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项目名称 审批类别 许可内容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许可决定日期 许可截止期 许可机关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备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代码 税务登记代码 居民身份证号
SHSX20161940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核 (非排污口事项) 普通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来文所附设计图纸实施桃浦河防汛墙改建工程。工程拟对桃浦河部分防汛墙以及墙后绿化和防汛道路进行改造,涉及岸段总长约1496m,共新建防汛墙约1681m(其中一级防汛墙约1241m,二级防汛墙约440m)。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永久建筑物为3级水工建筑物,临时建筑物为5级水工建筑物。具体工程内容包括: (一)拆除并按规划蓝线要求新建桃浦河(北岸泸定路~中江路桥段、南岸怒江北路桥~普陀区市政公司段)防汛墙,墙顶高程为5.00m(上海吴淞零点,下同)。其中新建一级防汛墙共约531m,基础采用双排Φ600灌注桩结构型式,桩长10m,上部采用L型挡墙型式,墙顶设栏杆,墙后设4m宽防汛道路和2m宽绿化带。新建二级防汛墙共约440m,采用无桩基结构L型挡墙型式。 (二)对桃浦河西岸(怒江路桥~梅川路桥段、杨柳青路桥~武宁路桥段)共约688m的防汛墙进行外贴壁加固。将该段老防汛墙地面以上部分拆除并外贴300mm厚钢筋砼防汛墙,新建桩基采用长9.0m拉森钢板桩结构型式。加固改造后墙顶高程为5.00m。 (三)对桃浦河西岸(桃浦公园段)共约255m的景观平台进行抬高处理。抬高段采用小型挡墙结构型式,墙顶标高4.00m,底板顶标高3.75m,墙顶设栏杆。 (四)按规划蓝线要求新建桃浦河(八字桥河口段)防汛墙约22.5m,墙顶高程为5.00m。新建防汛墙基础采用双排Φ600灌注桩结构,桩长13m,上部采用L型挡墙型式,墙顶设栏杆,墙后设7m宽绿化带并保留一根Φ600雨水排水管。 二、在施工过程中,你单位须加强对周边防汛墙的监测和保护,如有异常情况应即报市河道管理部门,防汛墙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 三、你单位须落实该工程施工期间的防汛责任,制定防汛应急预案,落实防汛抢险措施,确保施工期防汛排水安全。 四、工程动工前,你单位应到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另行办理施工许可审批手续。工程竣工后,请及时组织行政许可验收,并将有关竣工资料送该中心及市河道管理部门备案。   上海市普陀区河道管理所 91310112631191050J 姚文广 2016-10-27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10-27
SHSX20162112 在一线河道堤防破堤施工或者开缺、凿洞的审核和审批 普通 你公司提出的黄浦江沿岸E10单元新华滨江公共绿地(E01-1b地块)及防汛墙工程在黄浦江一线防汛墙开缺施工的申请收悉。经审查,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防汛条例》、《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上海市黄浦江防汛墙保护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原则同意你公司(由上海市政设计总院设计的)黄浦江沿岸E10单元新华滨江公共绿地(E01-1b地块)及防汛墙工程在黄浦江一线防汛墙开缺施工的有关方案。本工程位于黄浦江右岸、东方路与福山路之间的黄浦江沿线,涉及河道岸线长度约217米。本工程有关防汛墙根据划示的规划河道蓝线,按照防御黄浦江千年一遇高潮位、Ⅰ等1级水工建筑物、墙顶高程7.00米(上海吴淞基点,下同)的标准进行改造;工程主要内容如下: (一)在本工程桩号Q0+000~Q0+078范围,长度约78米现状防汛墙高程3.60米以上的抛石结构开挖清除后,采用桩长23米、φ600、前排桩距1.0米、后排桩距1.5米的双排钻孔灌注桩低桩承台结构,新建“L”型钢筋砼防汛墙,其底板底高程为3.60米、厚0.6米,墙顶高程为7.00米。 (二)在本工程桩号Q0+078~Q0+202.2范围,长度约124.2米现状防汛墙高程3.60米以上的抛石结构开挖清除后,采用桩长23米、φ600、前排桩距1.0米、后排桩距1.5米的双排钻孔灌注桩低桩承台结构,新建“L”型钢筋砼第一级防汛墙,其底板底高程为3.60米、厚0.6米,墙顶高程为5.00米;在第一级防汛墙后陆域侧8米,新建“L”型结构钢筋砼第二级防汛墙,其底板底高程为4.30米、厚0.4米,墙顶高程为7.00米;第二级防汛墙与上下游防汛墙连接封闭。 (三)在本工程桩号Q0+202.2~Q0+217范围,长度约14.8米现状防汛墙高程2.20米以上的抛石结构拆除后,采用桩长25米、φ600、前排桩距1.0米、后排桩距1.5米的双排钻孔灌注桩低桩承台结构,并在前排桩后侧加设一排φ800×6000@600的高压旋喷桩加固后,新建“L”型钢筋砼第一级防汛墙,第一级防汛墙的底板底高程为2.20米、厚0.6米,墙顶高程为5.00米;在第一级防汛墙后陆域侧8米,新建“L”型结构钢筋砼第二级防汛墙,其底板底高程为4.30米、厚0.4米,墙顶高程为7.00米;第二级防汛墙与上下游防汛墙连接封闭。 (四)本工程防汛墙开缺施工期间,在防汛墙后陆域侧按非汛期标准设置临时防汛墙。 