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项目名称 审批类别 许可内容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许可决定日期 许可截止期 许可机关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备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代码 税务登记代码 居民身份证号
SHPX20160877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罗泾中心校迁建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056121497,有效期自2016年05月23日至2021年05月22日止)。 二、准予“罗泾中心校迁建项目”产生104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潘新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石洞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从3个排放口分别排入潘泾路(2个排放口)、陈功路(1个排放口)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废)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你单位排水主体、排水许可内容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市宝山区罗泾镇人民政府 00245372-4 顾军 2016-05-06 2021-05-22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5-06
SHPX20160865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你单位于2015年06月09日提出的 “锦元公司二期厂房”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该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并颁发《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10070161号,有效期为2015年6月19日至2020年6月18日止)。 二、准予该项目产生的22.6立方米/日污水设置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红柳路和柳园路市政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红柳路和柳园路市政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航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陈先道 2016-05-06 2021-05-15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5-06
SHPX20160852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新浦江城(一期)”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11110709,有效期自2016年05月19日至2021年05月18日止)。 二、准予“新浦江城(一期)”项目产生1125立方米/日污水从8个排放口分别排入江桦路(5个排放口)、江柳路(3个排放口)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从17个排放口分别排入江桦路(5个排放口)、江柳路(2个排放口)、南江榉路(4个排放口)、浦驰路(3个排放口)、浦泉路(1个排放口)、浦申路(2个排放口)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废)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你单位排水主体、排水许可内容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深圳市华侨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丘学梅 2016-05-06 2021-05-18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5-06
SHPX20160794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你单位提出的“天谱乐食品(上海)有限公司肉类食品深加工产业化项目”(位于闵行区浦江镇540街坊,北至沈庄塘、东至向阳河,新建1幢生产厂房及辅助用房,新建总建筑面积10084.71平方米,占地面积7979平方米)核发《排水许可证》(初审)的申请。 二、项目在《上海市污水处理系统专业规划》、《上海市城镇雨水排水系统专业规划》中属于雨、污水分流制地区,为浦江圩区排水系统。同意项目产生的24.4立方米/日污水排入规划J路城镇污水管道,经污水治理二期工程管道,至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提交的《总体设计》和《排水方案》,并提出以下具体意见,请你单位予以落实: (一)项目内部排水系统应按雨、污分流设计,施工时雨、污水管道不得混接。 (二)项目内污水排放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规划J路城镇污水管道。 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项目应在污水排放口处设置排水专用检测井,排水专用检测井内应设置间距不大于15毫米的格栅。 (三)项目内雨水排放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规划J路城镇雨水管道。 (四)项目生产废水须设置相应的预处理设施,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 (五)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相关事项告知 (一)项目的性质、规模 、内容若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 (二)项目施工前,须在基地内设置沉淀池等设施,严禁施工泥浆水直排市政管道,以保护周边市政排水管网,并至闵行区水务局(庙泾路88号)办理施工期间的《排水许可证》手续。 (三)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明确责任主体后,到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申领项目《排水许可证》。   天谱乐食食品(上海)有限公司 KEITH 2016-05-05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5-05
SHPX20160795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详见行政许可决定书 上海市杨浦区教育局 邵志勇 2016-05-05 2021-05-15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5-05
SHPX20160792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你单位于2014年4月11日向本机关提出延续“上海常博新型彩瓦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的申请,经审查,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限自2014年4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延续期限为5年)。相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准予你单位申报的8.3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江川西路城镇污水管道,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江川西路城镇雨水管道。 二、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三、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四、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04110168号)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你单位排水主体、排水许可内容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五、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东方商厦有限公司 王逢祥 2016-05-05 2021-06-06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5-05
SHPX20160770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上海国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41051105号,有效期自2016年5月11日至2021年5月10日止)。 二、准予“上海国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71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空港一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空港一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国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陈刚 2016-05-05 2021-05-10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5-05
SHPX20160799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你单位提出的“昭化路39号旧区改造地块商品住宅项目”(位于长宁区,昭化路以北、规划安西路以东,用地面积6716平方米,新建3栋地上7-13层住宅楼及整体1层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20342平方米)核发《排水许可证》(初审)的申请。 二、项目在《上海市污水处理系统专业规划》、《上海市城镇雨水排水系统专业规划》中属于雨、污水合流制地区,为凯旋排水系统。同意项目内产生的93立方米/日污水及项目内雨水排入昭化路城镇合流管道,经合流污水治理一期工程管道,至竹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三、我局同意你单位提交的《设计文本》和《排水方案》,并提出以下具体意见,请你单位予以落实: (一)项目内部排水系统应按雨、污分流设计,施工时雨、污水管道不得混接。 (二)项目内污水排放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昭化路城镇合流管道。项目内车库冲洗污水须设置隔油、沉砂设施,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 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项目应在污水排放口处设置排水专用检测井,排水专用检测井内应设置间距不大于15毫米的格栅。 (三)项目内雨水至排放口汇同经排水专用检测井后的污水排入昭化路城镇合流管道。 (四)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相关事项告知 (一)项目的性质、规模、内容若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 (二)项目施工前,须在基地内设置沉淀池等设施,严禁施工泥浆水直排城镇排水管道,以保护周边城镇排水管网,并至长宁区市政工程管理署(延安西路2787号)办理施工期间《排水许可证》手续。 (三)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明确责任主体后,到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申领项目《排水许可证》。   上海虹康房产建设有限公司 310105000119700 卓越强 2016-05-05 2021-05-12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5-05
SHPX20160788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详见行政许可决定书 上海鼎尚中式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许琦 2016-05-05 2017-08-19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5-05
SHPX20160780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详见行政许可决定书 上海申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林桂祥 2016-05-05 2021-05-12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