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项目名称 审批类别 许可内容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许可决定日期 许可截止期 许可机关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备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代码 税务登记代码 居民身份证号
SHPX20160232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你单位于2015年06月09日提出的 “锦元公司二期厂房”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该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并颁发《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10070161号,有效期为2015年6月19日至2020年6月18日止)。 二、准予该项目产生的22.6立方米/日污水设置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红柳路和柳园路市政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红柳路和柳园路市政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交通大学 张杰 2016-02-17 2021-02-28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2-17
SHPX20160233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该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并颁发《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10070161号,有效期为2015年6月19日至2020年6月18日止)。 二、准予该项目产生的22.6立方米/日污水设置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红柳路和柳园路市政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红柳路和柳园路市政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交通大学 张杰 2016-02-17 2021-02-18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2-17
SHPX20160274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你单位提出的“宝山区农业技术应用推广实训基地”项目(位于宝山区蕰川路1550-1552号,用地面积5700平方米,新建农业技术应用推广实训用房,总建筑面积11837平方米)核发《排水许可证》(初审)的申请。 二、项目在《上海市污水处理系统专业规划》、《上海市城镇雨水排水系统专业规划》中属于雨、污水分流制地区,为大黄排水系统。同意项目产生的23立方米/日污水排入蕰川路城镇污水管道,经西干线至石洞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三、我局同意你单位提交的《设计文本》和《排水方案》,并提出以下具体意见,请你单位予以落实: (一)项目内部排水系统应按雨、污分流设计,施工时雨、污水管道不得混接。 (二)项目内污水排放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蕰川路城镇污水管道。 项目内食堂餐饮污水须设置油水分离设施、车库冲洗污水须设置沉砂、隔油设施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 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项目应在污水排放口处设置排水专用检测井,排水专用检测井内应设置间距不大于15毫米的格栅。 (三)项目内雨水排入河道,至宝山区水务局办理相关手续。 (四)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相关事项告知 (一)项目的性质、规模、内容若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 (二)项目施工前,须在基地内设置沉淀池等设施,严禁施工泥浆水直排城镇排水管道,以保护周边城镇排水管网,并至宝山区水务局(密山路10号)办理施工期间《排水许可证》手续。 (三)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明确责任主体后,到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申领项目《排水许可证》。   上海市宝山区农机服务中心 王永新 2016-02-17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2-17
SHPX20160287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你单位于2015年06月09日提出的 “锦元公司二期厂房”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该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并颁发《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10070161号,有效期为2015年6月19日至2020年6月18日止)。 二、准予该项目产生的22.6立方米/日污水设置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红柳路和柳园路市政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红柳路和柳园路市政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那电久寿机器(上海)有限公司 12000002201601130038 高田寿之 2016-02-17 2021-02-28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2-17
SHPX20160266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详见行政许可决定书 上海钧创投资有限公司 周有宁 2016-02-17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2-17
SHGX20160285 原水引水管渠保护范围内实施建设工程的审批 普通 一、同意你单位在二根DN2400、DN2700原水管保护范围内实施“富长路(G1501绕城高速-S20公路)道路新建工程C03标”。 二、在工程建设中,你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上海市原水引水管渠保护办法》、《上海市原水引水管渠保护技术标准》的规定对原水管进行保护。 三、你单位要切实履行该工程所涉及原水管的保护责任,精心组织工程建设,应督促施工、监测单位严格按照事先确定的《原水管渠施工保护方案》、《原水管渠监测方案》和上海市水务局科学技术委员会咨询评估中心出具的《咨询评估报告》的要求进行实施。 四、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你单位要加强与上海市供水管理处、上海城投原水有限公司等单位的联系,及时进行信息反馈,在施工期间如发现现场工况发生变化,应立即报告;确需对原水管保护技术措施进行修改的,经上海市水务局同意后方可实施;工程结束后,竣工资料、监测结论应及时报上海市水务局备案。 五、上海城投原水有限公司应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的专业技术监护,上海市供水管理处、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等单位应加强对该工程的原水管保护情况进行检查,以确保原水管的安全。   上海市宝山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00245240-6 袁惠明 2016-02-17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2-17
