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PX20160345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大场老镇改造西街地块新建家乐福及专业卖场”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72120961号,有效期自2016年3月12日至2021年3月11日止)。
二、准予“大场老镇改造西街地块新建家乐福及专业卖场”项目产生的44立方米/日污水从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场中路(1个)和守仁桥街(1个)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从2个排放口排入场中路(1个)和守仁桥街(1个)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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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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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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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惠明 |
2016-03-10 |
2021-03-1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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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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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0346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准予延续,有效期限自2016年3月30日至2021年3月29日(延续期限为5年)。相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准予你单位申报的229立方米/日污水及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共和新路城镇合流管道。
二、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三、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四、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24080072号)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五、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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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鼓风机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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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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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精毅 |
2016-03-10 |
2021-03-29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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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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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0348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上海电缆研究所”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03100331号,有效期自2016年3月12日至2021年3月11日止)。
二、准予“上海电缆研究所”项目产生的165立方米/日污水及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军工路城镇合流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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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缆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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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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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东 |
2016-03-10 |
2021-03-1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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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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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0350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准予延续,有效期限自2016年4月22日至2021年4月21日(延续期限为5年)。相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准予你单位申报的278立方米/日污水及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邯郸路城镇合流管道。
二、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三、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四、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80100699号)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五、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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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富大酒店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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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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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建辉 |
2016-03-10 |
2021-04-2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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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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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0351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详见行政许可决定书 |
上海磐润置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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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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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刚烈 |
2016-03-10 |
2021-03-15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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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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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GX20152873 |
建设项目节水设施设计方案的审核(新申请) |
普通 |
一、同意你单位提出的“虹桥商务区核心区南片区04号地块(北区、中区、南区)项目”节水设施设计方案。经第三方中介机构节水评估,本项目在全部达到设计指标的情况下, 日用新水量为304.67立方米(其中自来水日用水量为277.37立方米,雨水日均用水量为27.3立方米)。
二、建设项目使用的用水设备和用水器具必须是国家认定的节水型产品。公共场所使用的水嘴、龙头内部建议设置限流配件。
三、项目竣工前应相应配备二、三级水表,二级水表装表率应达到97.5%以上,对绿化浇灌、道路冲洗等公用部位用水也均应安装计量水表。
四、绿化浇灌应采用高效节水灌溉方式,项目所有水池或水箱应设置溢流报警装置。
五、雨水利用应合理确定综合利用方式及设施规模,并做好相关安全保障。
六、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节水管理工作,制订施工期间相应的用水、节水管理制度。
七、你单位要严格按照节水设施设计方案和节水评估报告实施,加强与市水务局的沟通,及时进行信息反馈,市水务局相关部门将定期上门了解设计方案有关节水设施的施工落实情况,项目投入运营后将不定期检查节水设施使用情况。节水设施竣工后,相关资料应报送市水务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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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览汇地产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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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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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CE |
