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PX20162978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宝钢集团宝山宾馆”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核发“上海明治橡胶制品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24120438号,有效期自2016年11月25日至2021年11月24日止)。
二、准予“上海明治橡胶制品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57立方米/日生活污水排入园辉路和盘古路(1个排放口)城镇污水管道,经污水泵站提升至石洞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排入园辉路(1个排放口)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抄送: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上海市排水管理处, 宝山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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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丹尼尔化学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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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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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扬 |
2017-01-09 |
2022-01-15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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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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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2992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市宝山区吴淞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01120210,有效期自2017年01月17日至2022年01月16日止)。
二、准予“上海市宝山区吴淞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项目产生11.6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铁力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石洞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废)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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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吴淞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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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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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秋林 |
2017-01-09 |
2022-01-16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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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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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3001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皓月坊”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核发“皓月坊”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07101102号,有效期自2017年1月4日至2022年1月3日止)。
二、准予“皓月坊”项目产生的622立方米/日生活污水经专用检测井后与项目内雨水合并,从1个排放口排入河间路城镇合流排水管道,污水经泵站提升至竹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海洋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抄送: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上海市排水管理处, 杨浦区市政和水务管理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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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体育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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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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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佩杰 |
2017-01-09 |
2022-01-16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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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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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3002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准予延续,有效期限自2017年1月17日至2022年1月16日(延续期限为5年)。相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准予你单位申报的污水(44立方米/日)从2个排放口排入春东路(1个排放口)、申富路(1个排放口)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从2个排放口排入春东路(1个排放口)、申富路(1个排放口)城镇雨水管道。
二、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三、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四、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04110676号)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五、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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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国化研(上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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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1000060743477X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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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井石广 |
2017-01-09 |
2022-01-16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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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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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3006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虹锦大楼”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16111631号,有效期自2017年1月11日至2022年1月10日止)。
二、准予“虹锦大楼”项目产生的56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虹井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虹井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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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闵行区虹桥工业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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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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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跃龙 |
2017-01-09 |
2022-01-10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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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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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2925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庙行镇保洁社”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53121569号,有效期自2017年1月14日至2022年1月13日止)。
二、准予“上海庙行镇保洁社”项目产生的20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场北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部分部分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河道至宝山区水务局办理相关手续。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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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庙行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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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1130000518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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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国忠 |
2017-01-09 |
2022-01-13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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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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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2955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绚联广告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11112052号,有效期自2017年1月6日至2022年1月5日止)。
二、准予“上海绚联广告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1.5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立跃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立跃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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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绚联广告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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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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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丽华 |
2017-01-09 |
2022-01-05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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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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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2956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迪贝丝制衣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23120550号,有效期自2017年1月6日至2022年1月5日止)。
二、准予“上海迪贝丝制衣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51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富联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富联一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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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迪贝丝制衣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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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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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惠娟 |
2017-01-09 |
2022-01-05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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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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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2957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虹伊实业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22111536号,有效期自2017年1月6日至2022年1月5日止)。
二、准予“上海虹伊实业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134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吴中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部分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吴中路城镇雨水管道。另部分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河道至闵行区水务局办理手续。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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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虹伊实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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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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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金峰 |
2017-01-09 |
2022-01-05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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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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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2937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长宏实业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37120909号,有效期自2017年1月4日至2022年1月3日止)。
二、准予“上海长宏实业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30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淞发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淞发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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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长宏实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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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0000201511260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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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凤祥 |
2017-01-09 |
2022-01-03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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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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