SHSX20152561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核 (非排污口事项) 普通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平利路夏长浦桥梁新建工程的申请。新建桥梁跨越宝山区与闸北区界河夏长浦,一跨过河,跨径为22.0m,桥面宽6.6m,梁底高程为4.55m(上海吴淞零点);桥台两侧各设3.0m宽的人行扶梯和1.5m宽的轮椅坡道,桥台桩基距离现状防汛墙最近为3.0m。由于夏长浦两岸防汛墙已完成达标建设,故桥梁工程不涉及防汛墙改建事宜。 二、施工过程中,你单位须加强对工程周边防汛墙的监测和保护,如有异常情况应即报市河道管理部门,防汛墙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 三、你单位须落实该工程施工期间的防汛责任,落实防汛抢险措施,确保施工期防汛排水安全。 四、工程动工前,你单位应到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另行办理施工许可审批手续。工程竣工后,请及时组织行政许可验收,并将有关竣工资料送该中心和市河道管理部门备案。   上海市闸北区河道管理所 42520083-3 冯经明 2016-02-17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2-17
SHSX20160181 滩涂开发利用许可证的审批(80公顷以下) 普通 一、同意崇明岛生态环境预警监测评估体系水文监测站工程使用崇明岛南门(海塘桩号36+3109.3)及堡镇(海塘桩号68+663.8)附近区域的滩涂。 二、滩涂使用者为上海市水文总站,用途为水文监测站用地。 三、使用方式为长期,使用期限五十年。滩涂开发利用面积为:南门782.5平方米、堡镇941.7平方米,具体范围及坐标点以实际测量图为准。 四、因水文监测站属社会公益性事业,该项目也为水利部督办项目,根据《上海市滩涂管理条例》和《关于本市滩涂有偿使用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同意免征滩涂使用费。 五、你单位凭准予许可决定书到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领取滩涂开发利用许可证。 六、涉及海塘破堤开缺等其他审批事项的,请按有关规定办理行政许可手续。   上海市水文总站 42500959-6 顾圣华 2016-02-15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2-15
SHSX20160267 滩涂开发利用许可证的审批(80公顷以下) 普通 一、同意前卫风电(二期)110KV接入系统工程使用崇明县港沿镇堡镇港北闸西支堤外侧的滩涂。 二、滩涂使用者为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崇明供电公司,用途为110千伏临时架空线用地。 三、使用方式为临时,使用期限四年。滩涂开发利用面积约9750平方米,具体范围及坐标点以实际测量图为准。 四、因该项目属于风电场配套工程,符合崇明生态岛建设要求,并为2015年度市、县重点工程,纳入崇明县绿色能源示范县纲要指标,根据《上海市滩涂管理条例》和《关于本市滩涂有偿使用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同意免征滩涂使用费。 五、你单位凭准予许可决定书到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领取临时滩涂开发利用许可证。 六、临时使用期间,如遇政府规划、滩涂促淤圈围工程、水利工程等建设需要,你单位应无条件退出。 七、涉及海塘破堤开缺等其他审批事项的,请按有关规定办理行政许可手续。   上海沪申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67115012-2 叶华成 2016-02-15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2-15
SHPX20160265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你单位提出的“市北高新技术服务业园区N070501单元13-05(东部2-6地块)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位于闸北区,东至闸北区土地发展中心13-06储备地块,南至铁路南何支线,西至闸北区土地发展中心13-04储备地块,北至云欣路。用地面积6692平方米,新建2栋7层建筑及地下1层车库等,总建筑面积18397平方米。)核发《排水许可证》(初审)的申请。 二、项目在《上海市污水处理系统专业规划》、《上海市城镇雨水排水系统专业规划》中属于雨、污水分流制地区,为彭浦新村排水系统。同意项目产生的89立方米/日污水排入云欣路城镇污水管道,经西干线至石洞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项目内雨水排入云欣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我局同意你单位提交的《设计文本》和《排水方案》,并提出以下具体意见,请你单位予以落实: (一)项目内部排水系统应按雨、污分流设计,施工时雨、污水管道不得混接。 (二)项目内污水排放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云欣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车库冲洗污水须设置沉砂、隔油设施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 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项目应在污水排放口处设置排水专用检测井,排水专用检测井内应设置间距不大于15毫米的格栅。 (三)项目内雨水排放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云欣路城镇雨水管道。 (四)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五)根据申报资料,项目内无生产(研发)污水、餐饮污水排放。 四、相关事项告知 (一)项目的性质、规模、内容若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 (二)项目施工前,须在基地内设置沉淀池等设施,严禁施工泥浆水直排城镇排水管道,以保护周边城镇排水管网,并至闸北区市政工程管理署(老沪太路202号)办理施工期间《排水许可证》手续。 (三)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明确责任主体后,到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申领项目《排水许可证》。   上海启日投资有限公司 周有宁 2016-02-15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