二、有关防汛墙开缺施工前应按报送的施工图做好临时防汛墙,并在通过市、区防汛墙管理部门的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阶段防汛墙开缺施工。防汛墙开缺施工时间自许可之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止,施工期间涉及防汛墙开缺长度约217米。 三、施工期间,你公司应按设计要求落实好施工影响范围内防汛墙及相关设施的保护及监测工作,并做好监测记录。同时你处应落实好施工期间的防汛预案和防汛责任制,备足必需的抢险物资,及时掌握气象和水位信息,确保防汛安全,如发生异常情况,应按照防汛预案及时处理,并报告市、区防汛墙管理部门。 四、工程完成后,你公司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通过验收后,将竣工资料(包括电子版图纸)送市、区防汛墙管理部门备案,同时落实防汛预案和防汛设施的养护责任。   上海富洲滨江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4201052-4 卢薪 2016-10-27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10-27
SHSX20162211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核 (非排污口事项) 普通 你所提出的2016年度苏州河(闵行区)堤防专项维修工程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申请收悉。经审查,你所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防汛条例》、《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原则同意你所(由上海宏波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设计研究院设计的)2016年度苏州河(闵行区)堤防专项维修工程在苏州河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有关建设方案。 本工程位于苏州河(吴淞江)右岸、支流河道赵家后浜与姚墩港之间,涉及河道岸线总长度约394.2米。根据划示的苏州河规划河道蓝线,本工程有关防汛墙按照Ⅲ等工程3级水工建筑物、设防高水位4.79米(上海吴淞基点,下同)、墙顶高程5.20米的五十年一遇防洪标准设计,按2级水工建筑物和历史高水位5.05米进行校核。本工程主要内容如下: (一)防汛墙工程 1、在苏州河岸段,赵家后浜拟建支河桥梁上游长度6.6米、赵家后浜拟建支河桥梁下游与姚墩港现状支河桥梁上游间长度327.6米,总长度334.2米现状防汛墙高程2.80米以上的墙身结构拆除后,采用桩长均为13米的前排板桩、后排方桩基础,重建L型高桩承台结构防汛墙;其中,防汛墙顶高程为5.20米,底板底高程为2.80米,底板厚0.5米,墙前设计泥面高程为1.0米,墙后地面高程为4.50米。 2、在支河口赵家后浜岸段,拟建支河桥梁上游河道两岸30米范围新建防汛墙,总长度60米,新建防汛墙采用桩长均为13米的前排板桩、后排方桩基础,L型高桩承台结构防汛墙;其中,防汛墙顶高程为5.20米,底板底高程为2.80米,底板厚0.5米,墙前设计泥面高程为1.0米,墙后地面高程为4.50米 (二)支河桥梁工程 在支河口赵家后浜岸段新建1座桥梁连接两岸防汛通道。新建桥梁采用一跨过河,与河道呈15°斜交,桥梁跨径16米、桥宽5米、梁底高程不低于5.20米;两岸桥墩与防汛墙结合布置并与上下游防汛墙封闭,桥墩采用桩长为25米的预制方桩基础,其中桥台底高程为1.50米、桥台顶高程为2.50米、防汛墙顶高程为5.20米。 赵家后浜河口现状拦河土坝结合本工程实施同步拆除。 (三)其它附属工程 在本工程范围苏州河防汛墙后陆域侧6米防汛通道范围,布设宽度为1米的人行步道、宽度为0.2米的排水沟,种植草皮绿化,预设信息管线和检查井,设置宣传牌和警示标志等。 (四)临时工程 在支河口赵家后浜岸段新建桥梁桥墩施工期间,在河道两岸水域侧分别设置钢板桩围堰。 二、下阶段请你所进一步完善、细化施工方案及施工影响范围内防汛设施的监测方案,落实好施工期间的防汛预案和防汛责任制,在今年汛后抓紧组织本工程的实施,施工前到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审核”行政许可。   上海市闵行区防汛墙管理所 310115000662959 董伟 2016-10-27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10-27
SHSX20162214 在一线河道堤防破堤施工或者开缺、凿洞的审核和审批 普通 你公司提出的东西通道(浦东段)拓建工程4标段防汛墙加固改造工程在一线防汛墙开缺施工的申请收悉。经审查,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防汛条例》、《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上海市黄浦江防汛墙保护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原则同意你公司(由上海市政设计总院设计的)东西通道(浦东段)拓建工程4标段防汛墙加固改造工程在一线防汛墙开缺施工的有关方案。本工程位于洋泾港左岸,浦东大道洋泾港桥的上下游30米外的北洋泾路沿线,有关防汛墙按照防御黄浦江千年一遇高潮位、Ⅰ等1级水工建筑物、顶高程不低于7.0米(上海吴淞基点,下同)的标准加固改造,涉及防汛墙长度约168米。