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PX20161315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41051114号,有效期自2016年7月7日至2021年7月6日止)。
二、准予“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项目产生的73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空港三路城镇污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
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 |
|
无 |
|
|
|
刘绍勇 |
2016-07-05 |
2021-07-06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
2016-07-05 |
|
SHPX20161329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新锦江大酒店”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38030040,有效期自2016年07月08日至2021年07月07日止)。
二、准予“新锦江大酒店”项目产生400立方米/日污水及项目内部分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瑞金一路城镇合流管网;其余部分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长乐路城镇合流管网。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废)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你单位排水主体、排水许可内容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锦江大酒店 |
|
无 |
|
|
|
张谦 |
2016-07-05 |
2021-07-07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
2016-07-05 |
|
SHPX20161332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详见行政许可决定书 |
上海吴泾冷藏有限公司 |
|
无 |
|
|
|
何为光 |
2016-07-05 |
2021-08-09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
2016-07-05 |
|
SHPX20161319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东航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空港三路厂区”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41051110号,有效期自2016年7月7日至2021年7月6日止)。
二、准予“上海东航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空港三路厂区”项目产生的1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空港三路城镇污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
上海东航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
|
无 |
|
|
|
徐新 |
2016-07-05 |
2021-07-06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
2016-07-05 |
|
SHPX20161320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东航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迎宾六路厂区”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41051111号,有效期自2016年7月7日至2021年7月6日止)。
二、准予“上海东航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迎宾六路厂区”项目产生的5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空港七路城镇污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
上海东航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
|
无 |
|
|
|
徐新 |
2016-07-05 |
2021-07-06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
2016-07-05 |
|
SHPX20161321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东方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41051113号,有效期自2016年7月7日至2021年7月6日止)。
二、准予“上海东方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677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空港三路城镇污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
上海东方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
|
无 |
|
|
|
杨旭 |
2016-07-05 |
2021-07-06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
2016-07-05 |
|
SHPX20161322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东方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宿舍”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41051112号,有效期自2016年7月7日至2021年7月6日止)。
二、准予“上海东方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宿舍”项目产生的4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空港三路城镇污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
上海东方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
|
无 |
|
|
|
杨旭 |
2016-07-05 |
2021-07-06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
2016-07-05 |
|
SHPX20161323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国际网球中心有限公司新东亚酒店管理分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42040960,有效期自2016年07月11日至2021年07月10日止)。
二、准予“上海国际网球中心有限公司新东亚酒店管理分公司”项目产生165立方米/日污水及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南丹东路城镇合流管网。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废)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你单位排水主体、排水许可内容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
上海国际网球中心有限公司新东亚酒店管理分公司 |
|
无 |
|
|
|
凌伟功 |
2016-07-05 |
2021-07-10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
2016-07-05 |
|
SHPX20161339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上海石油储运配送分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02113103,有效期自2016年07月08日至2021年07月07日止)。
二、准予“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上海石油储运配送分公司”项目产生32立方米/日污水从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剑川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从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剑川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废)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你单位排水主体、排水许可内容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上海石油储运配送分公司 |
|
无 |
|
|
|
缪永林 |
2016-07-05 |
2021-07-07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
2016-07-05 |
|
SHPX20161349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东兰小区A-2地块商业综合楼、E商铺(金汇豪庭二期)”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03111446,有效期自2016年07月11日至2021年07月10日止)。
二、准予“东兰小区A-2地块商业综合楼、E商铺(金汇豪庭二期)”项目产生826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虹莘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虹莘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废)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你单位排水主体、排水许可内容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
上海宝廷置业有限公司 |
|
无 |
|
|
|
顾才新 |
2016-07-05 |
2021-07-10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
2016-07-0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