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SX20160309 |
填堵河道的审批(其他河道) |
普通 |
你公司于2016年2月16日提出的因上海市轨道交通8号线三期暨集运系统(暂名)建设需填堵河道的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在满足地区防汛排水安全的条件下,原则同意闵行区水务局的审核意见,对轨道交通8号线三期普航路站和车辆基地(位于浦星公路以东、S32公路以北、现状轨道交通8号线浦江镇停车场西北角)范围内涉及的现状水系进行调整。
二、你公司应根据《轨道交通8号线3期沿线及停车场填河论证方案》,新开停车场河(牛肠泾至地块南侧用地红线现状河道),新增水面积约5082平方米。停车场河规模为:河道长约231米,河口宽22米,河底宽6米,河底高程0米(上海吴淞零点),河道两侧各控制陆域宽度6米。
三、按照“先开后填”的原则,你公司应抓紧规划河道的实施,新开河道工程需经过市、区河道行政主管部门完工验收,并在妥善落实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措施后,方可对地块范围内现状面积约4867平方米的水域实施填埋。
四、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建设项目施工前,你公司应到闵行区水务局办理施工审核手续。
五、其它事项
(一)你公司应按照程序到闵行区水务局划示规划河道蓝线。同时,填堵河道前,你公司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吴家浜东河、王家圈等部分河道填埋前排水沟渠布设等的防汛排水方案并报闵行区水务局审核后实施,以确保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二)请你公司根据闵行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落实新开河道的工程管理范围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规划道路穿越规划河道时应设置跨河桥梁,你公司应根据河道蓝线及《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具体落实。
(三)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规定,你公司应另行编制地块雨、污水排水方案并按程序批准后实施。   |
上海轨道交通八号线三期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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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1040005715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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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国 |
2016-03-09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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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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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160320 |
填堵河道的审批(其他河道) |
普通 |
你公司于2016年2月18日提出的因闵行新城MHC10801、10804单元07B-01、07B-07项目地块建设需填堵河道的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在满足地区防汛排水安全的条件下,原则同意闵行区水务局的审核意见,对东至丫雀浜,南至马桥中心河,西至中青路,北至苏家港路范围内涉及的现状水系进行调整。
二、你公司应根据《闵行新城MHC10801、10804单元07B-01、07B-07项目地块填堵河道论证报告》,拓宽马桥中心河(中青路至以东150米),新增水面积约4890平方米。马桥中心河规模为:河道长约150米,河口宽25米,河底宽8米,河底高程0米(上海吴淞零点),河道两侧各控制陆域宽度6米。
三、按照“先开后填”的原则,你公司应抓紧规划河道的实施,拓宽河道工程需经过市、区河道行政主管部门完工验收,并在妥善落实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措施后,方可对地块范围内现状面积约4720平方米的水域实施填埋。
四、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建设项目施工前,你公司应到闵行区水务局办理施工审核手续。
五、其它事项
(一)你公司应按照程序到闵行区水务局划示规划河道蓝线。同时,填堵河道前,你公司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防汛排水方案并报闵行区水务局审核后实施,以确保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二)请你公司根据闵行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落实拓宽河道的工程管理范围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规划道路穿越规划河道时应设置跨河桥梁,你公司应根据河道蓝线及《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具体落实。
(三)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规定,你公司应另行编制地块雨、污水排水方案并按程序批准后实施。   |
上海元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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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1120009435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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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建良 |
2016-03-09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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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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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160321 |
填堵河道的审批(其他河道) |
普通 |
你办于2016年2月18日提出的因上海森马服装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地块建设需填堵河道的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办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在满足地区防汛排水安全的条件下,原则同意闵行区水务局的审核意见,对东至莲花南路,南至规划鑫都河,西至淡水河,北至上海闵行国际物流中心有限公司用地范围内涉及的现状水系进行调整。
二、你办应根据《上海森马服装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地块填河论证报告》,新开鑫都河(淡水河至以东260米),新增水面积约7800平方米。鑫都河规模为:河道长约260米,河口宽30米,河底宽6米,河底高程0米(上海吴淞零点),河道两侧各控制陆域宽度6米。
三、按照“先开后填”的原则,你办应抓紧规划河道的实施,新开河道工程需经过市、区河道行政主管部门完工验收,并在妥善落实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措施后,方可对地块范围内现状面积约7536平方米的水域实施填埋。
四、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建设项目施工前,你办应到闵行区水务局办理施工审核手续。
五、其它事项
(一)你办应按照程序到闵行区水务局划示规划河道蓝线。同时,填堵河道前,你办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防汛排水方案并报闵行区水务局审核后实施,以确保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二)请你办根据闵行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落实新开河道的工程管理范围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规划道路穿越规划河道时应设置跨河桥梁,你办应根据河道蓝线及《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具体落实。
(三)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规定,你办应另行编制地块雨、污水排水方案并按程序批准后实施。   |