本工程主要内容如下: (一)将洋泾港左岸、浦东大道洋泾港桥上游侧30米外(工程桩号W0+107.052~W0+22.080)长度115米和洋泾港桥下游侧30米外(工程桩号W-0-52.985~W0+000)长度53米现状防汛墙墙身结构拆除,原墙前护坡结构保留,墙后增设一排φ600、长18米、间距0.8米的钻孔灌注桩,重建L型钢筋砼结构防汛墙,并与上下游防汛墙接顺。修复施工期间损坏的护坡结构。 (二)施工期间,在施工范围内防汛墙后侧地面高程低于5.45米的区域,按照4级水工建筑物、顶高程不低于5.45米的非汛期标准设置临时防汛墙。 二、有关防汛墙开缺施工前应按报送的施工图做好临时防汛墙,并在通过市、区防汛墙管理部门的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阶段防汛墙开缺施工。防汛墙开缺施工时间自许可之日起至2017年5月31日止,施工期间涉及防汛墙开缺总长度共约168米。 三、施工期间,你公司应按设计要求落实好施工影响范围内防汛墙及相关设施的保护及监测工作,并做好监测记录。同时你公司应落实好施工期间的防汛预案和防汛责任制,备足必需的抢险物资,及时掌握气象和水位信息,确保防汛安全,如发生异常情况,应按照防汛预案及时处理,并报告市、区防汛墙管理部门。 四、工程完成后,你公司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通过验收后,将竣工资料(包括电子版图纸)送市、区防汛墙管理部门备案,同时落实防汛设施的养护责任。   上海浦东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63186396-1 李树逊 2016-10-27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10-27
SHSX20162082 填堵河道的审批(其他河道) 普通 你公司于2016年9月13日提出的龙腾大道(龙水南路-罗秀东路)道路工程项目填堵河道的申请(受理号:SHSX20162082)及9月23日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满足地区防汛排水安全的条件下,对长约2.54公里的龙腾大道(龙水南路-罗秀东路)道路工程涉及的张家塘港(宏文造纸厂桥~黄浦江)局部段进行调整。 二、依据市建设交通委等一委三局《关于对本市市政工程项目占用绿化和水面积实施补偿的指导意见》(沪建交联〔2007〕171号)实施水系调整,为保障地区的蓄排水能力不降低,你公司应根据《龙腾大道(龙水南路-罗秀东路)道路工程张家塘港填埋方案设计及论证报告》将张家塘港局部段往南侧改道,新开张家塘港(宏文造纸厂桥~黄浦江)新增河道面积约2610平方米。新开段张家塘港规模为:河道长约90米,河口宽不小于28米,河底宽16米,河底高程-0.5米(上海吴淞零点)。 三、按照“先开后填”的原则,你公司应抓紧规划河道的实施,开、填河道工程应于2017年5月底前实施完成。新开河道工程需经过市、区河道行政主管部门完工验收,并在妥善落实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措施后,方可对涉及的河道面积约2600平方米的现状张家塘港局部段实施填堵。 四、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河道填堵前,你公司应就开、填河方案到市水务局办理施工审核手续。 五、其它事项 (一)你公司应按照程序到市水务规划院划示河道蓝线。同时,在填堵河道前,你公司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方案并报市水务局审核后实施,以确保道路周边地区的防汛排水安全。 (二)请你公司根据市水务局的指导意见,落实新开河道的工程管理范围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 (三)龙腾大道跨越张家塘港需建设跨河桥梁,并应满足不影响过流断面要求,请你公司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核”、“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审核” 两项行政许可要求,将相关材料报送市水务局办理行政许可手续。 (四)涉及张家塘港、黄浦江防汛墙新建以及现有防汛墙拆除的,请你公司按照程序向市水务局另行报批。 (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规定,你公司应另行编制龙腾大道道路沿线雨、污水排水方案并按程序批准后实施。 (六)工程竣工后,你公司应及时清除河中遗留物,并将河道相关资料报送市水务局备案。 特此批复。   上海徐汇滨江开发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67116542-0 卢薪 2016-10-26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10-26