2016-03-10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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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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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160317 |
在河道管理范围及堤防安全保护区内从事有关活动的审批 |
普通 |
一、同意你公司提交的黄浦江滨江大道段海鸥舫拆除改造、防汛墙加高及绿化景观恢复工程在河道管理范围及堤防安全保护区内从事有关活动的相关方案。
二、本工程位于浦东新区滨江大道与黄浦江之间的滨江绿地,涉及黄浦江岸线长度约140米。工程主要内容为:
(一)将海鸥舫地面以上建筑部分拆除,恢复成景观绿地,地下结构保留。
(二)原有海鸥舫结构外墙与防汛墙合建,本次拆除过程中将防汛墙6.40(上海吴淞零点,下同)以上结构拆除,墙体加高至6.90米,新建部分为钢筋砼挡墙。
三、你公司应严格按照上报内容施工,不得从事上报内容以外的施工活动。
四、你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落实水工设计提出的各项防护措施,同时对施工影响范围内的防汛墙进行监测和保护,如遇位移及沉降值超过设计警戒值,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市、区堤防管理部门。
五、本工程结束后,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水工设计的要求控制防汛墙后的地面荷载,不得超载使用。墙后绿化品种的选择应符合《上海市河道绿化建设导则》的相关要求,不得种植根系发达的乔木。
六、施工期限为批准之日起至2016年5月31日,该期间你公司应按照报送的防汛预案落实防汛责任制和各项措施,备足必需的抢险物资,及时掌握气象和水位信息,确保防汛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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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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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晋昭 |
2016-03-10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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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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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160184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审核 |
普通 |
一、同意你公司提交的北横通道新建工程Ⅱ标—中江路明挖段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有关施工方案。
二、本次申请工程内容位于普陀区苏州河左岸,为泸定路桥上游侧的高架桥接地后渐变至隧道段,范围自泸定路桥西侧以西140米至东侧以东340米。工程主要内容为:
(一)该范围内总长约452.3米一级防汛墙墙顶加高至5.20(上海吴淞零点,下同),同时在墙后新增直径0.7米、间距0.5米的双轴水泥搅拌桩进行加固;拆除总长约480米二级防汛墙;新建总长约23.5米的一、二级防汛墙连接段,采用“L”型钢筋砼挡墙结构,顶高程5.20米。
(二)该范围内的主体工程分为过渡敞开段和暗埋段,过渡敞开段采用U型敞口结构、暗埋段采用箱涵结构,分6个基坑区段明挖施工,通道主体结构与一级防汛墙结构净距最小为3.5米,仅泸定路泸定路桥东侧匝道入口处约10.2米范围位于防汛墙后6米范围内,其余均位于6米范围之外。施工期间,基坑与一级防汛墙墙身最近距离为6.5米。
三、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上报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施工时的技术要求也应严格按照SHSX20152388建设项目许可决定书的相关内容。
四、施工过程中,你公司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对施工影响范围内的防汛设施进行监测和保护,如遇位移及沉降值超过设计警戒值,应立即按照报送的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并及时报告市、区堤防管理部门;同时应严格按照报送的防汛预案落实防汛责任制和各项措施,备足必需的抢险物资,及时掌握气象和水位信息,确保防汛安全。
五、施工期限为批准之日起至2019年6月1日。
六、本次申请工程内容竣工后,你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组织由市、区水务管理部门参加的工程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本建设工程不得投入使用。竣工验收合格后,将竣工资料(包括电子版图纸)报送市、区堤防管理部门及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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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路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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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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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红 |
2016-03-10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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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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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160200 |
上海紫平建材有限公司淡水河防汛墙加固改造工程 |
普通 |
占用淡水河东岸、近黄浦江(桩号0+093~0+186)总长58m岸线进行船只靠泊及货物装卸作业   |
上海紫平建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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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112000366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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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永奇 |
2016-01-22 |
2018-02-02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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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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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X20160170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审核 |
普通 |
一、同意你公司提交的北横通道新建工程Ⅱ标长寿路桥下游侧主线明挖段临时防汛墙、导流槽及钢平台围堰等工程内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有关施工方案。
二、本次申请工程内容位于苏州河长寿路桥下游侧,主线隧道明挖施工期间,该段河道中采用设围堰分幅施工,单侧导流。工程主要内容为:
(一)在苏州河左岸设置一期围堰(替代临时防汛墙),总长度约136米、总宽度约8.9米、顶高程5.40米(上海吴淞零点,下同);该围堰施工前在防汛墙与围堰连接处的墙后陆域侧按照非汛期标准设施临时防汛墙,临防采用砼块砌筑结构,顶高程不低于4.85米。临防设10米宽通道闸门供施工进出,闸门采用双侧插板,中间粘土填实。
(二)在苏州河右岸设置导流渠,导流墙(替代临时防汛墙)布置在防汛墙后15.3~21米范围内,总长约153米,两端与防汛墙连接封闭,顶高程5.40米;导流墙与防汛墙连接处的墙后陆域侧按照非汛期标准设置临时防汛墙,临防采用砼浇筑结构,顶高程不低于4.85米。临防设4米宽通道闸门供施工进出,闸门采用插板式;导流墙建成后拆除该段范围内原有防汛墙,拆除施工期间,墙前水域侧设置施工围堰,围堰采用双排拉森钢板桩重力式结构,堰体宽4.0米,顶高程4.0米。
(三)将一期围堰上下游各500米范围内的苏州河两岸防汛墙进行临时加高,加高采用砌筑大砌块的形式,加高后墙顶高程为5.30米。
(四)导流渠及一期围堰上下游各200米范围内的河段采用袋装碎石护底。
三、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上报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施工时的技术要求也应严格按照SHSX20152388建设项目许可决定书的相关内容。
四、该河段施工期间,临时导流的工程措施使河道过水断面大幅减少且需跨汛期使用,请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确保施工质量的前提下,河道过水断面不得小于36米。
五、施工过程中,你公司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对施工影响范围内的防汛设施进行监测和保护,如遇位移及沉降值超过设计警戒值,应立即按照报送的专项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并及时报告市、区堤防管理部门;同时应严格按照报送的防汛预案落实防汛责任制和各项措施,备足必需的抢险物资,及时掌握气象和水位信息,确保防汛安全。
六、临时防汛墙施工结束后,请你公司及时组织临防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拆除老防汛墙。
七、施工期限为批准之日起至2016年5月31日。
八、下阶段请你公司进一步完善分幅施工两阶段交替期间的过渡方案及临时工程的拆除方案,结合该段河道总体施工计划安排,及时办理其他工程内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审核”的行政许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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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路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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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284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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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德润 |
2016-03-10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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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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