上海紫竹科学园区吴泾镇开发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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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90167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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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亚祥 |
2016-03-09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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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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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160327 |
填堵河道的审批(其他河道) |
普通 |
你公司于2016年2月22日提出的因松江区松江南站大型居住社区SJC10018单元南部地块建设需填堵河道的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在满足地区防汛排水安全的条件下,原则同意松江区水务局的审核意见,对松金公路-旗亭路-白苧路-玉阳大道-洞泾港-申嘉湖高速(S32)-松金公路合围区域用地范围内涉及的现状大官绍塘、茶亭浜等7条水系进行调整。
二、你公司应根据《松江区松江南站大型居住社区SJC10018单元南部地块填堵河道论证报告》,新开三官绍塘横河(白苧路-洞泾港)、沈家村河(松金公路-洞泾港),新增水面积约57805平方米。三官绍塘横河规模为:河道长约1490米,河口宽16米,河底宽6米,河底高程0.5米(上海吴淞零点,下同),河道两侧各控制陆域宽度6米;沈家村河规模为:河道长约2265米,河口宽15米,河底宽5米,河底高程0.5米,河道两侧各控制陆域宽度6米。同步新建三官绍塘横河东泵闸(6米宽水闸、3.0立方米/秒泵站)、沈家村河东闸工程(6米宽水闸)工程。
三、鉴于松江区松江南站大型居住社区为民生工程,开发时间紧迫,同意新开河道分期实施,近期由你公司按照河口宽8米的规模实施涉及的三官绍塘横河、沈家村河工程及相应的空水构筑物,新开河道面积约29990平方米。按照“先开后填”的原则,近期新开河道工程实施完成并提请市、区河道行政主管部门验收,且在妥善落实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措施后,可对地块范围内现状面积约22409平方米的水域实施填埋。你公司应按照承诺于2018年2月底前按规划规模实施完成涉及的三官绍塘横河、沈家村河及相应泵闸工程,并同步提请市、区河道行政主管部门完成新开河道工程完工验收工作。
四、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建设项目施工前,你公司应到松江区水务局办理施工审核手续。
五、其它事项
(一)你公司应按照程序到松江区水务局划示规划河道蓝线。同时,填堵河道前,你公司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防汛排水方案并报松江区水务局审核后实施,以确保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二)请你公司根据松江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落实新开河道的工程管理范围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规划道路穿越规划河道时应设置跨河桥梁,你公司应根据河道蓝线及《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具体落实。
(三)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规定,你公司应另行编制地块雨、污水排水方案并按程序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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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松江新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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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10117564771193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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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柳强 |
2016-03-09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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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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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160366 |
填堵河道的审批(其他河道) |
普通 |
你公司于2016年2月29日提出的因青浦工业园区项目地块建设需填堵河道的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在满足地区防汛排水安全的条件下,原则同意青浦区水务局的审核意见,对东至胜利河,南至北盈路,西至漕盈路,北至规划道路的南里泾所在地块;东至西大盈港,南至规划地块边界,西至青赵公路,北至北青公路的六洞浜所在地块;东至西大盈港,南至天辰路,西至青赵公路,北至横泾的横泾、东厍、西大盈港所在地块用地范围内涉及的现状水系进行调整。
二、你公司应根据《青浦工业园区南里泾、六洞浜、横泾等河道新开填堵论证方案》,新开(拓宽)南里泾、六洞浜、横泾、东厍,新增水面积约49271平方米。具体河道规模见附件。同时,你公司应同步迁建横泾东水闸(闸孔径4米宽)。
三、按照“先开后填”的原则,你公司应抓紧规划河道及水闸工程的实施,新开(拓宽)河道工程需经过市、区河道行政主管部门完工验收,并在妥善落实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措施后,方可对地块范围内现状面积约45916平方米的水域实施填埋。
四、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建设项目施工前,你公司应到青浦区水务局办理施工审核手续。
五、其它事项
(一)你公司应按照程序到青浦区水务局划示规划河道蓝线。同时,填堵河道前,你公司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防汛排水方案并报青浦区水务局审核后实施,以确保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二)请你公司根据青浦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落实新开(拓宽)河道的工程管理范围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规划道路穿越规划河道时应设置跨河桥梁,你公司应根据河道蓝线及《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具体落实。
(三)涉及水闸迁建的,请你公司按程序至青浦区水务局办理相关手续。
(四)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规定,你公司应另行编制地块雨、污水排水方案并按程序批准后实施。
附件:规划河道要素表   |
上海青浦工业园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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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5614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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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海平 |
2016-03-09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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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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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0332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详见行政许可决定书 |
上海新世纪文峰美发美容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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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1070005228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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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浩 |
