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PX20162400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准予延续,有效期限自2016年11月21日至2021年11月20日(延续期限为5年)。相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准予你单位申报的19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罗锦路城镇污水管道。
二、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三、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四、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05113127号)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五、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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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车沟实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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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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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玉池 |
2016-11-30 |
2021-11-20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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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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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2401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准予延续,有效期限自2016年11月21日至2021年11月20日(延续期限为5年)。相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准予你单位申报的16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景东路城镇污水管道。
二、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三、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四、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05113126号)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五、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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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车沟实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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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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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玉池 |
2016-11-30 |
2021-11-20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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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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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2559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准予延续,有效期限自2017年1月13日至2022年1月12日(延续期限为5年)。相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准予你单位申报的157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绿春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绿春路城镇雨水管道。
二、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三、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四、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02110838号)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五、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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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江崎格力高食品有限公司闵行第二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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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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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间幹夫 |
2016-11-30 |
2022-01-12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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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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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2500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准予延续,有效期限自2016年12月06日至2021年12月05日(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02070918号)。相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准予你单位申报的110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绥德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至石洞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绥德路城镇雨水管道。
二、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三、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四、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批准后方可排放。
五、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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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医药分销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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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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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杰 |
2016-11-30 |
2021-12-05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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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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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2509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你单位于2016年08月16日向本机关提出延续 “索斯科锁定技术(上海)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的申请,经审查,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限自2016年10月24日至2021年10月23日(延续期限为5年)。相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准予你单位申报的33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元明路城镇污水管道,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元明路城镇雨水管道。
二、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三、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四、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06110439号)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你单位排水主体、排水许可内容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五、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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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盛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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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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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连凯 |
2016-11-30 |
2021-12-30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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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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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2581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你单位于2016年08月03日提出的“上海泰普科贸有限公司”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该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并颁发《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18125081号,有效期为2016年8月19日至2021年8月18日止)。
