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SX20162597 |
填堵河道的审批(其他河道) |
普通 |
你局于2016年11月17日提出的嘉定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块项目填堵河道的申请(受理号:SHSX20162597)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局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在满足地区防汛排水安全的条件下,对东至嘉新公路,南至叶城路,西至博乐南路,北至嘉戬公路的嘉定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块范围内涉及的现状水系进行调整。
二、你局应按照《嘉定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块填堵河道论证报告》实施水系调整,在地块范围内新开河道,新增河湖水面积4102平方米。新开河道规模为:河道长约110米,河口宽47米,河底宽30米,河底高程0.5米(上海吴淞零点)。
三、按照“先开后填”的原则,你局应抓紧规划河道的实施,新开河道工程应于2017年1月底前实施完成。新开河道工程需经过市、区河道行政主管部门完工验收,并在妥善落实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措施后,方可对地块范围内涉及的面积约3983平方米的现状水系实施填堵。
四、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河道填堵前,你局应就开、填河方案到嘉定区水务局办理施工审核手续。
五、其它事项
(一)你局应按照程序到嘉定区水务局划示河道蓝线。同时,填堵河道前,你局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方案并报嘉定区水务局审核后实施,以确保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二)请你局根据嘉定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落实新开河道的工程管理范围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规划道路穿越规划河道时应设置跨河桥梁,你局应根据河道蓝线及《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具体落实。
(三)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规定,你局应另行编制地块雨、污水排水方案并按程序批准后实施。
特此批复。   |
上海市嘉定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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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54217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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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锦良 |
2016-12-09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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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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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162685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审核 |
普通 |
你处于2016年11月28日提出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申请已收悉。经审查,你处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你处提交的2016年市管水闸、泵闸专项维修工程(蕴东所、大治河所、太浦河泵站)施工方案。
二、你处应严格按照上海市水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受理号SHSX20162439)批复的工程内容落实水闸、泵闸的专项维修建设。
三、在施工过程中,你处应按落实好施工影响范围内防汛设施的监测及保护工作,做好监测记录,当防汛墙水平位移、沉降的日变化量或累计变化量超越设计警戒值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及时处理。你处应根据防汛预案备足必需的抢险物资,落实防汛预案及防汛责任制,及时掌握气象和水位信息,确保防汛安全。
四、本建设项目竣工后,你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组织由市、区水务管理部门参加的工程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本建设工程不得投入使用。竣工验收合格后,将竣工资料(包括电子版图纸)报送市、区水务管理部门及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备案。
五、施工期限为批准之日起至2017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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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堤防(泵闸)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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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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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林福 |
2016-12-09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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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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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162686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审核 |
普通 |
你处于2016年11月28日提出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申请已收悉。经审查,你处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你处提交的2016年市管水闸、泵闸专项维修工程(淀东所、苏闸所)施工方案。
二、你处应严格按照上海市水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受理号SHSX20162440)批复的工程内容落实水闸、泵闸的专项维修建设。
三、在施工过程中,你处应按落实好施工影响范围内防汛设施的监测及保护工作,做好监测记录,当防汛墙水平位移、沉降的日变化量或累计变化量超越设计警戒值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及时处理。你处应根据防汛预案备足必需的抢险物资,落实防汛预案及防汛责任制,及时掌握气象和水位信息,确保防汛安全。
四、本建设项目竣工后,你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组织由市、区水务管理部门参加的工程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本建设工程不得投入使用。竣工验收合格后,将竣工资料(包括电子版图纸)报送市、区水务管理部门及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备案。
五、施工期限为批准之日起至2017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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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堤防(泵闸)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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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1120004327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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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勇建 |
2016-12-09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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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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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162789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审核 |
普通 |
你处于2016年12月6日向本机关提出延续闵行区浦江镇友谊河泵闸工程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审核(原受理号:SHSX20160176)的申请。经审查,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限自批准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其中涉及泵闸下部结构应在2017年5月31日前完成并通水。   |
上海市堤防(泵闸)设施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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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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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智勤 |
2016-12-09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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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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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162797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审核 |
普通 |
一、同意你公司提交的高桥石油站防汛墙护坡修复工程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有关施工方案。主要工程内容为对总长约40米防汛墙墙前受损的护坡结构进行拆除修复。
二、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上报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施工时的技术要求也应严格按照SHSX20162532建设项目许可决定书的相关内容。