2016-03-09 |
2021-03-10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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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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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160344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核 (非排污口事项) |
普通 |
你公司于2016年2月24日提出的杨浦滨江南段路网一期项目(一标段)安浦路杨树浦港桥新建工程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申请收悉。经审查,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基本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防汛条例》、《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上海市黄浦江防汛墙保护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机关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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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杨浦滨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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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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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国良 |
2016-03-08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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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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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160103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核 (非排污口事项) |
普通 |
一、原则同意你公司采用非开挖技术,实施崇明东滩启动区Z1路东段DN200燃气管道穿越团旺河的申请。工程在东滩启动区Z1路东段道路红线北侧约2.0m处穿越团旺河,管道在穿越团旺河规划河口线处的管顶高程为-8.85m(上海吴淞零点),管道的出入土点距河道蓝线应大于10m,在管道穿越河道两岸处应设置警示标志。
二、在施工过程中,你公司须加强对施工影响范围内团旺河护岸和桥梁的监测和保护,如有异常情况应即报县和市河道管理部门,护岸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
三、你公司须落实该工程施工期间的防汛责任,落实防汛抢险措施,确保施工期防汛排水安全。
四、工程动工前,你公司应到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另行办理施工许可审批手续。工程竣工后,请及时组织行政许可验收,并将有关竣工资料送该中心及市和县河道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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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燃气崇明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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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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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同顺 |
2016-03-08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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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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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151555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核 (非排污口事项) |
普通 |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东滩启动区规划Z1路团旺河桥梁新建工程的申请。工程位于崇明县陈家镇东滩启动区内,工程主要内容有:
1、拆除团结沙3号桥梁后,新建一座跨团旺河两幅对称独立桥梁,每幅桥面宽16.5米,桥梁三跨过河,跨径组合为(20.0+30.0+20.0)m,梁底标高应高于4.5米(上海吴淞高程,下同)。
2、同步改建东滩启动区规划Z1路团旺河桥梁垂直投影面及上下游各30米范围内团旺河两岸防汛墙,防汛墙采用低桩承台结构型式,共改建防汛墙约200.0m,防汛墙顶高程4.20米。在防汛墙施工时,应注意与相邻侧护岸接顺。
3、按照规划蓝线,同步拓宽东滩启动区规划Z1路团旺河桥梁垂直投影面及上下游各30米范围内的团旺河,即河口宽62.0m,河底宽50.0m,河底高程-0.5m。
二、破墙施工应尽可能安排在非汛期,按照设计图纸事先做好施工围堰。在施工过程中,你单位须加强对周边护岸的监测和保护,如有异常情况应即报崇明县和市河道管理部门,护岸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
三、你单位须落实该工程施工期间的防汛责任,落实防汛抢险措施,确保施工期防汛排水安全。
四、工程动工前,你单位应到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另行办理施工许可审批手续。工程竣工后,请及时组织行政许可验收,并将有关竣工资料送该中心及市和崇明县河道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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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实业东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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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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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国光 |
2016-03-08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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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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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160347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审核 |
普通 |
详见行政许可决定书 |
上海市闸北区河道管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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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026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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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强 |
2016-03-04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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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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