SHSX20162064 填堵河道的审批(其他河道) 普通 上海浦东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16年9月12日提出的川六公路(唐黄路-川沙路东侧)新建工程填堵河道的申请(受理号:SHSX20162064)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满足防汛除涝安全的前提下,对浦东新区川六公路(唐黄路-川沙路东侧)新建工程道路红线范围内涉及的现状河道进行调整。 二、依据《关于对本市市政工程项目占用绿化和水面积实施补偿的指导意见》(沪建交联〔2007〕171号),为保证地区蓄排水能力不降低,你公司应按照《川六公路(唐黄路-川沙路东侧)新建工程填堵河道论证方案》(以下简称《填河论证方案》)实施河道调整,根据规划新开、疏拓道路红线范围内王行港、三新河、二号河、通城河各55米,疏拓八灶港(现状八灶港桥东岸~川沙路)长约665米,新增河道面积15548平方米。八灶港规模为河口宽40米,河底宽20米,河底高程-0.5米(上海吴淞高程,下同);王行港、二号河规模均为河口宽20米,河底宽8米,河底高程0.5米;三新河规模为河口宽42米,河底宽20米,河底高程0米;通城河规模为河口宽20米,河底宽10米,河底高程0米。 三、新开(疏拓)的河道应与本工程两侧现状河道沟通。道路新建工程跨越规划河道的4座桥梁应满足《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具体技术要求,并按规定另行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施工方案的审批。 四、为保证道路改建工程两侧现状河道有效沟通,你委应根据《填河论证方案》新建排水管涵8处、盖板明沟1处,使工程涉及的现有河道正常发挥排水作用。 五、按照“先开后填”的原则,新开(拓宽)河道工程及管涵、明沟等工程需经过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完工验收,并在妥善落实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措施后,方可对地块范围内面积约15548平方米的现状河道实施填堵。 六、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河道填堵前,你公司应就开、填河方案到浦东新区水务局办理施工审核手续。 七、其它事项 (一)你公司应尽快到浦东新区水务局划示规划河道蓝线,组织规划河道的实施。同时,你公司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方案并报浦东新区水务局审核后实施,以确保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二)请你公司根据浦东新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落实新开河道的工程管理责任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 特此批复。   上海浦东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91310115631863961E 李树逊 2016-10-26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10-26
SHSX20162065 填堵河道的审批(其他河道) 普通 上海浦东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16年9月12日提出的唐黄路(华夏东路-S1)新建工程填堵河道的申请(受理号:SHSX20162065)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满足防汛除涝安全的前提下,对浦东新区唐黄路(华夏东路-S1)新建工程道路红线范围内涉及的现状河道进行调整。 二、依据《关于对本市市政工程项目占用绿化和水面积实施补偿的指导意见》(沪建交联〔2007〕171号),为保证地区蓄排水能力不降低,你公司应按照《唐黄路(华夏东路-S1)新建工程填堵河道论证方案》(以下简称《填河论证方案》)实施河道调整,根据规划新开、疏拓道路红线范围内三灶浜、张江丰收河、寺前港、庙泾港、瞿家港、杨家港、结字盘港、虹桥港、致字盘港各60米,疏拓八灶港(川沙路~三新河以东53米)长约1147米,新增河道面积25812平方米。八灶港规模为河口宽40米,河底宽20米,河底高程-0.5米(上海吴淞高程,下同);三灶浜规模为河口宽25米,河底宽10米,河底高程0.5米;寺前港、庙泾港河口宽分别为18米、16米,张江丰收河、瞿家港、杨家港、结字盘港、虹桥港、致字盘港河口宽均为20米,上述8条河道的河底宽均为8米,河底高程均为0.5米。 三、新开(疏拓)的河道应与本工程两侧现状河道沟通。道路新建工程跨越规划河道的9座桥梁应满足《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具体技术要求,并按规定另行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施工方案的审批。 四、为保证道路改建工程两侧现状河道有效沟通,你委应根据《填河论证方案》新建排水管涵9处、盖板明沟1处,使工程涉及的现有河道正常发挥排水作用。 五、按照“先开后填”的原则,新开(拓宽)河道工程及管涵、明沟等工程需经过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完工验收,并在妥善落实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措施后,方可对地块范围内面积约25535平方米的现状河道实施填堵。 六、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河道填堵前,你公司应就开、填河方案到浦东新区水务局办理施工审核手续。 七、其它事项 (一)你公司应尽快到浦东新区水务局划示规划河道蓝线,组织规划河道的实施。同时,你公司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方案并报浦东新区水务局审核后实施,以确保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二)请你公司根据浦东新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落实新开河道的工程管理责任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 特此批复。   上海浦东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91310115631863961E 李树逊 2016-10-26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10-26
