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PX20161471 |
核发《排水许可证》(大于1000(新申请,变更))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大型居住社区浦江基地四期A地块经济适用房”《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11114191号,有效期为2016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
二、准予“大型居住社区浦江基地四期A地块经济适用房”产生的1224立方米/日污水从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已建的规划二路(1个排放口)和已建的规划五路(1个排放口)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从4个排放口分别排入已建的规划二路(2个排放口)、已建的规划三路(1个排放口)和已建的规划五路(1个排放口)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废)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本项目内未申报设置经营性餐饮(提交的《排水许可申请表》中未申报、送审的初步设计文本中无内容),现场踏勘未见餐饮废水处理装置。
五、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你公司应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等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六、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如果本项目的污水排放总量超过本《排水许可证》核定的排水量(1224立方米/日),应向我局重新提出排水许可申请。
七、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至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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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益恒置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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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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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清 |
2016-07-21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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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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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1452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详见行政许可决定书 |
上海奂亿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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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0002201603210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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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鸿钧 |
2016-07-21 |
2021-07-2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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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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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1564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你单位于2015年04月17日提出的“大型居住社区浦江基地三期B块行政中心”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初审)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你单位提出的“大型居住社区浦江基地三期B块行政中心”项目(位于浦江镇规划五路以东、规划六路以北,建设1幢3-4层社区行政中心以及垃圾房。总建筑面积3371.02平方米,占地面积3004.7平方米)核发《排水许可证》(初审)的申请。
二、项目在《上海市污水处理系统专业规划》、《上海市城镇雨水排水系统专业规划》中属于雨、污水分流制地区,为浦江镇排水系统。同意项目产生的11.9立方米/日污水排入规划五路城镇污水管道,经污水治理二期工程管道,至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提交的《初步设计》和《排水方案》,并提出以下具体意见,请你单位予以落实:
(一)项目内部排水系统应按雨、污分流设计,施工时雨、污水管道不得混接。
(二)项目内污水排放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规划五路城镇污水管道。
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项目应在污水排放口处设置排水专用检测井,排水专用检测井内应设置间距不大于15毫米的格栅。
(三)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项目内雨水排放设置1个排放口,分别排入规划五路城镇雨水管道。
四、相关事项告知
(一)项目的性质、规模 、内容若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
(二)项目施工前,须在基地内设置沉淀池等设施,严禁施工泥浆水直排市政管道,以保护周边市政排水管网,并至闵行区水务局(庙泾路88号)办理施工期间的《排水许可证》手续。
(三)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明确责任主体后,到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申领项目《排水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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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筑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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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00020512300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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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月明 |
2016-07-21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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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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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1475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详见行政许可决定书 |
上海万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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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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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正安 |
2016-07-20 |
2021-07-25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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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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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1445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你单位于2015年06月09日提出的 “锦元公司二期厂房”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该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并颁发《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10070161号,有效期为2015年6月19日至2020年6月18日止)。
二、准予该项目产生的22.6立方米/日污水设置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红柳路和柳园路市政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红柳路和柳园路市政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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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智新置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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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1070004869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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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晓明 |
2016-07-20 |
2021-07-24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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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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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1463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新桥实业公司(宜山路1698号)”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17114196号,有效期自2016年7月25日至2021年7月24日止)。
二、准予“上海新桥实业公司(宜山路1698号)”项目产生的22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莲花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莲花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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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桥实业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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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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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志明 |
2016-07-20 |
2021-07-24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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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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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1465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天际蓝桥苑”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02130160号,有效期自2016年7月25日至2021年7月24日止)。
二、准予“天际蓝桥苑”项目产生的1388立方米/日污水设置2个排放口排入曹安公路(1个排放口)、华江支路(1个排放口)城镇污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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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天麦置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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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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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建华 |
2016-07-20 |
2021-07-24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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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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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1446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莱捷钢绳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46120404号,有效期自2016年7月25日至2021年7月24日止)。
二、准予“上海莱捷钢绳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12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富联二路城镇污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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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捷钢绳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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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9029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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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学忠 |
2016-07-19 |
2021-07-24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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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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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1451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莘闵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04110381号,有效期自2016年7月22日至2021年7月21日止)。
二、准予“上海莘闵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19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金都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金都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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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莘闵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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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142000265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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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方 |
2016-07-19 |
2021-07-2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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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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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1460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详见行政许可决定书 |
上海上房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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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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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圣哲 |
2016-07-19 |
2021-07-24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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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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