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项目名称 审批类别 许可内容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许可决定日期 许可截止期 许可机关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备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代码 税务登记代码 居民身份证号
SHPX20162666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合利坊商品住宅项目3号楼”项目(下称: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初审)的申请,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你单位提出的“合利坊商品住宅项目3号楼”(位于闸北区共和新路1265号,新建科研生产用房。总用地面积约1.8978万平方米。总用地面积约1.897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5292万平方米)核发《排水许可证》(初审)的申请。 二、项目在《上海市污水处理系统专业规划》、《上海市城镇雨水排水系统专业规划》中属于雨、污水合流制地区,为市政五角场排水系统。同意项目产生的39立方米/日生活污水达标后从1个排放口排入新会路城镇合流管道,至竹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提交的《初步设计》文本和《排水方案》,并提出以下具体意见,请你单位予以落实: (一)项目内部排水系统应按雨、污分流设计,施工时雨、污水管道不得混接。 本项目不设经营性餐饮(未申报)。 (二)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项目应在基地内污水总排放口处设置排水专用检测井,排水专用检测井内应设置间距不大于15毫米的格栅。 (三)项目内部分雨水与上述已经过排水专用检查井后的污水合并后通过无名小路排入共和新路城镇合流管道。另有部分雨水单独通过无名小路排入眉州路城镇合流管道。 项目雨、污水接入城镇合流管道前须征得养护维修责任单位同意。 (四)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相关事项告知 (一)项目的性质、规模、内容若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 (二)项目施工前,须在基地内设置沉淀池等设施,严禁施工泥浆水直排市政管道,以保护周边市政排水管网,并至闸北区市政工程管理署(老沪太路202号)办理施工期间《排水许可证》手续。 (三)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明确责任主体后,到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申领项目《排水许可证》。 抄送: 上海市排水管理处, 杨浦区市政和水务管理事务中心(政通路168号)   上海杨浦置地有限公司 刘国忠 2016-12-09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12-09
SHPX20162667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你单位提出的“杨浦区社会福利院第一分院”项目(位于杨浦区平凉街道,北至霍山路,西至怀德路。新建社会福利院,用地面积约292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413平方米)核发《排水许可证》(初审)的申请。 二、项目在《上海市污水处理系统专业规划》、《上海市城镇雨水排水系统专业规划》中属于雨、污水合流制地区,为霍山排水系统。同意项目产生的46立方米/日污水排入怀德路城镇合流管道,经合流三期工程管道至竹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排入怀德路城镇合流管道。 三、我局原则上同意你单位提交的《初步设计》文本和《排水方案》,并提出以下具体意见,请你单位予以落实: (一)项目内部排水系统应按雨、污分流设计,施工时雨、污水管道不得混接。 (二)项目内污水排放设置1个排放口,经排水专用检测井后,汇同雨水一并排入怀德路城镇合流管道;项目内食堂餐饮污水须设置油水分离设施、车库冲洗污水须设置沉砂、隔油设施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 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项目应在污水排放口处设置排水专用检测井,排水专用检测井内应设置间距不大于15毫米的格栅。 (三)项目内雨水排放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怀德路城镇合流管道。 (四)根据《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餐厨废弃油脂从严监管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1]54)的要求,经营性餐饮污水须设置有效的油水分离器,以强化动植物油脂的去除能力,并加强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严禁餐饮污水未经除油处理直接排入城镇排水管网。 (五)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六)建设单位需提供餐饮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处理方法等相关资料,经我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相关事项告知 (一)项目的性质、规模、内容若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 (二)项目施工前,须在基地内设置沉淀池等设施,严禁施工泥浆水直排城镇排水管道,以保护周边城镇排水管网,并至杨浦区市政和水务管理事务中心(政通路168号)办理施工期间的《排水许可证》手续。 (三)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明确责任主体后,到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排水许可证》。   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 明依 2016-12-09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12-09
SHPX20162670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你单位于2015年07月31日提出的“宝山卓越商务中心”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初审)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 《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你单位提出的“宝山卓越商务中心”( 项目位于宝山区庙行镇,东至B-01地块,西至B-03地块,南至南蕴藻路,北至呼兰西路,总建筑面积128676.9平方米。由6栋地上10~15层办公楼和2栋地上2层附属用房及1层地下车库组成)核发《排水许可证》(初审)的申请。 二、项目在《上海市污水处理系统专业规划》、《上海市城镇雨水排水系统专业规划》中为雨、污水分流制地区,属共康(长临)排水系统。同意项目内产生的738.2立方米/日污(废)水设置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呼兰西路和南蕴藻路市政污水管道,至石洞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三、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提交的《总体设计》和《排水方案》,并提出以下具体意见,请你单位予以落实: (一)项目内部排水系统应按雨、污分流设计,施工时雨、污水管道不得混接。 (二)项目内污水排放设置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呼兰西路和南蕴藻路市政污水管道. 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项目应在污水排放口处设置排水专用检测井,排水专用检测井内应设置间距不大于15毫米的格栅。 (三)项目内雨水排放设置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呼兰西路和南蕴藻路市政雨水管道。 (四)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五)餐饮废水须设置相应的除油处理设施,车库及车辆冲洗废水须设置隔油、沉砂处理设施,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 四、相关事项告知 (一)项目的性质、规模 、内容若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 (二)项目施工前,须在基地内设置沉淀池等设施,严禁施工泥浆水直排市政管道,以保护周边市政排水管网,并至宝山区水务局(密山路10号)办理施工期间的《排水许可证》手续。 (三)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明确责任主体后,到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申领项目《排水许可证》。   德乐食品饮品配料(上海)有限公司 12000002201512310034 Kurt Hufnagel 2016-12-09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12-09
