过程中,根据《关于推进崇明县长兴和横沙两岛集约化供水协议书》,同意延续你单位的“宝119-1”号深井的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并重新核发《取水许可证》(地下水),取水许可证编号仍为“U20426”,取水权人仍为“崇明县横沙乡人民政府”,取水用途仍为“公共供水”,退水水质按照《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09)执行,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二、 相关事项
(一)你单位应继续落实取水设备(泵)节能降耗管理工作,加强取水深井的管理和保护。
(二)取水计量设施是缴纳水资源费和深井水费的重要依据,你单位应当保证取水计量设施正常运行,按规定填报取水统计报表,并根据本市执行的深井水费(含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按时缴纳水费。
(三)你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于每年的12月31日前向审批机关报送本年度的取水情况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同时接受取水许可监管部门的日常监管。
(四)若取水许可规定的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你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
(五)若需延续本《取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前45个工作日至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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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县横沙乡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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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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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秋林 |
2017-01-19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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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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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GX20162985 |
核发《取水许可证》(地下水) |
普通 |
上海莱韵毛纺织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16年12月27日向上海市水务局提出的《取水许可证》(地下水)延续申请收悉。经审查,你们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五十三条,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水利部等三部委制定的《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十条,《上海市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 许可意见
你公司现有1口深井(取水许可证号:U10943、井号:崇47-2)为采灌两用井。该深井取水有效期内(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合计取水量为12.5万立方米,回灌量为33.2万立方米(其中2014年开采量4.2万立方米,回灌量11.1万立方米;2015年开采量4.2万立方米,回灌量11.1万立方米;2016年开采量4.1万立方米,回灌量11.0万立方米)。
经对你公司的取水用途、深井维护管理、节水措施、退水水质、深井水费(含水资源费)缴纳等情况进行审核,符合相关取水许可要求。同意延续你公司“崇47-2”号深井的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并重新核发《取水许可证》(地下水),取水许可证编号仍为“U10943”,取水权人仍为 “上海莱韵毛纺织有限公司”,取水用途仍为“采灌井”,取水量仍为“按年度计划下达”,法定代表人仍为“周日新”,退水水质按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二、 相关事项
(一)你公司应继续落实取水设备(泵)节能降耗管理工作,加强取水深井的管理和保护。
(二)取水计量设施是缴纳水资源费和深井水费的重要依据,你公司应当保证取水计量设施正常运行,按规定填报取水统计报表,并根据本市执行的深井水费(含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按时缴纳水费。
(三)你公司应根据有关规定,于每年的12月31日前向审批机关报送本年度的取水情况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同时接受取水许可监管部门的日常监管。
(四)若取水许可规定的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你公司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
(五)若需延续本《取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前45个工作日至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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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韵毛纺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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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0899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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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杰 |
2017-01-19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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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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