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PX20161341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准予延续,有效期限自2016年07月08日至2021年07月07日(延续期限为5年)。相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准予你单位申报的257立方米/日污水及项目内雨水从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东湖路城镇合流管网,最终至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二、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三、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四、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38040392号)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你单位排水主体、排水许可内容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五、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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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东湖宾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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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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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德荣 |
2016-07-07 |
2021-07-07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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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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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1345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虹彩塑料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09110461号,有效期自2016年7月11日至2021年7月10日止)。
二、准予“上海虹彩塑料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44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紫东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紫东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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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虹彩塑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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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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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继锋 |
2016-07-07 |
2021-07-10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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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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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1366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你单位于2015年06月09日提出的 “锦元公司二期厂房”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该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并颁发《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10070161号,有效期为2015年6月19日至2020年6月18日止)。
二、准予该项目产生的22.6立方米/日污水设置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红柳路和柳园路市政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红柳路和柳园路市政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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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东大酒店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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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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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兴标 |
2016-07-07 |
2021-07-17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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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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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1372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南站地区194-13地块商品房”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42040936号,有效期自2016年7月13日至2021年7月12日止)。
二、准予“南站地区194-13地块商品房”项目产生的220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宾阳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宾阳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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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地产馨逸置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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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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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玲 |
2016-07-07 |
2021-07-12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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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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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1373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湘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82101077,有效期自2016年07月13日至2021年07月12日止)。
二、准予“上海湘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项目产生79立方米/日污水及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逸仙路城镇合流管网,最终纳入竹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废)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你单位排水主体、排水许可内容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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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湘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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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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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涛 |
2016-07-07 |
2021-07-12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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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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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1374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关港聚科研发中心标准厂房、生物医学研发楼”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05110720,有效期自2016年07月13日至2021年07月12日止)。
二、准予“关港聚科研发中心标准厂房、生物医学研发楼”项目产生65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银都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银都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废)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你单位排水主体、排水许可内容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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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关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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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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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林 |
2016-07-07 |
2021-07-12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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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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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1375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准予延续,有效期限自2016年07月13日至2021年07月12日(延续期限为5年)。相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准予你单位申报的10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富联一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至石洞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富联一路城镇雨水管道。
二、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三、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四、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46120423号)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你单位排水主体、排水许可内容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五、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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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西波工业炉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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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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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恩琪 |
2016-07-07 |
2021-07-12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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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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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1376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百仙楼”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81101080号,有效期自2016年7月13日至2021年7月12日止)。
二、准予“百仙楼”项目产生的5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政立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政立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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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百倍置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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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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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新 |
2016-07-07 |
2021-07-12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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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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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1377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详见行政许可决定书 |
上海申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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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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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海涛 |
2016-07-07 |
2021-07-12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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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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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1378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详见行政许可决定书 |
上海孚锦置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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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110000640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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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波 |
2016-07-07 |
2021-07-12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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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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