SHPX20162671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你单位于2016年08月03日提出的“上海泰普科贸有限公司”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该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并颁发《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18125081号,有效期为2016年8月19日至2021年8月18日止)。 二、准予该项目产生的16.29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春和路市政污水管道;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春和路市政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国际工业设计中心管理有限公司 张国新 2016-12-09 2021-12-22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12-09
SHPX20162649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宝钢集团宝山宾馆”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核发“上海明治橡胶制品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24120438号,有效期自2016年11月25日至2021年11月24日止)。 二、准予“上海明治橡胶制品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57立方米/日生活污水排入牡丹江路和盘古路(1个排放口)城镇污水管道,经污水泵站提升至石洞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排入城银路(1个排放口)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抄送: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上海市排水管理处, 宝山区水务局   宝钢集团宝山宾馆 13342754-2 尤珅 2016-12-09 2021-12-05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12-09
SHPX20162661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成都康宁光缆有限公司上海徐汇分公司”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核发“成都康宁光缆有限公司上海徐汇分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85040910号,有效期自2016年12月7日至2021年12月6日止)。 二、准予“成都康宁光缆有限公司上海徐汇分公司”项目产生的511立方米/日生活污水排入紫东路(1个排放口)城镇污水管道,经污水泵站提升至龙华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排入钦江路(1个排放口)城镇雨水排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你单位排水主体、排水许可内容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抄送: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上海市排水管理处,闵行区水务局   上海紫东薄膜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91310000607352053N 徐志强 2016-12-09 2021-12-14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12-09
SHPX20162636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你单位于2016年08月03日提出的“上海泰普科贸有限公司”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该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并颁发《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18125081号,有效期为2016年8月19日至2021年8月18日止)。 二、准予该项目产生的16.29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春和路市政污水管道;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春和路市政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美卡诺元器件(上海)有限公司 METZGER 2016-12-09 2021-12-1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12-09
SHPX20162678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浦江大居43-04地块社区服务中心”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核发“浦江大居43-04地块社区服务中心”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11114245号,有效期自2016年12月16日至2021年12月15日止)。 二、准予“浦江大居43-04地块社区服务中心”项目产生的50立方米/日生活污水排入规划四路(跃进河路)路(1个排放口)城镇污水管道,经污水泵站提升至龙华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排入规划四路(跃进河路)路(1个排放口)城镇雨水排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你单位排水主体、排水许可内容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抄送: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上海市排水管理处,闵行区水务局   上海闵行地产经营有限公司 阳勇建 2016-12-09 2021-12-15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12-09
SHPX20162633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中山北路2020号改建项目”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51071282号,有效期自2016年12月14日至2021年12月13日止)。 二、准予“中山北路2020号改建项目”项目产生的12立方米/日污水及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凯旋北路城镇合流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地产养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管韬萍 2016-12-09 2021-12-13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12-09
SHPX20162618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成都康宁光缆有限公司上海徐汇分公司”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核发“成都康宁光缆有限公司上海徐汇分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85040910号,有效期自2016年12月7日至2021年12月6日止)。 二、准予“成都康宁光缆有限公司上海徐汇分公司”项目产生的511立方米/日生活污水排入钦江路(1个排放口)城镇污水管道,经污水泵站提升至龙华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排入钦江路(1个排放口)城镇雨水排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你单位排水主体、排水许可内容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抄送: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上海市排水管理处,   成都康宁光缆有限公司上海徐汇分公司 ANNIE 2016-12-09 2021-12-06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