SHSX20162066 填堵河道的审批(其他河道) 普通 上海浦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16年9月12日提出的周祝公路(申江南路-西乐路)改建工程填堵河道的申请(受理号:SHSX20162066)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满足防汛除涝安全的前提下,对浦东新区周祝公路(申江南路-西乐路)改建工程道路红线范围内涉及的现状河道进行调整。 二、依据《关于对本市市政工程项目占用绿化和水面积实施补偿的指导意见》(沪建交联〔2007〕171号),为保证地区蓄排水能力不降低,你公司应按照《周祝公路(申江南路-大川公路(原西乐路))改建工程填堵河道论证方案》(以下简称《填河论证方案》)实施河道调整,根据规划新开、疏拓道路红线范围内外环运河、六灶港、旗杆河、无名一号河、沙涂港、宣六港、陈桥河、纵一河、三新河、纵二河各55米,疏拓八灶港(三新河东侧53米以西)长约214米,新增河道面积21586平方米。其中,外环运河、六灶港和宣六港作为骨干河道,其增加的5268平方米河道面积不用在填河平衡使用,可供平衡的河湖水面积为16318平方米。 三、新开(疏拓)的河道应与本工程两侧现状河道沟通。道路新建工程跨越规划河道的10座桥梁应满足《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具体技术要求,并按规定另行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施工方案的审批。 四、为保证道路改建工程两侧现状河道有效沟通,你委应根据《填河论证方案》新建排水箱涵2处、盖板明沟3处,使工程涉及的现有河道正常发挥排水作用。 五、按照“先开后填”的原则,新开(拓宽)河道工程及管涵、明沟等工程需经过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完工验收,并在妥善落实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措施后,方可对地块范围内面积约16318平方米的现状河道实施填堵。 六、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河道填堵前,你公司应就开、填河方案到浦东新区水务局办理施工审核手续。 七、其它事项 (一)你公司应尽快到浦东新区水务局划示规划河道蓝线,组织规划河道的实施。同时,你公司应切实做好过渡时期的防汛排水方案并报浦东新区水务局审核后实施,以确保周边地区防汛排水安全。 (二)请你公司根据浦东新区水务局的指导意见,落实新开河道的工程管理责任和日常养护具体措施。 特此批复。 附表:周祝公路(申江南路-西乐路)改建工程涉及河道要素表   上海浦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913101157847605175 李树逊 2016-10-26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10-26
SHPX20162095 核发《排水许可证》(小于1000吨) 普通 你单位于2016年08月16日向本机关提出延续 “索斯科锁定技术(上海)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的申请,经审查,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限自2016年10月24日至2021年10月23日(延续期限为5年)。相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准予你单位申报的33立方米/日污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元明路城镇污水管道,雨水从1个排放口排入元明路城镇雨水管道。 二、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 三、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 四、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06110439号)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你单位排水主体、排水许可内容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许可变更登记,经我局批准后方可排放。 五、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申宏冷藏储运有限公司 10000000201609010115 储今 2016-10-20 2021-11-2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10-20
SHSX20162075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 普通 详见行政许可决定书 上海金联热电有限公司 42501134-6 徐向东 2016-10-18 2099-12-31 上海市水务局 正常 2016-10-18