三、施工过程中,你公司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对施工影响范围内的防汛设施进行监测和保护,如遇位移及沉降值超过设计警戒值,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市、区堤防管理部门;同时应严格按照报送的防汛预案落实防汛责任制和各项措施,备足必需的抢险物资,及时掌握气象和水位信息,确保防汛安全。
四、施工期限为批准之日起至2017年5月31日。
五、本工程施工结束后,你公司应落实本次新建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责任。
六、本建设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组织由市、区水务管理部门参加的工程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本建设工程不得投入使用。竣工验收合格后,将竣工资料(包括电子版图纸)报送市、区堤防管理部门及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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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上海石油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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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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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宣 |
2016-12-09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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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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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162799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审核 |
普通 |
123   |
上海市闸北区市政工程管理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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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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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宣 |
2016-12-09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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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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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162801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审核 |
普通 |
准予延续,有效期限自批准之日起至2017年5月31日。   |
上海黄浦江上游原水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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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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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宣 |
2016-12-09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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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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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162783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审核 |
普通 |
一、同意你公司提交的黄浦江沿岸E10单元新华滨江公共绿地(E01-1d地块)及防汛墙工程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有关施工方案。
二、本工程位于浦东新区、源深北路至民生路之间的黄浦江右岸,涉及黄浦江岸线总长约1083米,本次拟对总长约435米防汛墙按照划示的规划河道蓝线、Ⅰ等1级水工建筑物、千年一遇防洪标准,同时结合地块景观布置需求进行改建。工程主要内容为:
(一)工程桩号S0+003~S0+002及S0+245~S0+262.6范围内总长约36.6米防汛墙高程2.20米以上的抛石结构开挖清除后,新建 “L”型钢筋砼挡墙结构,墙顶高程7.00米(上海吴淞基点,下同),底板后方采用高压旋喷桩加固。
(二)工程桩号S0+000~S0+003、S0+022~S0+245、S0+262.6~S0+266及S0+914~S1+083范围内总长约398.4米防汛墙高程2.20米以上的抛石结构开挖清除后,新建低桩承台基础及 “L”型钢筋砼挡墙结构,墙顶高程7.00米。
(三)本工程防汛墙后10范围内布置土方造型、绿化、园林小品等景观设施并预埋光缆,防汛通道结合园路布置。
(四)防汛墙开缺施工期间,墙后陆域侧按照非汛期标准设置临时防汛墙。
三、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上报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施工时的技术要求也应严格按照SHSX20162361建设项目许可决定书的相关内容。
四、施工过程中,你公司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对施工影响范围内的防汛设施进行监测和保护,如遇位移及沉降值超过设计警戒值,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市、区堤防管理部门;同时应严格按照报送的防汛预案落实防汛责任制和各项措施,备足必需的抢险物资,及时掌握气象和水位信息,确保防汛安全。
五、施工期限为批准之日起至2017年5月31日。
六、本工程施工结束后,你公司应落实本次新建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责任。
七、本建设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组织由市、区水务管理部门参加的工程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本建设工程不得投入使用。竣工验收合格后,将竣工资料(包括电子版图纸)报送市、区堤防管理部门及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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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环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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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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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浏清 |
2016-12-09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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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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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GX20161869 |
建设项目节水设施设计方案的审核(新申请) |
普通 |
详见行政许可决定书 |
上港集团瑞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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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110000390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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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卫东 |
2016-12-09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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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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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2676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民办南模中学”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41040950号,有效期自2016年12月16日至2021年12月15日止)。
二、准予“上海民办南模中学”项目产生的污水(29立方米/日)及项目内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天钥桥路城镇合流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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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民办南模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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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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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奎华 |
2016-12-09 |
2021-12-15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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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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