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项目名称 审批类别 许可内容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许可决定日期 许可截止期 许可机关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备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代码 税务登记代码 居民身份证号
SHPX20162850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准予延续,有效期限自2016年12月30日至2021年12月29日(延续期限为5年)。相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准予你单位申报的污水(152立方米/日)从1个排放口排入华翔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沪青平公路城镇雨水管道。 二、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三、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四、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02111640号)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你单位排水主体、排水许可内容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五、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卫生中心 孙忠 2016-12-30 2021-12-29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12-30
SHPX20162886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上海王宝和大酒店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29010739号,有效期自2016年12月29日至2021年12月28日止)。 二、准予“上海王宝和大酒店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247立方米/日污水及项目内雨水从2个排放口排入汉口路城镇合流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王宝和大酒店有限公司 张积福 2016-12-30 2021-12-28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12-30
SHPX20162917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上海凯捷时装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02110562,有效期自2017年01月06日至2022年01月05日止)。 二、准予“上海凯捷时装有限公司”项目产生47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北城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北城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废)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凯捷时装有限公司 12000000201608040376 陈建宾 2016-12-30 2022-01-05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12-30
SHPX20162922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庙行镇社区活动中心”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53120949号,有效期自2017年1月4日至2022年1月3日止)。 二、准予“庙行镇社区活动中心”项目产生的2.7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长江西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长江西路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庙行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 310113000051870 朱国忠 2016-12-30 2022-01-03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12-30
SHPX20162882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经纬城市绿洲家园(G地块)”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28121551号,有效期自2016年12月30日至2021年12月29日止)。 二、准予“经纬城市绿洲家园(G地块)”项目产生的784立方米/日污水设置2个排放口排入纬地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2个排放口排入纬地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经纬置地有限公司 310113000153487 陈经纬 2016-12-30 2021-12-29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12-30
SHPX20162883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核发“真北路曹安公路西北角绿地及配套设施用房”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101071270号,有效期自2016年9月6日至2021年9月5日止)。 二、准予“真北路曹安公路西北角绿地及配套设施用房”项目产生的5立方米/日生活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曹阳路城镇污水管道,经污水泵站提升至石洞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真北路城镇雨水排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抄送: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上海市排水管理处,   上海市杨浦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蒋晓波 2016-12-30 2022-01-03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12-30
SHPX20162874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你单位于2015年08月20日提出的“杨浦区311街坊北区二期”项目(下称: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初审)的申请,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你单位提出的“杨浦区311街坊北区二期”(位于杨浦区,东至淞沪路,西至用地边界,南至政学路(规划),北至政立路,由C1-04地块、C1-08地块、C2-05(a)地块组成。项目性质:商办。总用地面积约1.496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3228万平方米)核发《排水许可证》(初审)的申请。   二、项目在《上海市污水处理系统专业规划》、《上海市城镇雨水排水系统专业规划》中属于雨、污水合流制地区,为市政国和排水系统。同意上述三地块产生的524立方米/日生活污水(其中经营性餐饮排放的污水量约223立方米/日)达标后汇同雨水各从1个排放口排入国通路城镇合流管道,纳入污水治理一期总管,最终至竹园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提交的《初步设计》文本和《排水方案》,并提出以下具体意见,请你单位予以落实:   (一)项目内部排水系统应按雨、污分流设计,不得混接,至总排放口处(检测井后)雨、污合并纳入市政。   (二)项目内污水排放共设置3个排放口。三地块产生的生活污水达标后汇同雨水各从1个排放口排入国通路城镇合流管道。   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项目应在基地内污水总排放口处设置排水专用检测井,排水专用检测井内应设置间距不大于15毫米的格栅。   (三)项目内雨水排放设置3个排放口。三地块雨水与上述已经过排水专用检查井后的污水合并后各从1个排放口排入国通路城镇合流管道。   (四)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五)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餐厨废弃油脂从严监管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1〕54)的要求,经营性餐饮的污水处理设施须设置有效的油水分离器,以强化动植物油脂的去除能力,并加强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严禁餐饮污水未经除油处理直接排入城镇排水管网。本项目经营性餐饮排放的污水量约223立方米/日,请你单位提供餐饮污水处理方案和设计文本,报我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相关事项告知   (一)项目的性质、规模、内容若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   (二)项目施工前,须在基地内设置沉淀池等设施,严禁施工泥浆水直排市政管道,以保护周边市政排水管网,并至杨浦区市政和水务管理事务中心(双阳路220号)办理施工期间《排水许可证》手续。   (三)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明确责任主体后,到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申领项目《排水许可证》。      上海万枫酒店有限公司 黄连峰 2016-12-30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12-30
SHPX20162898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一、同意核发“泰宝大厦”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81101101号,有效期自2016年12月30日至2021年12月29日止)。 二、准予“泰宝大厦”项目产生的372立方米/日污水从2个排放口排入国航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从2个排放口排入国航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及《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景荣置业有限公司 吴宝林 2016-12-30 2021-12-29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12-30
SHPX20162903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吴淞西块90号街坊”项目(下称: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初审)的申请,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你单位提出的“吴淞西块90号街坊”(位于宝山区菊泉路、沪太路。总用地面积约0.8521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1942万平方米)核发《排水许可证》(初审)的申请。 二、项目在《上海市污水处理系统专业规划》、《上海市城镇雨水排水系统专业规划》中属于雨、污水分流制地区,为市政顾村镇排水系统。同意项目产生的81立方米/日生活污水达标后排入宝安公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至石洞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提交的《初步设计》文本和《排水方案》,并提出以下具体意见,请你单位予以落实: (一)项目内部排水系统应按雨、污分流设计,施工时雨、污水管道不得混接。 (二)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项目应在基地内污水总排放口处设置排水专用检测井,排水专用检测井内应设置间距不大于15毫米的格栅。 。 (三)项目内雨水排放设置1个排放口。项目内雨水排入宝安公路城镇雨水管道。 (四)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相关事项告知 (一)项目的性质、规模、内容若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 (二)项目施工前,须在基地内设置沉淀池等设施,严禁施工泥浆水直排市政管道,以保护周边市政排水管网,并至宝山区水务局(密山路10号)办理施工期间《排水许可证》手续。 (三)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明确责任主体后,到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申领项目《排水许可证》。 抄送:上海市排水管理处, 宝山区水务局   上海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陈晓龙 2016-12-30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12-30
SHPX20162913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你单位于2016年08月03日提出的“上海泰普科贸有限公司”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该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并颁发《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18125081号,有效期为2016年8月19日至2021年8月18日止)。 二、准予该项目产生的16.29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春和路市政污水管道;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春和路市政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杨浦置地有限公司 74490861-X 刘国忠 2016-12-30 2022-01-12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