二、准予该项目产生的16.29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春和路市政污水管道;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春和路市政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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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民星幼稚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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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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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晓菁 |
2016-11-30 |
2021-12-04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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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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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2652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艾仕得涂料系统技术研发(上海)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02114242号,有效期自2016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12日止)。
二、准予“艾仕得涂料系统技术研发(上海)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51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黄坪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黄坪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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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仕得涂料系统技术研发(上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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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02201602050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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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JIAN LU |
2016-11-30 |
2021-12-12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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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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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2639 |
临时封堵排水管道的审批 |
普通 |
一、为支持你处对普陀区香樟路(花家浜路-云岭西路)排水管道实施的预防性修复工程,现同意在修复工程施工期间,临时封堵香樟路DN1200-2000毫米雨水管;封堵期限为:批准之日起至2017年1月22日;实施封堵单位为:上海晓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原则同意在临时封堵期间,采用你处上报的“临时排水措施”过渡,“临时排水措施”不得低于原有管道排水能力。
“临时排水措施”主要内容为:
(一)封堵香樟路(花家浜路-泾阳路)DN2000毫米雨水管期间,在香樟路(泾阳路口)的检查井内架设700QZ-100G-132KW水泵一台,并敷设DN700毫米钢管接入下游管道;在现场配备同型号备用水泵一台。
(二)修复香樟路(泾阳路-云岭西路)DN1200-1650毫米雨水管期间,以两个井位为一个施工断面,采用双气囊形式封堵管道,夜间施工白天通水。
三、为确保地区排水安全,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督促施工单位必须按要求设置临时排水设施,明确开停泵水位,落实值守人员,确保泵机的正常运行;并做好与下游泵站间的运行配合工作。
(二)督促施工单位认真组织施工,必须在排水管道临封期限内完成修复施工,及时恢复该段管道的排水功能。
(三)管道封堵影响消除后,及时办理有关管道启封手续,并按启封要求组织验收,不得留有坝头等管道内障碍物。
四、请市排水处会同普陀区排水管理部门(单位)做好“临时排水措施”的验收工作,加强对泵站运行、管道启封等工作的监管,并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应急处置预案;市水务执法总队、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应做好配合工作。
五、根据有关规定,在实施管道封堵前,应到市排水处办理“危险场所作业备案”手续。
六、如遇突发灾害性天气,根据《上海市防汛条例》规定,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临时启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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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排水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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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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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福泉 |
2016-11-30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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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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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162647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审核 |
普通 |
一、同意你公司提交的上海市轨道交通18号线一期工程长江南路站小吉浦临时改造、恢复工程施工方案。
二、你公司应严格按照上海市水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受理号SHSX20162450)批复的工程内容落实小吉浦工程建设。
三、箱涵采用拉森钢板桩围堰施工。钢板桩围堰平行于箱涵布置,围堰内侧钢板桩紧贴拟建箱涵,东西两端垂直转向并延伸至北侧防汛墙,形成防汛封闭,围堰中心线长约640m,宽度为2m,桩顶标高为4.94m(上海吴淞高程,下同),桩长12m,桩底标高-7.06m;车站施工完后拆除箱涵结构,拆除箱涵前在箱涵旁预埋3根Φ2000管涵,箱涵拆除后按小吉浦规划蓝线新建小吉浦两侧防汛墙并按规划河道断面进行疏浚。
四、防汛墙施工期间,你公司应按设计要求落实好施工影响范围内防汛设施的监测及保护工作,做好监测记录,当防汛墙水平位移、沉降的日变化量或累计变化量超越设计警戒值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及时处理。你公司应落实防汛预案及水资源调度专项方案,备足必需的抢险物资、增设临泵,及时掌握气象和水位信息,确保防汛安全。
五、本建设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组织由市、区水务管理部门参加的工程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本建设工程不得投入使用。竣工验收合格后,将竣工资料(包括电子版图纸)报送市、区河道管理部门及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备案。
六、施工期限为批准之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其中,箱涵围堰施工及拆除应在非汛期内实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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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轨道交通十八号线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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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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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韬萍 |
2016-11-30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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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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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162634 |
填堵河道的审批(其他河道) |
普通 |
你镇于2016年11月23日提出的上海灿辉108地块住宅项目填堵河道的申请(受理号:SHSX20162634)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镇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镇在满足地区防汛排水安全的条件下,对东至南蟠龙港,南至砖窑泾,西至嘉金高速公路,北至永业购物中心的上海灿辉108地块涉及现状水系进行调整。
二、你镇应按照《上海灿辉108地块住宅项目填河论证方案》实施水系调整,将规划南蟠龙港(桩号K0+000~K0+180)单侧向西整治至河道蓝线宽度,并在河道蓝线基础上再向西拓宽3米,新增河道面积1048平方米。整治后该段南蟠龙港规模为:河道长约280米,河口宽27米,河底宽9米,河底高程0.0米(上海吴淞零点),河道两侧各控制陆域宽度6米。
三、按照“先开后填”的原则,你镇应抓紧规划河道的实施,疏拓河道工程应于2017年1月底前实施完成。疏拓河道工程需经过市、区河道行政主管部门完工验收,并在妥善落实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措施后,方可对地块范围内涉及的面积约993平方米的现状水系实施填堵。
四、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河道填堵前,你镇应就开、填河方案到青浦区水务局办理施工审核手续。
五、其它事项
(一)你镇应按照程序到青浦区水务局划示河道蓝线。同时,填堵河道前,你镇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方案并报青浦区水务局审核后实施,以确保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二)请你镇根据青浦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落实疏拓河道的工程管理范围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规划道路穿越规划河道时应设置跨河桥梁,你镇应根据河道蓝线及《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具体落实。
(三)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规定,你镇应另行编制地块雨、污水排水方案并按程序批准后实施。
特此批复。   |
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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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77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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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根 |
2016-11-30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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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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