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SX20162665 |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 |
普通 |
上海申能奉贤热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16年11月25日提出的上海申能奉贤热电工程(星火开发区应急热源部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收悉,经审查,你公司提供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第七条、第八条和第九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上海申能奉贤热电工程(星火开发区应急热源部分),经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沪发改能源〔2016〕77号)文批复同意。工程位于上海化学工业区奉贤分区内,占地面积1.02hm2,永久占地0.67hm2,临时占地0.35hm2。工程主要内容为建设3台50t/h,1.5MPa燃气锅炉。同意你公司上海申能奉贤热电工程(星火开发区应急热源部分)水土保持方案:工程防治责任范围面积1.44hm2,其中项目建设区面积为1.02 hm2,直接影响区面积为0.42hm2。工程挖方量0.81万m3,填方量0.81万m3;执行防治二级标准,扰动土地整治率95%,水土流失总治理度8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施工期0.5),拦渣率95%(施工期90%),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2%;水土保持总投资89万元。工程计划总工期10个月,自2017年1月至2017年10月。
二、你公司提供的水土保持方案达到了可行性研究阶段深度,下阶段在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时据此进行水土保持设施专章设计,设计水平年为工程完工后第一年(2018年)。
三、你公司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防治分区、防治措施和水土保持监测方案实施,确保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全部落实,并达到预定的目标值,满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要求。
(二)严格按照有关建设程序,落实本方案下阶段的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等工作,加强参建单位的组织与管理,切实落实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三)定期向市水务局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及施工中涉及水土保持方案的一般变更向市水务局备案,如有重大变更应报市水务局审核同意。
(四)在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前提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申请,由市水务局组织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
上海申能奉贤热电有限公司 |
|
无 |
|
|
|
蔡易霖 |
2017-01-11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
2017-01-11 |
|
SHPX20170016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你单位于2016年08月03日提出的“上海泰普科贸有限公司”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该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并颁发《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18125081号,有效期为2016年8月19日至2021年8月18日止)。
二、准予该项目产生的16.29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春和路市政污水管道;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春和路市政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
上海先锋实业公司 |
|
无 |
|
|
|
王志强 |
2017-01-10 |
2022-01-19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
2017-01-10 |
|
SHPX20170037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贝洱海拉温控系统(上海)有限公司厂房及辅助用房项目”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06111255,有效期自2017年01月25日至2022年01月24日止)。
二、准予“贝洱海拉温控系统(上海)有限公司厂房及辅助用房项目”项目产生5.9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申富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申富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废)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
贝洱海拉温控系统(上海)有限公司 |
|
12000002201602180035 |
|
|
|
THOMAS SCHULTE |
2017-01-10 |
2022-01-24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
2017-01-10 |
|
SHPX20170032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你单位于2016年08月03日提出的“上海泰普科贸有限公司”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该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并颁发《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18125081号,有效期为2016年8月19日至2021年8月18日止)。
二、准予该项目产生的16.29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春和路市政污水管道;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春和路市政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
上海虹宇物流有限公司 |
|
无 |
|
|
|
施曙光 |
2017-01-10 |
2022-01-24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
2017-01-10 |
|
SHPX20163013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电工技术交流中心”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91040463,有效期自2017年01月18日至2022年01月17日止)。
二、准予“上海电工技术交流中心”项目产生9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田林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龙华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废)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
上海电工技术交流中心 |
|
310104000040266 |
|
|
|
刘建华 |
2017-01-10 |
2022-01-17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
2017-01-10 |
|
SHGX20162397 |
建设项目节水设施设计方案的审核(新申请) |
普通 |
一、同意你单位提出的“东虹国际商城新建项目”节水设施设计方案。经评估,本项目在全部达到设计指标的情况下, 日用新水量为286.4立方米(其中自来水日用水量为273.3立方米,河道水日均用水量为13.1立方米)。
二、建设项目使用的用水设备和用水器具必须是国家认定的节水型产品。公共场所使用的水嘴、龙头内部建议设置限流配件。
三、项目竣工前应相应配备二、三级水表,二级水表装表率应达到97.5%以上,对绿化浇灌、道路冲洗等公用部位用水也均应安装计量水表。
四、绿化浇灌应采用高效节水灌溉方式,项目所有水池或水箱应设置溢流报警装置。
五、河道水利用应合理确定综合利用方式及设施规模,并做好相关安全保障。
六、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节水管理工作,制订施工期间相应的用水、节水管理制度。
七、你单位要严格按照节水设施设计方案和节水评估报告实施,加强与市水务局的沟通,及时进行信息反馈,市水务局相关部门将定期上门了解设计方案有关节水设施的施工落实情况,项目投入运营后将不定期检查节水设施使用情况。节水设施竣工后,相关资料应报送市水务局备案。
  |
上海东虹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
无 |
|
|
|
姚文广 |
2017-01-10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
2017-01-10 |
|
SHGX20162683 |
核发《取水许可证》(地下水) |
普通 |
上海汇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16年11月28日向上海市水务局提出的《取水许可证》(地下水)延续申请收悉。经审查,你们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五十三条,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水利部等三部委制定的《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十条,《上海市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 许可意见
你公司的U50803号深井用于作为分质供水,用于园区内人员的日常饮用水。该深井取水有效期内(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取水量为3082立方米,其中2014年取水量为1925立方米,2015年取水量为531立方米,2016年1-6月取水量531立方米。
经对你公司的取水用途、深井维护管理、节水措施、退水水质、深井水费(含水资源费)缴纳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等情况进行审核,符合相关取水许可要求。同意延续你公司的U50803号深井的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并重新核发《取水许可证》(地下水),取水许可证编号仍为“U50803”,取水用途仍为“分质供水”,退水水质按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取水权人名称仍为“上海汇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赵会萍”变更为“杨云中”,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二、 相关事项
(一)你公司应继续落实取水设备(泵)节能降耗管理工作,加强取水深井的管理和保护。
(二)取水计量设施是缴纳水资源费和深井水费的重要依据,你公司应当保证取水计量设施正常运行,按规定填报取水统计报表,并根据本市执行的深井水费(含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按时缴纳水费。
(三)你公司应根据有关规定,于每年的12月31日前向审批机关报送本年度的取水情况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同时接受取水许可监管部门的日常监管。
(四)若取水许可规定的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你公司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
(五)你公司若连续两年停止取水,且暂停取水保留深井申请未获我局同意的,我局将按规定注销该井的《取水许可证》,并责成你公司拆除或封堵相应取水设施。
(六)若需延续本《取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前45个工作日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
上海汇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
310112000432793 |
|
|
|
阳勇建 |
2017-01-09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
2017-01-09 |
|
SHGX20162688 |
核发《取水许可证》(地下水) |
普通 |
在   |
上海鲜花港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
310112000432793 |
|
|
|
阳勇建 |
2017-01-09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
2017-01-09 |
|
SHGX20162689 |
核发《取水许可证》(地下水) |
普通 |
在   |
上海鲜花港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
310112000432793 |
|
|
|
阳勇建 |
2017-01-09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
2017-01-09 |
|
SHGX20162690 |
核发《取水许可证》(地下水) |
普通 |
在   |
上海鲜花港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
9131100006072243503 |
|
|
|
吴泓谕 |
2017-01-09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
2017-01-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