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PX20162290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东苑佳和园(一期)”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06114229号,有效期自2016年11月3日至2021年11月2日止)。
二、准予“东苑佳和园(一期)”项目产生的506立方米/日污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永平南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永平南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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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东苑美盈置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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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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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抗胜 |
2016-10-28 |
2021-11-02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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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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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2335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景舒苑七村”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11110731,有效期自2016年11月09日至2021年11月08日止)。
二、准予“景舒苑七村”项目产生327立方米/日污水从4个排放口分别排入浦瑞路(2个排放口)、浦雪路(2个排放口)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从5个排放口分别排入浦瑞路(2个排放口)、浦雪路(2个排放口)、江园路(1个排放口)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废)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你单位排水主体、排水许可内容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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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闵行陈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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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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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文广 |
2016-10-28 |
2021-11-08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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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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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2336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景舒苑四村”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11110707,有效期自2016年11月09日至2021年11月08日止)。
二、准予“景舒苑四村”项目产生251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浦秀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从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浦秀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废)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你单位排水主体、排水许可内容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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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闵行陈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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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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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文广 |
2016-10-28 |
2021-11-08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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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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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2337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景舒苑三村”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11110357,有效期自2016年11月09日至2021年11月08日止)。
二、准予“景舒苑三村”项目产生384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浦秀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从5个排放口分别排入浦秀路(2个排放口)、浦雪路(2个排放口)、江园路(1个排放口)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废)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你单位排水主体、排水许可内容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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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闵行陈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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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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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文广 |
2016-10-28 |
2021-11-08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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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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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2338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景舒苑二村”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11110925,有效期自2016年11月09日至2021年11月08日止)。
二、准予“景舒苑二村”项目产生326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浦秀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从2个排放口分别排入浦秀路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废)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你单位排水主体、排水许可内容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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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闵行陈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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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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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文广 |
2016-10-28 |
2021-11-08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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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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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2339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景舒苑一村”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11110325,有效期自2016年11月09日至2021年11月08日止)。
二、准予“景舒苑一村”项目产生517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浦秀路城镇污水管道,最终纳入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从4个排放口排入浦秀路(2个排放口)、浦雪路(2个排放口)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废)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你单位排水主体、排水许可内容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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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闵行陈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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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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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文广 |
2016-10-27 |
2021-11-08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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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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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2330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庞巴迪亚太航材中心”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核发“庞巴迪亚太航材中心”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02114221号,有效期自2016年10月13日至2021年10月12日止)。
二、准予“庞巴迪亚太航材中心”项目产生的237立方米/日生活污水排入紫磊环路(1个排放口)和申贵路(1个排放口)城镇污水管道,经污水泵站提升至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排入紫磊环路(1个排放口)和春康路(1个排放口)城镇雨水排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你单位排水主体、排水许可内容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抄送: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上海市排水管理处,闵行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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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五里置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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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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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军 |
2016-10-27 |
2021-11-08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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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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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2314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你单位提出的“国际乒乓球联合会博物馆和中国乒乓球博物馆”项目(位于黄浦区,东至世博会博物馆,西至鲁班路,南至局门路,北至龙华东路。新建博物馆,用地面积约5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389平方米)核发《排水许可证》(初审)的申请。
二、项目在《上海市污水处理系统专业规划》、《上海市城镇雨水排水系统专业规划》中属于雨、污分流制地区,为世博会浦西园区排水系统。同意项目产生的37立方米/日污水排入局门路城镇污水管道,经污水二期治理工程南线总管至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我局原则上同意你单位提交的《初步设计》文本和《排水方案》,并提出以下具体意见,请你单位予以落实:
(一)项目内部排水系统应按雨、污分流设计,施工时雨、污水管道不得混接。
(二)项目内污水排放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局门路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食堂餐饮污水须设置油水分离设施、车库冲洗污水须设置沉砂、隔油设施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
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项目应在污水排放口处设置排水专用检测井,排水专用检测井内应设置间距不大于15毫米的格栅。
(三)项目内雨水排放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局门路城镇雨水管道。
(四)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五)建设单位需提供餐饮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处理方法等相关资料,经我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相关事项告知
(一)项目的性质、规模、内容若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
(二)项目施工前,须在基地内设置沉淀池等设施,严禁施工泥浆水直排城镇排水管道,以保护周边城镇排水管网,并至黄浦区市政工程管理署(瞿溪路937弄23号)办理施工期间的《排水许可证》手续。
(三)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明确责任主体后,到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排水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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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体育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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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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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佩杰 |
2016-10-27 |
2099-12-31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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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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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2291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220KV洞庭110KV内江变电站”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核发“220KV洞庭110KV内江变电站”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04101084号,有效期自2016年10月10日至2021年10月9日止)。
二、准予“220KV洞庭110KV内江变电站”项目产生的482立方米/日生活污水从2个排放口排入东诸安浜路和延安西路城镇合流排水管道,经泵站提升后至竹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部分雨水至总排放口处与上述经检测井后的污水合并后排入东诸安浜路和延安西路城镇合流管道,另有部分雨水单独排入马当路和黄陂南路城镇合流排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抄送: 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上海市排水管理处,   |
上海裕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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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284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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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益健 |
2016-10-27 |
2021-11-03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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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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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PX20162292 |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
普通 |
一、同意核发“安居时代广场”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03130614号,有效期自2016年11月3日至2021年11月2日止)。
二、准予“安居时代广场”项目产生的212立方米/日污水设置2个排放口排入银翔路(1个排放口)、嘉闵高架路(1个排放口)城镇污水管道;项目内雨水设置2个排放口排入银翔路(1个排放口)、嘉闵高架路(1个排放口)城镇雨水管道。
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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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居财务税务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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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115000662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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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伟 |
2016-10-27 |
2021-11-02 |
上海市水务局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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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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