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项目名称 审批类别 许可内容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许可决定日期 许可截止期 许可机关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备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代码 税务登记代码 居民身份证号
SHPX20161401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铁路上海动车段”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02130189号,有效期自2016年7月15日至2021年7月14日止)。 二、准予“铁路上海动车段”项目产生的1889立方米/日污水设置2个排放口排入桃浦路城镇污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铁路局上海动车段 葛召华 2016-07-15 2021-07-14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7-15
SHGX20161459 核发《取水许可证》(地表水) 普通 详见行政许可决定书 上海市松江自来水公司 张静 2016-07-15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7-15
SHSX20161431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审核 普通 详见行政许可决定书 上海市闸北区彭浦水利排灌管理站 梁志明 2016-07-15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7-15
SHPX20161399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准予延续,有效期限自2016年07月15日至2021年07月14日(延续期限为5年)。相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准予你单位申报的11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嘉前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至石洞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二、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三、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四、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03130226号)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你单位排水主体、排水许可内容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五、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金朝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THANYALAK 2016-07-14 2021-07-14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7-14
SHPX20161362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上海三生实业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23120794号,有效期自2016年7月12日至2021年7月11日止)。 二、准予“上海三生实业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12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湄星路城镇污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三生实业有限公司 丁桂兰 2016-07-14 2021-07-1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7-14
SHGX20161177 核发《取水许可证》(地下水) 普通 详见行政许可决定书 上海雀巢饮用水有限公司 陈宁 2016-07-13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7-13
SHSX20161360 河道管理范围内树木迁移的审批 普通 一、同意你公司为配合黄浦江上游水源地青浦原水支线工程的施工,将该工程施工影响的太浦河左岸(堤防桩号2+515~2+590)及太浦河右岸(堤防桩号2+535~2+626)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绿化搬迁至太浦河左岸钱盛荡北苗圃内,待工程施工结束后回迁。涉及搬迁的主要内容: (一)太浦河左岸香樟共35棵,其中胸径6~8cm的2棵、胸径10~12cm的2棵、胸径12~14cm的3棵、胸径14~16cm的15棵、胸径16~18cm的3棵、胸径19cm的1棵、胸径21cm的1棵、胸径22~24cm的2棵、胸径26~28cm的3棵、胸径28~30cm的3棵;胸径4cm的垂丝海棠9棵;高度250~300cm的珊瑚55棵;百慕大草坪1089m2;高度250~350cm、蓬径200~300cm的桂花15棵;高度60~80cm、蓬径60~80cm的茶梅10棵;高度40~60cm的红花檵木102棵;高度40~60cm的金叶女贞53棵。 (二)太浦河右岸香樟共114棵,其中胸径9cm的1棵、胸径12~14cm的4棵、胸径14~16cm的10棵、胸径17cm的1棵、胸径16~18cm的18棵、胸径18~20cm的14棵、胸径20~22cm的16棵、胸径22~24cm的15棵、胸径24~26cm的3棵、胸径26~28cm的6棵、胸径29cm的1棵、胸径28~30cm的7棵、胸径30~32cm的6棵、胸径32~34cm的3棵、胸径34~36cm的4棵、胸径36~38cm的3棵、胸径41cm的1棵、胸径45cm的1棵;胸径35cm的柳树1棵;胸径8~15cm的构树7棵;胸径4cm的红叶李1棵;高度400~600cm的夹竹桃30棵;高度200~250cm的蜀桧柏14棵;高度250~300cm的珊瑚55棵胸径4cm的垂丝海棠9棵;高度180~200cm的花石榴4棵;高度80~100cm、蓬径100~120cm的瓜子黄杨球18棵;高度80~100cm、蓬径100~120cm的龙柏球4棵。 二、搬迁期限为批准之日起后7天。 三、严格按照报送的树木搬迁施工方案实施迁移,确保施工质量和树木成活率,并加强对迁移树木的养护管理。树木迁移后一年内未成活的,建设单位应当负责补植相应的树木。 四、负责树木迁移的绿化施工单位须在施工现场设立告示牌,向社会公示树木迁移项目的基本情况。 五、树木迁移过程中,应注意对施工影响范围内的防汛墙进行保护,避免搬运机械、车辆等对现有防汛设施造成损坏。   上海青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10118002896987 章凌云 2016-07-13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7-13
SHSX20160883 第十三届上海苏州河城市龙舟国际邀请赛 普通 占用苏州河(江宁路桥至昌化路桥)600m范围内的水域及两侧陆域,用于举办龙舟国际邀请赛   上海市普陀区体育局 00244233-9 蒋莺 2016-05-23 2016-06-12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7-13
SHPX20161363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你(单位)于2015年07月13日提出的“上海明润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该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并颁发《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03130514号,有效期为2015年7月24日至2020年7月23日止)。具体要求告知如下: 二、准予该项目产生的8.1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嘉绣路市政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嘉绣路市政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紫丹食品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陆卫达 2016-07-12 2021-08-0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7-12
SHPX20161364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你单位提出的“上海欣梅工业发展有限公司新建标准厂房和辅助用房”(位于联曹路260号,东至景东路、西至建设河、南至一期厂房、北至景联路,拟建4幢标准厂房、3幢辅助用房、门卫、变电房等,项目总建筑面积47479平方米,占地面积11281平方米)核发《排水许可证》(初审)的申请。 二、项目在《上海市污水处理系统专业规划》、《上海市城镇雨水排水系统专业规划》中属于雨、污水分流制地区,为曹行区域排水系统。同意项目产生的45立方米/日污水排入景联路城镇污水管道,经污水治理二期工程管道,至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提交的《扩初设计》和《排水方案》,并提出以下具体意见,请你单位予以落实: (一)项目内部排水系统应按雨、污分流设计,施工时雨、污水管道不得混接。 (二)项目内污水排放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景联路城镇污水管道。 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项目应在污水排放口处设置排水专用检测井,排水专用检测井内应设置间距不大于15毫米的格栅。 (三)项目内雨水排放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景联路城镇雨水管道。 (四)项目内车辆及车库冲洗废水须设置隔油、沉砂处理设施,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本项目无餐饮污水排放(未申报)。 (五)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相关事项告知 (一)项目的性质、规模 、内容若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 (二)项目施工前,须在基地内设置沉淀池等设施,严禁施工泥浆水直排市政管道,以保护周边市政排水管网,并至闵行区水务局(庙泾路88号)办理施工期间的《排水许可证》手续。 (三)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明确责任主体后,到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申领项目《排水许可证》。   上海欣梅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73668582-3 徐四弟 2016-07-12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